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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要律師可以嗎

情感 更新时间:2025-01-10 10:18:24

離婚不要律師可以嗎?一、熱播劇《離婚律師》除了看吳秀波、姚晨這對歡喜冤家外,劇中呈現的執業律師日常生活和業務表現也引起觀衆很大興趣但讓人遺憾的是,作為一部涉及法律的電視劇,劇情過多渲染“離婚律師們”如何鑽空子鬥心機,創作者似乎熱衷于以訴訟技巧去架構精巧的劇情,卻完全忽略律師這個法律人角色所應具有的職業内涵,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離婚不要律師可以嗎?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離婚不要律師可以嗎(不要被離婚律師誤導)1

離婚不要律師可以嗎

一、熱播劇《離婚律師》除了看吳秀波、姚晨這對歡喜冤家外,劇中呈現的執業律師日常生活和業務表現也引起觀衆很大興趣。但讓人遺憾的是,作為一部涉及法律的電視劇,劇情過多渲染“離婚律師們”如何鑽空子鬥心機,創作者似乎熱衷于以訴訟技巧去架構精巧的劇情,卻完全忽略律師這個法律人角色所應具有的職業内涵。

在專業法律工作者看來,電視劇中的律師明顯缺乏正義感和是非觀,不講職業道德底線;并且劇中律師的專業水準嚴重被質疑,當然最終應該是編劇為法盲。

挑梁架訟無德

劇中,律師池海東為當事人董大海出謀劃策,以規避房産稅的方式作為理由說服董妻同意假離婚,最終達到真離婚的現狀。作為律師,池海東明知假離婚中暗含着風險和欺騙,卻幫着出主意、做合同,使得女方覺得受到了極大的欺騙。此後發生了原配到小三的公司去鬧,在網上披露小三的隐私,在衆目睽睽之下給小三潑油漆。正是律師給當事人的“點撥”,導緻了随後一系列惡性事件發生。

惡意诋毀诽謗同行

此外,池海東為了獲得代理費,故意給法庭對手羅鹂制造矛盾,導緻羅鹂的當事人對羅鹂産生不信任,最終雙方解除委托,并将羅鹂的代理費從50萬降為5000元,而池海東因此獲得了10萬元代理費。

男女情侶律師同時代理雙方不回避

在《離婚律師》中,律師私自接觸對方當事人,甚至雙方男女律師同居一室,作為當事人來講,恐怕很難相信自己的律師還能站在自己的立場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其實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這樣的情況,律師是要主動避嫌的,最多也就是通過電話溝通作調解,以防止當事人産生疑慮。像劇中表現的兩個律師喝着紅酒,穿着睡衣,互相把當事人的底牌都漏了,這在真正律師的執業生涯中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藝術源于生活,不能惡意抹黑

生活有時的确充滿了狗血劇情,律師職業或許是看到社會陰暗面和醜惡嘴臉最多的一個行業,當事人之間的爾虞我詐,商場上的沒有誠信,司法的不公。

但這并不意味着,律師這個職業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業能力,不擇手段地助長社會醜惡現象,成為訴棍一樣的角色。《離婚律師》劇情中,無論是明顯違反律協規範的“風險代理”,還是用不光彩的手段獲取證據,這些超出了律師職業操守底線的做法被堂而皇之地呈現在熒屏上,體現出的是創作者對法律精神缺乏理解和認同感。

聲譽是律師的生命

當事人委托律師打官司,是在不了解律師的能力、專業水平、敬業精神,無法确定訴訟結果的情況下先簽委托合同,在訴訟過程中還可能還要向律師和盤托出自己的個人隐私或商業秘密,建立信任關系是雙方合作的基礎。

律師的職責是最大程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使法律的正确實施,為社會追求公平正義,所以律師職業價值的實現對樹立社會法律信仰的作用是巨大的。雖然《離婚律師》中表現一些律師的醜陋行為是可能發生在現實中的,但這畢竟是律師職業道德所不允許的,也是律師執業環境所不提倡的。

二、誤導不可原諒

如此描摹一個法律人的行業,對忠實于操守的律師是一種形象醜化,對于剛剛執業、初入行的新律師也是一種誤導。

更嚴重的是,給社會和當事人傳遞一個非常惡劣的信号----律師都是唯利是圖,為了錢什麼違法犯罪的事都會做、都敢做。而事實上,律師一經違法是終身禁止執業。

現實中,律師制度的三十多年,因為違法犯罪被吊銷執照的律師是屈指可數。相對其他職業來說,律師是個自律最嚴謹,違法犯罪率極低的行業。大多數律師守法執業,有着良好的操守。甚至還有一批不顧個人安危,緻力于給弱者維權,不被主流媒體所報道的律師,在默默為這個國家民衆犧牲,他們才是律師中的翹楚!!

