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開挖施工方案
消防水池基坑設計挖深4.8m,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要求采用反鏟挖掘機進行大開挖,開挖邊坡為1:0.75。其餘工程部分的基坑挖深1.5,溝槽開挖。土方在場區内倒運,無需外運。
1 施工準備
1.1 根據總體的施工進度,組織工人隊伍按計劃如期進場。
1.2 測量放線及測量樁點的保護
1.2.1 在基坑開挖之前,場内所有的紅線樁及建築物的定位樁,全部經規劃部門測量核準。
1.2.2 在場邊道路及場内的臨時設施上做好定位标記,以備觀測。
1.2.3 在基坑開挖前,根據施工圖紙、建築軸線位置放出土方開挖邊線。
1.2.4 所有的測量樁、紅線點一經核實後,項目部就落實專人對其進行定期檢查複核,以确保紅線點的準确性。
1.2.5 對現場放線進行驗收。
1.2.6 組織人員進行安全生産教育和技術交底,各部門制定工作計劃和作業細則,保證開工前所有準備工作一切準備就緒。
2 現場機械、設備準備
2.1 現場機械材料準備
序号 |
機械或設備名稱 |
型号規格 |
數量 |
備注 |
1 |
挖掘機 |
PC80 |
1台 | |
2 |
運輸車 |
10m³ |
3台 | |
3 |
鐵鍬 |
手使 |
10把 | |
4 |
手推車 |
雙輪坡形 |
3台 |
注:根據現場實際施工情況進行調整
2.2 現場測量儀器準備
序号 |
設備名稱 |
型号 |
數量 |
用途 |
1 |
水準儀 |
DZS3-1 |
2台 |
高程控制 |
2 |
經緯儀 |
DJD2-C |
1台 |
測角度、測方向線 |
3 |
鋼卷尺 |
50M |
2把 |
量距 |
4 |
塔尺 |
5M |
2把 |
高程控制 |
5 |
盒尺 |
5m |
3把 |
量距 |
3 現場生産準備
3.1 施工作業前準備
3.1.1 土方開挖前,應摸清地下管線等障礙物,将施工區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3.1.2 場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區域内,要挖臨時性排水溝。
3.1.3 在施工現場内已修築供汽車行走的臨時道路,路面土層鋪填築适當厚度的碎石保證土方運輸路線暢通。
3.1.4 組織施工人員及施工機械進場
3.1.5 疫情防控期間,做好現場施工人員測溫及消毒準備
3.2 夜間施工照明的準備
3.2.1 所有用電均可以從現場配備的配電箱内接引,通過手提移動配電箱引至土方開挖區域,但施工用電必須由值班電工專門負責,禁止操作工人随意更改、移動。
3.2.2 整個施工現場的夜間照明通過1個5KW大燈具提供照明。
3.2.3 現場大門口,邊坡位置均視情況放置一定數量的照明燈及散光燈和警戒燈
4 施工流程及施工工藝
4.1 開挖順序
消防水池為第一批次施工,其餘部分為第二批次施工(由南向北)。
4.1.1 開挖方向
由南向北依次進行開挖。
4.2 施工流程:
放線→驗線→機械開挖→人工清槽、開挖排水溝→承台基礎梁放線→驗收
4.3 施工工藝
4.3.1 放線:開挖前先對開挖基槽進行定位放線,然後放出放坡線,項目部自檢合格後,經監理建設單位驗收合格,然後進行開挖。
4.3.2 機械開挖:故先開挖至深度較淺的基礎,然後進行人工清槽,機械開挖至距設計标高300mm以上,然後進行人工清槽防止對原狀土層造成破壞,基槽放坡底邊線距承台600mm處。
4.3.3 消防水池為第一步開挖。
4.3.4 人工清槽:機械開挖,不能直接開挖至底标高處,為避免破壞原狀土層,需預留300mm土層,使用人工進行清槽,清槽時應按照承台及基礎輪廓進行清理。
4.3.5 基礎放線:人工清槽完後,對承台及基礎梁進行定位放線。檢查是否有偏差,及樁是否在承台内。
4.3.6 驗收:清槽完成,及放線完成後,由項目部進行驗收,待驗收合格,報監理甲方進行驗收。
5 質量要求
5.1 放線質量要求
項目 |
允許偏差 |
所有高程傳遞 |
±1.0mm |
所有定位軸線偏移 |
±1.0mm |
5.2 基礎開挖質量要求
序号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表面标高 |
0,-50 |
用水準儀檢查 |
2 |
長度、寬度 |
-0 |
用經緯儀、拉線或尺量檢查 |
3 |
邊坡陡度 |
不允許 |
觀察或用坡度尺檢查 |
6 基坑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實際标高30c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撅,然後用人工将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确定槽寬标準。以此修整槽邊,最後清理槽底的土方。槽底修理鏟平後進行質量檢查驗收。
7 質量保證措施
7.1 土方分項工程的質量預控目标:一次驗收合格。
7.2 質量管理保證措施:
7.2.1 加強施工隊伍的管理,确保操作質量。重點抓好以下幾個環節:
