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周小文導演,王梓桐、呂麗萍主演的電影《百合》,以記叙的方式講述了未婚媽媽百合的艱難選擇,這部電影沒有誇張的藝術加工,大部分畫面都是作家劉楠(呂麗萍飾演)與百合(王梓桐飾演)的對話。導演給百合設定了三個結局,每一個結局都不盡如人意。當初百合一次錯誤的選擇,改寫了她後半生的命運。
愛情是百合的災星,所有不幸都找上門來。百合是一個農村姑娘,初中文化,單純、善良,來到城市打工,邂逅了香港的貨車司機,兩個人擦出愛情的火花。為了紀念愛情,百合在背上紋了一條龍(貨車司機叫龍仔),龍仔說要在自己身上紋一朵百合花,因為看到百合紋身時難受的模樣,他便放棄了紋身。從這一點可以看出這場愛情百合是認真的,而貨車司機不過是逢場作戲。
百合懷了貨車司機的孩子,而臨近生産之時貨車司機消失了。因為沒有錢,百合不敢去大醫院,自己在出租屋生孩子,如果不是好朋友胡金玲發現,可能會發生一屍兩命的悲劇。百合在醫院(電線上貼小廣告的非正規醫院)生下孩子,欠了朋友好多錢。她帶着孩子找工作屢屢碰壁。
生孩子欠下的錢還沒有着落,老天爺又給了她出了一道難題,她的兒子患有先天性心髒病,手術費用需要8萬塊錢。
為了得到8萬塊錢,百合做了很多傻事,差點賣掉自己的腎,把孩子放紙箱裡,等待好心人收留孩子,跟蹤抱走孩子的教師夫妻一路,當得知兩個人付不起8萬塊錢時又把孩子抱了回去。
百合講述這些不幸時語氣異常地平靜,這個19歲的小女生經曆了超出她年齡的苦難,她的眼神依然清澈、明亮,她的善良打動了作家劉楠,劉楠願意用自己的筆幫助她和她的孩子。
三種結局,除此,别無選擇。第一種結局,孩子得救了,百合凋零了。百合為了救孩子走上了販毒(一開始她不知道是毒品)的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她的兒子在政府的幫助下做了手術,她的心願已了。劉楠問她是否上訴,她上訴了,而她上訴的理由是:死刑就死刑呗,幹嘛要緩期執行呢。她懇求劉楠為她上訴直接執行死刑。她走上不歸路是為了給孩子鋪一條坦途。
大部分人都能勉強接受第二種結局,百合嫁給了一個有錢的老頭,兒子也得到了救治。這場婚姻雖然不般配,但它挽救了一個孩子的生命。
最讓人不能接受的是第三種結局,孩子因為延誤救治去世了。孩子比百合更可憐,在胚胎的時候就被父親抛棄,又身患重病,母親無力救治,但是他沒得選擇,如果能選擇,他會拒絕來到這個世界上。百合的一次錯誤的選擇,不光害了自己,也害了孩子。
哪一種結局百合都沒有接受劉楠為她籌到的8萬塊錢,因為她要的不是錢,而是孩子的健康。真希望有第四種結局,貨車司機回來了,兩個人治好了孩子的病,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下去。但是第四種結局隻會出現在童話裡,生活不會原諒你的錯誤選擇。
你的周圍有未婚媽媽嗎,她們過得幸福嗎,你對此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讨論。
注:文章内容為原創,圖片來自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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