誤導1:證據突襲可行嗎?

有個片段,是池海東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突然提出新的證據,羅鹂在這種情況下無話可說了。

專業律師在庭審中遭遇證據突襲,往往是先指出對方超期舉證,且違背誠信訴訟原則,請求法院不予采信證據并對對方予以訓誡,并請求法官允許庭後與當事人核實後書面質證。如果法官要求必須當庭質證(中國司法環境的問題),則可先做簡要回應,同時強調具體質證意見以庭後書面意見為準。

這編劇得學些基本得法律常識,估計是香港得警匪片看多了。這樣的電視劇讓人無語,不但損害了律師的形象,而且對于法律的宣傳起不到任何作用。

誤導2:離婚官司會打成“淨身出戶”嗎?

《離婚律師》為了達到情節的戲劇化,往往采用極緻化的表現手段,比如劇情開篇為了讓池海東這個原來号稱“池一億”的大牌律師變得一無所有,從頭再來,特意安排他在自己的離婚官司中淨身出戶。池海東一夜之間失去了所有财産,包括一套别墅、一套公寓和200多萬資産,搬入普通公寓,恰好和對手律師羅鹂住在一個樓中,進而兩人産生了各種情感糾葛。而在司法實踐中,離婚官司打成淨身出戶的情況并不常見。

“什麼樣的過錯,才能讓一方在離婚訴訟中什麼都不能得到,被判淨身出戶呢?”除了在個别案件中,當事人為了追求離婚放棄财産會出現淨身出戶的情況,通常情況下,法庭在判決中都會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進行财産分配,一般不會有淨身出戶的情況發生,比如夫妻雙方有兩套住房,如果都判給一方,就會影響到另一方的基本居住需求,所以法院往往會讓過錯方從錢上來找齊兒,而不會讓過錯方無處可住。

誤導3:虛假責任能轉移财産嗎?

劇中,還有為在離婚中争到更多财産,男方與小三簽署8000萬元的虛假債務協議的情節。在實踐中這種情況的确經常發生,也就是婚姻一方當事人與他人假借貸,以此達到多分财産的目的。但這種手法不會輕易騙過法庭,法官審理時都會詳細審查,通常會要求證人出庭質證,同時要詳細查證資金往來的過程及資金用途,如果是假借貸,當事人則要用更多的謊言去圓這個謊,由于當事人和證人提供不了資金往來的相關證據,這樣的謊言常常會被法庭識破。此外,如果借貸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僅僅屬于個人債務,也不會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來分擔。

誤導4:離婚協議一定是有效的嗎?

劇中談到的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盡管已經簽字,但隻要沒在民政部門登記過,如果在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時,任何一方反悔,人民法院是要依法判決的,不會支持原來離婚協議中的約定。

誤導四:離婚協議一定是有效的嗎?

誤導5:代理律師≠辯護律師

第三集中,專業的婚姻律師竟然把離婚的民事案件代理律師說成刑事案件的辯護律師,簡直是天壤之别。如此誤導大衆,要引以為戒。

誤導六:有過錯就一定少分财産嗎?

第四集中,離婚專業律師談到如果當事人一方有過錯,離婚分财産就要少分,這不符婚姻法的規定。婚姻法規定的是: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以提起損害賠償。但這并不影響離婚财産的分割。損害賠償的數額有限。

《離婚律師》不知為何總是貶低離婚律師的敬業精神,把離婚律師刻畫成為代理費可以不顧一切的小人。看來編劇絕不是個法律人,所以對律師明為捧殺,實為棒殺。

現實的律師行業中,并沒有離婚律師、房地産律師、移民律師這樣的行業劃分,隻是有些律師術業有專攻,在某個領域有特長,“離婚律師”這個概念是個噱頭,因為婚姻問題是個敏感的社會問題,而律師在社會生活中又是個具有神秘色彩的行業。

因為編劇的法盲,對法律的不了解,相關的劇情不符合中國的真實司法實踐,不僅損害了律師的形象,也讓社會公衆對法律産生誤解,此前熱播的《金牌律師》由律所擔任制片人打造,雖然對法律程序有些誇張,但相關劇情符合法律要求和現實。而《離婚律師》在這方面顯然缺乏對法律和律師業足夠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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