7.2.1.1 施工隊伍進場嚴格執行入場教育制度,由安質人員和施工技術人員對他們分别進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質量意識教育和操作技能的教育。
7.2.1.2 加強崗位培訓。對車輛、挖掘機司機進行崗位技術訓練,必須持證上崗。
7.2.1.3 質檢員與測量員要随施工,随檢查,随指導,随觀測,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防止超挖。
7.2.2 測量質量保證措施:
7.2.2.1 所有測量活動及各項技術均按照《工程測量規範》進行。
7.2.2.2 測量人員全部持證上崗。
7.2.2.3 進場的測量儀器、設備必須檢驗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标識保存完好。
7.2.2.4 由業主提供的施工圖、測量樁點,必須經過校算校測合格,辦理交接手續後才能作為測量依據。
7.2.2.5 加強現場内的測量樁點的保護,所有樁點均明确标識,防止錯用。
7.2.3 開挖質量保證措施:
7.2.3.1 開挖土方随挖随清運,避免坡頂堆載。
7.2.3.2 若基底超挖或發現基底土質不符合設計要求時,及時向甲方報告,并上報處理方案,在取得勘察、設計單位的同意後方可繼續施工。
7.2.3.3 機械開挖時注意對樁頭的保護,挖至樁頂标高時,樁頭周圍300mm範圍内采取人工輔助開挖,避免超挖、錯挖。
7.2.3.4 挖掘機司機要按照測量人員所放灰線開挖。測量人員保證随挖随測,開挖後盡量減少對地基土的擾動。随時注意土質和地下水位情況,避免施工機械下沉。
7.2.3.5 挖土作業按确定的程序開挖,同時測量員随挖随進行監測,不得超深。挖土時要注意安全,注意保護工程樁。
7.2.3.6 基坑開挖時設專人注意邊坡穩定性,同時控制坡頂堆載3m以内不準堆土。
8 土方回填
8.1 工藝流程
8.2 施工方法
8.2.1 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設計要求填方土料種類、密實度要求,合理确定填方土料含水率控制範圍、虛鋪厚度和壓實遍數。
8.2.2 填土前應将基坑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雜物清理幹淨;肥槽回填前,必須清理到基坑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漿、石子等雜物清除幹淨。
8.2.3 檢驗回填土的質量有無雜物,粒徑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回填土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範圍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曬和均勻摻入幹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預先灑水潤濕等措施。
8.2.4 回填土應分層回填,每層鋪土厚度應根據土質、密實度要求和機具性能确定。每層回填後,随之耙平。
8.2.5 回填土每層至少夯打三遍。打夯應一夯壓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連,縱橫交叉。并且嚴禁采用水澆濕土下沉的所謂“水夯”法。
8.2.6 基坑回填應在相對兩側或四周同時進行,以免把牆擠歪。
8.2.7 回填土每層填土夯實後,應按規範規定進行環刀取樣,并檢測其幹密度值;達到要求後,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8.2.8 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後,應進行表面拉線找平,凡超過标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鏟平;凡低于标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夯實。
8.3 質量标準與要求
8.3.1 主控項目
8.3.1.1 基底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的規定。
8.3.1.2 回填的土料,必須符合設計或施工規範的規定。
8.3.1.3 回填土必須按規定分層夯實。取樣測定夯實後土的幹密度值,其合格率不應小于90%,不合格的幹土質量密度的最低值與設計值的差,不應大于0.08g/cm3,且不應集中,壓實系數大于95%,環刀取樣的方法及數量應符合規定。
8.3.2 允許偏差見下表所示
序号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 驗 方 法 |
1 |
頂面标高 |
0,-50 |
用水準儀或拉線尺量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0 |
用2米靠尺和楔形尺量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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