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号驗證碼會被别人知道嗎?來源:江蘇法治報 【案情】姚某某與相關平台人員合作,對外尋找未注冊相關賬戶的手機号碼,推廣注冊相關App的新用戶,并按條數結算費用後姚某某與相關營業廳工作人員合作,由上述人員在給客戶開通新用戶、充值話費、調試手機、辦理通信業務等過程中,未經客戶同意,私自獲取客戶的手機号以及該手機号接收的相關平台的注冊驗證碼發給姚某某,再由姚某某發給平台工作人員注冊相應App新用戶,并從中獲利,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手機号驗證碼會被别人知道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來源:江蘇法治報
【案情】姚某某與相關平台人員合作,對外尋找未注冊相關賬戶的手機号碼,推廣注冊相關App的新用戶,并按條數結算費用。後姚某某與相關營業廳工作人員合作,由上述人員在給客戶開通新用戶、充值話費、調試手機、辦理通信業務等過程中,未經客戶同意,私自獲取客戶的手機号以及該手機号接收的相關平台的注冊驗證碼發給姚某某,再由姚某某發給平台工作人員注冊相應App新用戶,并從中獲利。
【評析】一種觀點認為,“手機号碼 驗證碼”不顯示使用者的姓名,不能識别特定的自然人,不能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
另一種觀點認為,“手機号碼 驗證碼”雖不顯示使用者的姓名,但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可以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筆者認為,“手機号碼 驗證碼”可以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
兩高《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侵公解釋》)規定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手機号碼 驗證碼”能否識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決定了能否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
按照工信部《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電話實名制自2013年9月1日施行,全國範圍内新增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用戶實施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嚴格實行“先登記、後服務;不登記,不開通服務”。工信部2016年11月4日印發《關于進一步防範和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基礎電信企業對未登記或登記信息錯誤的用戶進行補充登記,2016年底前實名率達到100%。在規定時間内未完成補充登記的,一律予以停機。在案發時間段所涉及的手機号碼均能夠正常接打電話,接發短信,根據上述規定,可以認定經實名認證的手機号與相應的自然人身份挂鈎。
本案中,相關人員在獲得客戶的手機号碼後,立即注冊相關平台新用戶,在操作過程中,注冊驗證碼是發送到特定自然人的手機上,接收該驗證碼的手機号即為被用于注冊平台新用戶的手機号,具有密切的關聯性。同時,“手機号碼 驗證碼”不僅可以指向被竊取個人信息的特定的自然人,通過相應接收信号基站的位置,進而可以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确定該手機号碼的使用者當時身處何地。因此,可以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
因此,手機号碼經過實名認證,能夠識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手機号碼屬于《侵公解釋》規定的“通信通訊聯系方式”。而“手機号碼 驗證碼”不僅能夠對應自然人,而且在結合使用的過程中,能夠指向特定的自然人,故,綜合公民個人信息的公共屬性、一般人的觀念判斷,本案中涉及的“手機号碼 驗證碼”可以認定為公民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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