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介紹,針對前期疫情部分市民群衆無法辦理車駕管業務的實際情況,自今日起,上海公安交管部門推出車駕管業務“延期辦”“容缺辦”等9項便民服務措施,包括延長機動車逾期未檢驗報廢時間、延長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注銷時間、駕駛證期滿換證業務可“容缺辦”等。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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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車駕管業務“延期辦”
01 駕駛人方面
對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駕駛證超過1年、未滿3年未換證的,延後3個月将駕駛證調整為“注銷可恢複”狀态;駕駛證超過3年未換證的,延後3個月将駕駛證調整為“注銷”狀态;學習駕駛證明達到有效期的,統一将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延長3個月。
02 機動車方面
對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達到逾期檢驗強制報廢期止的,延期3個月将機動車狀态調整為“達到報廢标準”;對原号牌号碼保留期限滿2年的,使用原号保留期限統一延長3個月;互聯網預選機動車号牌的,統一将預選号牌号碼有效期更新為選号後的3個月;增加轉出車輛核發臨時号牌功能權限,已辦理車輛轉出業務,無法在臨時号牌到期前到轉入地車管所辦理轉入手續的,可再申請1次臨時号牌;新車可申請臨時号牌次數由2次調整為3次,每次有效期15日。
以上延期僅針對逾期未檢驗報廢日期、逾期未換證注銷日期等日期,對于機動車已超過檢驗日期、駕駛證已超過審驗換證日期的,仍不可上道路行駛,避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及相關理賠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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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車駕管業務“容缺辦”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申請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的(包括轉入期滿換證),允許申請人無身體條件證明辦理期滿換證業務,身體條件證明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補交。在此期間,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台同步開啟“容缺辦”功能,方便群衆網上辦理相關業務。此外,本市2022年3月21日至7月21日期間,曾推出過“容缺辦”政策,當時要求身體條件證明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補交,本次政策一并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前補交。
便民服務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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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延期3個月是指,自有效期截止之日起延期3個月。如駕駛證最終注銷時間為2022年12月1日,本次延期3個月,即延長至3月1日;如機動車逾期檢驗強制報廢期止時間為12月31日,本次延期3個月,即延長至3月31日。
編輯:葉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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