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能夠在電視劇裡看到婆婆将戶口本、身份證啥的都給藏起來,就是不讓自己的兒子兒媳離婚。那麼事實上把戶口本、身份證藏起來就能阻止兩個人離婚嗎?答案肯定是不行的。那麼起訴離婚需要用到哪些證件呢?經手了這麼多的離婚案件,專業律師告訴你,隻需要一個證件就行了!
起訴離婚其實隻需要你自己的身份證就好了,甚至即使你沒有身份證也能去辦理,因為現在都可以直接去派出所直接補辦身份證,戶口本更是不需要,隻有協議離婚的時候才會用到戶口本。
起訴離婚在立案的時候通常隻需要結婚證,沒有結婚證的,本人可以去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複印結婚登記檔案就行了。如果結婚比較早,可能需要去當地的檔案局,這些檔案都是可以查到的。如果沒有檔案說明根本沒有登記結婚,也就不需要離婚了。當然對方的身份證也是不需要的,所以說,在起訴離婚的時候隻需要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了,其他的都不是問題。
那麼起訴離婚的程序該怎麼走呢?
首先委托律師寫起訴書,一式三份,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對方家暴賭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等、家庭财産狀況的證據一般有财産清單就可以了。
然後到被告所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若經審查情況符合條件準許立案後,立案庭會下發立案通知書,憑借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用後法院正式受理。
接下來就是庭審環節,立案後法院會向被告發出傳票,被告會在此期間作答辯狀,同時法院也會通知你在某個确定時間到庭參加訴訟,注意要積極參加訴訟!
雙方到庭後,會由法院進行調解,産生調解結果:(1)雙方願意維持婚姻,撤回起訴;(2)雙方同意離婚,撤回起訴,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3)原告要求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的,或者對某一協定有争議的,由法官審理并作出判決。
離婚案件第一次起訴一審一般需要3~6個月,如果對方沒有家暴、賭博、吸毒、虐待、與他人同居、重婚、因感情分割滿兩年的,法院一審一般不判離。通常的處理方式為等6個月後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此時法院會認為原告方離婚态度堅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應當準予離婚。所以完整的離婚訴訟程序走下來,一般需要9~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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