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1日)下午,東航MU5735航班墜毀。
這是中國民航自2010年伊春空難,近12年後再次發生的重大事故。
此次東航空難,媒體報道應注意哪些問題?
重點關注這三大方向
“災難報道首先要做到及時更新信息,披露準确的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人物。”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黨委副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闫岩表示,媒體可以提供權威、穩定、可信的信息,使用戶在紛繁複雜的信息洪流中獲得足可依賴的信息路徑,從而降低因意外導緻的巨大的不确定性。
訪談專家認為,具體到此次東航空難,媒體可以重點關注三大方向:
1.關注“人”
截至3月21日18點,新聞已經報道了事故、航班信息、旅客人數等基本信息。
“現階段,公衆最關心現場救援、傷亡情況,媒體還可以關注123名乘客和9名機組成員,事故涉及132個家庭,後續還将涉及到搶救、治療、賠償等方方面面。”重慶大學新聞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董天策說道。
此外,還可以關注參與救援的人。此前,東方之星沉船事故中,媒體就對救援隊員進行了報道。
2.關注事故原因
“事故”的原因,是受衆非常關心的信息。目前,東航空難事故正在救援過程中,媒體應該耐心等待找到黑匣子之後揭開墜機原因,飛機燃燒情況、燃燒程度等信息也等待官方發布的調查結果。
此外,後續報道中,媒體還可以通過衛星數據、通訊記錄、飛行軌迹以及飛行時間等信息為事故原因分析提供參考。
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資深記者杜昌華提醒,媒體在報道事故原因時要慎重,因為飛機失事原因需要專業的分析和調查,需要在後續深度調查中,靠專業人士來分析、判斷。
3.關注事故主體、主管部門的後續作為
作為管理運營事故航班的東航,對于相關信息的發布是否及時,處理營救工作、救援,事故善後的過程是否及時、到位,航空公司在日常管理、經費使用、飛機維修等方面的做法也是媒體應關注的方面,切實起到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作用。
對于民航管理部門來說,事故後做了哪些應急處置?航班出發地昆明長水機場的地勤服務,落地廣州白雲機場發現航班異常後有哪些作為?這些問題,媒體也應該關注。
六條報道建議
1.信源權威,提供可靠事實,引導輿論
中國記協書記處原書記顧勇華談道,媒體應按照中央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報道。關注事故的官方調查進展和結論,與民航部門的通報口徑保持一緻,不要随意猜測,引用、采信不權威信源、未經證實的消息。
杜昌華也建議,媒體應多報确定的事實,比如傷亡情況、救援情況,少報不确定、無權威信息來源的消息。
目前,關于此次空難的信息披露還不充分,小道消息、假新聞滿天飛,媒體應注意甄别謠言,提供可靠事實。同時,要呼籲網民不轉發沒有注明來源的信息,沒有得到證實的消息不要輕信。
2.措辭嚴謹、規範
3月21日,事故發生後媒體快速趕赴現場直播救援過程,現場記者在介紹情況時說:“飛機在廣西藤縣附近掉落。”
掉落?墜毀?失事?空難事件中媒體應謹慎表述。目前,新華社等權威主流媒體使用的是“墜毀”。
同時,在沒有确認現場情況時,不宜直接稱呼乘客和機組成員為“遇難者”。
3.切忌盲目轉載“網絡”圖片、視頻
部分媒體短視頻賬号發布的事故現場視頻中可能使用了未經确認來源的視頻素材,有的媒體在畫面上以字幕形式标注“視頻源自網絡”。
“新媒體時代視頻、快訊、圖片等帶來了最新的消息,尤其是接下來的危機處理過程,可能還會有清理現場、搶救人員、應急措施等視頻、圖片流出,對于這些素材媒體應謹慎轉載、使用,不要使用未經确認來源的素材。”董天策提到,專業媒體不要轉載自媒體盲目推測、主觀臆測的文章,主流媒體應該起到定心丸的作用。
4.人文關懷第一位
災難報道中媒體要把人文關懷放在第一位,媒體報道對死難者要有起碼的尊重,不能過多渲染悲慘氣氛、消費死難者。
突發事故是悲劇,媒體報道時要考慮人道主義精神,規避過于刺激性、血腥的畫面,不展現事故現場圖片,不直接展示傷殘的肢體,避免二次傷害。
