作者| 貓哥
來源| 大貓财經
01
最近,炒鞋的勢頭兇猛,想要好好買雙鞋,真的是好難。
貓哥不碼字的時候,也會刷刷購物網站,趁手頭寬裕買雙鞋還是必要的,自然也是隻穿不炒,然後就發現了這個。
乍看上去,是時下最流行的AJ1系列,貓哥關注過炒鞋市場,經典的高幫紅白黑配色,怎麼着也是一款“起飛鞋”,這要是倒一手,起碼50%的收益。
然而再一看,又哪兒哪兒都不對。
● “傾家蕩産”的“鈎子一反”沒了,那裡是一個躺下的“F”;
● AJ的logo上也沒了Air Jordan,而是WARRION;
● 在品名的部分,鞋款又叫做“空軍一号”;
● 而标價159元,即使是穿過的二手鞋,也做不到這個價格。
再看詳細的介紹,原來這款鞋的牌子是回力,說實話貓哥是很震驚的,畢竟“回力”作為一個有着近90年曆史的品牌,是真國民品牌了,回力的經典小白膠鞋,可能哪個年代的人都穿過。
不過,貓哥的朋友說,你現在買回力,可以每天“換不同的品牌”,又豈止是與AJ長得像。
貓哥随便搜了一下,也是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看鞋有點像當年很火的“找你妹”的遊戲。
與AJ一樣作為“起飛鞋”的阿迪達斯的椰子鞋,回力也是有的。
白色的V2款可以“複刻”,黑色款自然也是要有的,不過模仿的是yeezy 350的V1款,不僅顔色、面料相似,塑料鞋底上的豎紋也像是一個模子裡面刻出來的。
而另一款休閑鞋,使用的Yeezy式的底紋,鞋面上是Adidas式的裝飾。
而回力的另一個“模仿對象”vans雖然不“炒鞋”青睐的對象,卻也算是潮鞋的暢銷品牌,比如vans的草莓鞋也算是紅極一時。
然而這款鞋也迎來了像素級的模仿,如果排除上面的logo的話,它們之間唯一的區别可能就是草莓的排列方向了。
而回力與Vans“撞臉”也是常事了。
而日本品牌鬼冢虎最經典的鞋面元素,也上了回力的鞋面。
貓哥不得不感歎一聲,如果回力能夠“炒”的話,貓哥可能早就發達了。
當然,在“時尚”這個圈子裡面,抄來抄去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兩個品牌也是撞,四個品牌也不嫌多,貓哥使用了購物網站的拍照搜尋的功能,一搜就是一大把。要麼在鞋面上加紅條,要麼在鞋跟加綠塊,匡威在白幫上開了個“黑口”,大家集體“開口笑”。
02
也是,現在流行“快時尚”嘛,鞋子靠抄,衣服也是如此。
2012年,一部韓劇《時尚王》還挺火的。
在這部劇的開頭,劉亞仁飾演的男主角完整地演繹了一遍“抄大牌”的過程,簡單而富有沖擊力。
從參加大牌的發布會到最終制成成衣,隻用極短的時間就能完成,甚至當臨摹款的衣服已經在東大門市場成為爆款的時候,大牌的成衣還沒開始賣。
一個個人制衣作坊,能夠維持不衰并且還有做大的可能,就是因為這一套玩的溜。
如果我們回到現實世界,“抄”也依然是捷徑。
對于市場上衆多的快時尚品牌而言,它的發展史,也基本上是一本抄襲史。快時尚品牌們可不會像《時尚王》那麼敬業,專門跑到秀場上去畫圖,但已經“涼涼”了的國産快時尚品牌拉夏貝爾創始人邢加興曾表示,“如果巴黎有時裝秀,第二天相關信息就會出現在我們的郵箱裡”。
“山寨”/“抄襲”/“仿冒”這件事,真的是一件全球化的事情。國内抄,國外也抄。
比如讓衆多快時尚品牌為之眼紅并一直效仿的ZARA,更是抄襲大戶,“逮誰抄誰”的“口碑”是一直在的,畢竟有上新周期短的壓力,據稱,ZARA每年要上2.5萬的新款,這不僅需要一個極其龐大的設計師團隊,其周期也會拉長。
怎麼辦呢?穿梭秀場,隻要能抓住其中的一點靈感,都能拿來用,不論是LV、香奈兒、Valentino還是Nike、Adidas,都可以拿來用。
除了ZARA,其他快時尚品牌也都遭遇過抄襲指控。
H&M曾被指控抄襲SadBoys的衛衣,Puma曾指控Forever 21抄襲了它的鞋子,Mango也被爆不僅抄襲了Gucci,還模仿“貝嫂”維多利亞的設計。而抄了别人的H&M也曾指控Forever 21抄襲了自己的一款包包……
不過,論像素級的“模仿”,貓哥還是服已經是“媽媽級”的品牌哥弟(GIRDEAR),不僅是産品上的複制了,連“擺盤”都是一樣的,包包的帶子露出多少,都模仿地剛剛好。
03
奢侈大牌不抄嗎?抄!大牌之間抄來抄去、“緻敬”的也不少,隻是甚少出現在公衆面前,畢竟關心的人很少。
在時尚圈,抄襲的鄙視鍊和品牌的鄙視鍊是一緻的,奢侈大牌-輕奢品牌-快時尚-“不時尚”,快時尚和“不時尚”是抄襲的重災區,暴露出來的現象也是最多的。
但是,一個奇妙的事情是,即便大家都知道抄襲,而可能品牌方手裡也有證據,但是打官司這事,依然可以稱得上是“大新聞”。
2018年,意大利時尚集團OTB針對ZARA母公司Inditex集團的設計抄襲訴訟取得勝利,這是ZARA首次在這類案件中敗訴,米蘭法院要求Inditex集團召回侵權物并停止銷售,為每件産品支付235美元的賠償金。
2018年,也才第一次告赢。
告不赢?
其實很多公司都沒有告。抄襲成本太低,而維權的成本太高。
貓哥查了一下裁判文書網,回力的一些”模仿“甚至可以說是拙劣,但是回力公司關于侵權的案件隻有一個,還因管轄的問題需要再審,哥弟的”像素模仿“那麼牛X,也沒有幾張判決書。
國外像OTB這樣忍不了的,告了,這官司一打就是三年,不說曠日持久吧,也是差不多了。
更多的公司也隻能是在輿論上譴責,各種對比圖發出來,然後也沒有什麼然後了,甚至有的品牌已經“佛”了:“被抄襲,可能也是對我的一種認可。”
而對于抄襲者而言,市場空間還是很廣闊的。ZARA的店開遍全球,那點賠償金水平,對于ZARA來講,也隻能算是毛毛雨吧,還能再賺回來的;回力雖然不像ZARA那麼家大業大,但是其在天貓上的專賣店有59家和專營店51家,也是不小的規模,而在其官方旗艦店中,銷量在10萬級别的,也有很多。
抄能讓自己賺的更多,何樂而不為呢。
不過,貓哥還是忍不住想要唠叨幾句,對于一些國産品牌甚至有着深厚曆史積澱的國産品牌來講,“抄襲一時爽”,更久遠的未來在哪,才是自己需要明白的事情。
2018年,回力賣了8000萬雙鞋,超過安踏,名副其實的鞋王,但無論是衣服還是鞋子,消費者還是會用手腳投票的,靠情懷和抄襲能支撐一個“國貨之光”嗎?
Forever 21已經走了,拉夏貝爾也涼涼了,就連《時尚王》那個經曆過風光時刻的男主角,也是最後被人槍殺在了紐約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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