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田鎮非法狩獵?本報訊(記者李倩)野生動物是寶貴的自然資源,對維護生态系統平衡和保持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作用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的責任,但偏偏有些人為了一己私利,肆意捕獵、買賣,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于世界環境日前夕,召開環境資源審判線上新聞發布會,并發布違法狩獵野生鳥雀的典型案例,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螺田鎮非法狩獵?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本報訊(記者李倩)野生動物是寶貴的自然資源,對維護生态系統平衡和保持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作用。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的責任,但偏偏有些人為了一己私利,肆意捕獵、買賣,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于世界環境日前夕,召開環境資源審判線上新聞發布會,并發布違法狩獵野生鳥雀的典型案例。
2021年9月至10月間,被告人蘇某某多次違反天津市禁獵規定,在某道路附近樹林内,使用誘鳥音頻播放器、架設捕鳥網和地籠式捕鳥籠獵捕野生鳥類,并對外出售。2021年10月30日,公安機關在一鳥市中将被告人蘇某某抓獲,當場查獲黃雀32隻、黃喉歌鸲11隻,後從其居住地查獲黃雀45隻、黃喉鹀15隻、普通朱雀7隻、黑尾蠟嘴雀1隻;從其狩獵地查獲狩獵工具及黃雀9隻、星頭啄木鳥2隻、紅脅藍尾鸲1隻、黃喉鹀1隻;查獲其獵獲後已出售的紅喉歌鸲3隻、紅脅秀眼鳥2隻、雲雀9隻。經鑒定,被告人蘇某某獵獲後已出售的紅喉歌鸲、紅脅秀眼鳥、雲雀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其獵獲的黃雀、星頭啄木鳥、紅脅藍尾鸲、黃喉鹀、黑尾蠟嘴雀、普通朱雀為“三有”保護動物。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某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作案工具由扣押機關依法沒收;在案扣押的野生鳥類130餘隻依法處理。
天津同時擁有山、水、林、田、湖、海等多種生态系統,野生鳥類資源十分豐富。本案的審理和判決,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社會效果,對于宣傳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教育警示社會公衆自覺保護野生動物,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具有較好的示範作用。
來源: 今晚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