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近親不能結婚,但是這種近親結婚在古代經常發生,大多是名門望族,父輩本就是利益關聯,兒孫輩自然也逃不過。
不過放到現在大家都知道近親不能結婚,可是有的人偏偏喜歡近親結婚。
4月20日,陝西安康漢陰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案,該案件當庭宣判趙某和吳某的婚姻關系無效,因為兩個人屬于近親,那為什麼兩個人會走到一起呢?
趙某的父親和吳某的母親為親兄妹,兩人為了結好,竟然撮合趙某和吳某同居,兩人為親表兄妹關系,屬于三代内旁系血親關系,這在法律上是禁止結婚的。
可是,在父母的勸說下,兩人在2009年2月12日辦理了結婚登記,兩人還生育了子女,但是由于感情不和,趙某提出離婚,法院直接受理,兩人屬于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故趙某主張其與吳某的婚姻無效應予支持。
為什麼法律禁止近親結婚呢?
大家都知道DNA測序吧,父母和孩子的基因順序是非常接近的,也就是說血緣關系越近就越相似。
而我們每一個人都攜帶有一些隐性遺傳病基因,由于是隐性基因需要雙隐性才會造成遺傳病,也就是說近親之間攜帶相同的隐性遺傳病基因的概率是非常大的,一旦兩個人結婚,生育孩子,隐性遺傳病基因直接就會結合,導緻孩子會直接患上一些遺傳病。
比如,常見的白化病,智力障礙等。
所以,為了下一代考慮,法律明文禁止近親結婚,但是不可避免的确有一些家族觀念封建,一直還是保留近親結好的習俗。
如果,兩個人真的要在一起,法律上是不承認的,而且結婚生育前,最好嚴格做一次遺傳病基因檢測,不然很可能生出的孩子會患上一些遺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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