闫岩建議,國内外災難報道的通行原則是通過指代物顯示死亡,如行李箱,衣物,證件等,從而避免對死難者的二次消費和對家屬的二次創傷。
5.平衡信息性和故事性
闫岩指出,災難事件中用戶最渴望的是信息,但與此同時,用戶又更容易沉溺于具體的故事。大量生動性的故事會導緻“生動性偏見”,即,人們被個案所左右,而影響對事件的總體判斷。
此外,大量的故事會消耗人們的悲情與感動,進而很快使讀者産生“同情疲憊”。這意味着過量的情感故事消耗了人們本應從理性關注、跟進、參與事件讨論的熱情。
6.報道要有建設性,消解公衆疑慮
闫岩建議,媒體還可以進行科普報道,梳理曆次空難事件和事故分析,從而讓普通人對空難乃至突發性意外有更系統的認識。需要讓人們走出直覺判斷,不要因為空難而恐懼坐飛機,不要将意外與陰謀論相連,與迷信思想相連。讓科學的調查回歸科學,理性的讨論歸于理性,讓普通人從基于直覺的恐懼性反應中跳出來,建設性地參與公共讨論。
五大注意事項
1.報道方向偏差
2002年,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一架飛機在韓國釜山附近墜毀,造成122人死亡。
空難發生後,國内衆多媒體在報道事故過程的同時,反複強調國航保持了47年的“安全紀錄”,大談空難後保險金發放的方式、數額和中外乘客的差别,很少有媒體引導人們去關注可能導緻空難的人為因素,很少有媒體引導人們去反思民航管理所存在的問題。
對于空難中的死難者及其家屬來說,徹查事故的原因才是安慰他們的最好方式,再長的“安全紀錄”也沒有任何實際意義,過于急切地談保險金,更是對死者的“大不敬”。
2.渲染“幸免于難”的氣氛
在此次東航客機墜毀事件中,有一名乘客因天氣原因,要搭乘的第一個航班取消了,因為是買的聯程票,他隻能退票,未上飛機。
一些媒體在報道時聚焦于該乘客,使用了“躲過空難”“躲過一劫”等描述。
這樣的問題之前也發生過。
2004年11月21日,包頭飛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飛出現事故,共55人喪生。
“包頭空難”發生後的第三天,江蘇一家晚報在頭版的正中位置,用近1/3版的篇幅,刊登了一篇報道,講述了在這場空難中幸免于難的“幸運小夥”沈雷的經曆。
在空難帶來的陰影和悲傷尚未散去之時渲染“幸免于難”,對于遇難者家屬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媒體也在無形中對他們造成了“二度傷害”。
3.輿論引導功能不足,出現信息偏差
2010年,黑龍江伊春發生墜機事故,史稱伊春空難。
空難消息一經發布,廣大網民就利用互聯網強大的搜索功能,掌握了相關信息,并就此對事故原因進行了探讨。民航論壇上公開的伊春機場當天的天氣日志中關于能見度的數據與新聞媒體中報道的“不足300米”相左,這動搖了之前公衆根據新聞報道所作的關于事故原因的揣測。
媒體要及時跟蹤報道,第一時間公布有效信息。如果出現與公衆掌握的信息有偏差的情況,要及時回應。
4.缺乏對遇難者的尊重,洩露隐私
2019年,一架從埃塞俄比亞首都出發的埃航波音737客機在起飛6分鐘後突然墜毀,機上一共149名乘客和8名機組人員遇難。
在事故發生後一天,一些媒體率先報道了8名中國籍遇難者之一的“浙江女大學生”,不僅涉及該女生的籍貫、年齡、學校專業、畢業時間等個人隐私信息,該女生的微博、照片以及交友情況等也被“廣泛宣傳”,随後,衆多媒體也據此跟進報道,信息進一步擴散,将一個普通家庭放在聚光燈下,使其成為他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5.感動、祈福式報道
災難事件的發生是“心靈雞湯”生産的熱點時刻。如遇突發事件或災難事故,傳媒“心靈雞湯”和煽情報道更是密集生産,“感動”模式幾近成為災難新聞報道的“現象級”範式,引發社會廣泛讨論和争議。
湖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黃月琴曾撰文指出,當災禍發生時,去追問“災難或災禍為什麼會發生”“如何避免類似的災難或災禍再次發生”才是公共理性的表現。擔當社會責任的公共媒體的重心不應是抒發對罹難者的悼念和對受害者的祈福,也不是引導公衆集體抒情,而應當緻力于探求和尋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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