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男子總想與前妻複婚,遂持續騷擾前妻,并攜帶工具直接來到前妻住處,想通過暴力達到複合的目的。近日,經福建省漳州市長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2019年1月,黃某與前妻因性格不合登記離婚。離婚後,黃某為與前妻複婚,持續跟蹤前妻,導緻前妻為躲避其騷擾不斷變換工作。今年1月24日,黃某經事先踩點确認了前妻的住處。當日7時許,他帶着事先準備的布袋、透明膠帶和一捆繩子在前妻住處門口等候,當前妻開門時,黃某想用布袋套住對方的頭、用透明膠帶封住對方的嘴,但均未成功,他便将前妻推回房間。
進入房間後,黃某繼續使用暴力要求複婚,前妻找到機會推開黃某,跑到陽台大聲呼救。黃某怕被發現,遂離開現場。經鑒定,前妻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來源:檢察日報 吳燕華/文 姚雯/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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