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過故宮的朋友都知道,在景祺閣的西側,貞順門内有一口極其特殊的水井。他和紫禁城内其他水井有明顯的區别,既沒有雕梁畫棟的亭子覆蓋其上,也沒有精美的漢白玉石欄圍繞,隻是用一圈鐵栅欄圍起來,顯得破敗不堪。
(珍妃井)
這就是著名的“珍妃井”,也就是當年光緒皇帝的妃子珍妃被強行推下去的水井。
細心的朋友一定會發現,這口水井的井口大約隻有10寸左右,那麼,珍妃是如何被塞進去的呢?珍妃又為什麼會要被慈禧推入井中溺亡呢?
我們先來說說珍妃。
珍妃是戶部右侍郎長叙之女。光緒15年,在慈禧的威逼利誘下,光緒帝無奈地将13歲的珍妃和她的姐姐瑾妃一并納入宮中,成為光緒帝除皇後外,僅有的兩個嫔妃之一。
珍妃曾師從光緒年間的科舉榜眼、名士文廷式,早期接觸維新變法運動,善于接受新鮮事物。
幼年的珍妃随叔父長善在廣州長大,受叔父耳濡目染,結交了一大批文人墨客。廣州是晚晴最早開放的通商口岸,這樣的環境讓珍妃很早就接觸了西方文化,思想較為開放,也造就了她活潑大方的性格和不拘一格的做事風格。
剛入宮的珍妃,膚白貌美,落落大方,很受光緒寵愛,被封為珍嫔。珍嫔尤其崇尚西方文化,和光緒帝的改革思想極為投緣,“德宗尤寵愛之,與皇後不甚親睦”。五年後,在慈禧60大壽之日,珍嫔和姐姐一起被晉封為妃。
不到一年,珍妃就被降為“貴人”,這是為什麼呢?
(光緒劇照)
原來,光緒年間,賣官鬻爵之風盛行,朝廷也對此持默許的态度。
珍妃因手頭不寬裕,也加入到這個行當裡。他先向光緒帝要了一些朝廷的職位,通過手底下的太監牽線,将這些職位賣給需要的人,得到的錢大部分被珍妃據為己有,餘下的由太監們私分。
此事被裕隆皇後抓個正着,她正在千方百計的尋找機會打擊珍妃,就将這件事告訴了慈禧。慈禧派人在珍妃寝宮裡搜出一個小冊子,裡面記載了賣官鬻爵的賬目,“初太後拷問珍妃,于密室中搜得一簿,内書某月日收入河南巡撫裕長饋金若幹”。
這下珍妃被慈禧人贓俱獲,慈禧下令,将珍妃降為“貴人”,施以“褫衣廷杖”之刑。
所謂“褫衣廷杖”,就是扒去犯人身上的衣物,直接在肉體上用刑。這種刑罰一般對朝臣使用,對帝王的妃子直接動用這樣粗魯的刑罰,在清代是絕無僅有的。
珍妃受刑時,“抽搐氣閉,牙關緊閉,人事不醒,周身筋脈顫動”,但始終沒有求饒一聲,足見珍妃的剛毅。
珍妃的姐姐瑾妃也被株連,降為“貴人”。珍妃手下太監等數十人或被處死,或被杖斃,或被流放充軍。
此後,珍妃一直被幽禁在鐘粹宮後的北三所裡,這是曆代供奶媽養老的居所,殘破不堪,有專門的太監輪流值守,珍妃的日常用品均通過窗戶進出。每逢初一、十五等日子,看守她的領班太監還會定期對她進行訓誡。
(慈禧劇照)
當然了,慈禧懲罰珍妃,隻是一個借口而已。大家都在這麼做,慈禧為什麼不懲治别人,單單懲治她呢?顯然是珍妃支持光緒搞改革,讓慈禧非常不高興,慈禧借此,卸掉光緒的左膀右臂而已。
光緒二十六年七月二十日早晨,八國聯軍的隆隆炮火讓慈禧心驚膽戰,她在一天之内接連五次召見軍機大臣後,決定以“西巡”的方式出逃。
臨行前,慈禧決定将珍妃殺害,派崔玉桂把珍妃從景祺閣放出來。
長期的幽禁,幾乎讓珍妃失去人形,完全沒了往日的風采,目無神采,行動遲緩。身穿一件淡藍色旗袍,腳蹬一雙帶花紋緞面軟鞋,跪在慈禧前面。
慈禧下旨:“珍妃年少,洋人入城,免受污辱,自行了斷。”
珍妃明白慈禧的心意,據理力争:“我不會給祖宗丢臉的,可以帶我一起走”。
慈禧大手一揮:“玉桂,執行吧!”
于是,崔玉桂和衆太監強行将珍妃推進了貞順門内的水井裡,任由珍妃的呼救聲愈來愈弱。
珍妃死後,屍體在井水裡浸泡了一年多,直到慈禧“西巡”結束,返回北京城後,光緒才下令将她從井中撈起來,埋葬在西直門外。
至于珍妃井的井口為什麼那麼小,那是因為後人重新修繕了井口,并将一塊開孔很小的井蓋覆蓋其上,以确保安全。
從此,珍妃井被廢棄,不再使用。
(參考資料:《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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