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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創新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6-24 02:24:41

法家創新?近代以來,受既定傳統與觀念的影響,法家在曆史和現實中的作用往往得不到應有的重視雖然近年來法家研究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學術觀點和研究方法都有很大的突破,但仍有進一步澄清法家思想、打開法家研究之多元空間的必要4月16-17日,由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與中國先秦史學會法家研究會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法家研究中心承辦的“重新認識法家”學術工作坊在京舉行,來自不同領域的14位學者,共同探讨了如何打破法家研究的傳統範式、重新審視法家思想的得失、發掘法家思想的深刻内涵及其當代價值等重要話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法家創新?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法家創新(打破傳統範式重新認識法家)1

法家創新

近代以來,受既定傳統與觀念的影響,法家在曆史和現實中的作用往往得不到應有的重視。雖然近年來法家研究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學術觀點和研究方法都有很大的突破,但仍有進一步澄清法家思想、打開法家研究之多元空間的必要。4月16-17日,由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與中國先秦史學會法家研究會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法家研究中心承辦的“重新認識法家”學術工作坊在京舉行,來自不同領域的14位學者,共同探讨了如何打破法家研究的傳統範式、重新審視法家思想的得失、發掘法家思想的深刻内涵及其當代價值等重要話題。

一、打破法家研究的傳統範式

要重新認識法家,首先就需要打破以往法家研究中存在的約束和限制,從更為寬廣的視野進入法家思想的研究當中。

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葉自成教授提出了重新認識法家的四個維度,分别是從法家的維度重新界定“法家”概念,從儒家的維度理清儒法之間的複雜關系,從秦二世而亡的維度檢讨法家與秦政興亡的關系,從現代中國與世界政治史的維度重新認識法家思想的意義。也就是說,葉教授認為至少在這四個維度中,以往的研究并沒有充分給予法家思想以全面客觀的認知與評價,需要學者重新思考其内在的理路。

一部分學者就對造成法家評價失衡或片面化的原因進行了反思。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任劍濤教授認為法家之所以沒有在價值上得到正面評價,是因為近代以來人們普遍接受了事實與價值二分的休谟命題。他從政治思維與東周處境兩個方面指出将這一命題應用于法家研究的不合理之處,提出應将普特南有關“事實與價值二分法崩潰”的論述視為一種哲學方法,确立研究法家思想的新視野。在此,他引入了規範-操作的辦法來替代價值-事實二分法,這一新的範式強調以政治操作為普遍都能接受的規範陳述提供保障,而韓非子正是在此意義上完成其基本理論建構的。

複旦大學哲學學院白彤東教授則認為人們之所以把專制歸咎于法家,一部分原因是來自概念的模糊,如在法治概念中添加諸多額外的價值等。同時,白教授也提到諸如法制、人治、法治等概念之間可以相互融彙。因此韓非子的法可看作某種意義的法治,而學者們需要進一步讨論的則是如何解決其靈活性不足的問題,而非在概念混亂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無謂的指責。

除傳世文獻外,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李力教授提示我們也可以從考古文獻的角度來重新認識法家。在梳理秦墓材料的基礎上,他重新審視了《漢書·藝文志》中有關法家的表述,指出法家并不一定出于理官,因為現實執法者的思想與法家精英思想之間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重新檢視法家之失

打破傳統的法家研究範式,其目的不是為了簡單地給法家翻案,從而走向另一個極端,而是為了以一種相對客觀公允的方式重新把握法家思想,分析其中的優缺得失。不少學者就提出要在這一新的基礎之上檢視法家理論的内在缺陷。

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千帆教授從法學理論和人性的角度,分析了法家思想的困境。他認為法家思想雖有諸多優點,但對人性自私的指認,意味着要把執法必嚴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君主,這與法家中主政治的理論設想相矛盾。因此,法家需要修正人性自私論,打破公私的截然對立,把實現法治的希望寄托在普羅大衆而非孤家寡人之上,這樣才能走出戰國法家無法走出的困境。

西南大學法學院趙明教授則從生命規範與社會規範之間的張力入手,提出了對于法家暴力化法律觀的批判。他從《周易》傳統出發,指出最基礎的規範就是生命規範,但韓非子卻誤将暴力作為曆史演進中秩序生成的最根本力量來看待,通過把社會規範設定為君主集權的工具,自覺消滅了生命規範存在的空間。因此他認為法家的法律觀是暴力化的,它必然朝向暴力擴張的方向演進。

東北師範大學韓東育教授從原理與手段的悖論出發,反思導緻了法家尴尬處境的根本問題。他認為法家之治訴諸的基本原理是普遍人情,但在現實中,治理手段必須通過具體的諸侯國國君才能實現,這樣在原理和手段之間就發生了矛盾。而在立法、司法、行政集中于一人的時代,法家不得不屈就于君主。對此,韓教授認為我們應持一種既理解又批判的态度,因為它雖使法律第一成為某種虛幻,但也隻有通過這一方法才能盡量降低危險的限度。

三、深化法家研究的思路

在本次學術工作坊中,亦有不少學者從具體問題着手,從事重新認識法家的活動,為打開、深化法家研究的思路提供了可借鑒的範本。

北京師範大學曆史學院蔣重躍教授從曆史解讀的角度,提出了對法家命運的重新認識。他認為學者應該在社會發展的矛盾運動中、在社會各階層人的活動中對曆史加以解釋,警惕非曆史的表達。将這種曆史解讀的方法應用到對法家命運的探讨中,蔣教授提出法家人物之所以總是遭遇個人命運的悲劇,是因為沒有看到中國古代政治生活中君主與貴族、大臣之間既較量又妥協的複雜關系,而隻是天真地将君主設想為正義的。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梁濤教授對春秋時期禮與法的合流和分流進行了梳理,提出了對禮法關系問題的新認識。他指出春秋時期人們不僅仍然重視禮治,而且也重法治,此時的法不僅有刑法的狹義的内涵,還包括禮、秩序等廣義的内涵。狹義的法和禮雖有較大不同,但也不是簡單的否定關系,而是主與輔的關系。這樣,梁教授就對“由禮到法”的一般表述做出了必要的校正。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宋洪兵教授提出要從現實主義政治的角度來重新認識法家。他認為法家思想的現實政治主義品格主要體現為三個方面:一是在國家起源的意義上,群體如何生存的問題構成了法家現實主義的思維方式;二是在君主制的問題上,法家看到了當時的政治現實是弱君弱政問題,因此才格外強調培養審慎的政治德性以及加強中央集權的重要性;三是在曆史哲學上,法家沒有“未來”觀念,他們隻在當今發現問題并提出有效解決方案,這體現了法家思想不同于馬基雅維利思想的政治現實主義的徹底性。

雲南大學法學院何永軍教授則從政治科學的角度,重新認識與評估了法家的理論貢獻。他認為法家學說是人類曆史上第一個科學意義上的政治學,其實證的研究方法、政治與道德分離的觀念以及政治與宗教神學分離的思想為科學的政治學奠定了理論基礎。

四、發掘法家思想的當代價值

除了重新認識曆史中的法家,學者們對于在當今時代語境中,以什麼樣的途徑發揮法家的現實作用,也進行了深入的思考。

浙江大學社會學系趙鼎新教授從組織社會學的角度入手,思考了法家傳統對當今國家治理的啟示意義。他認為雖然法家提供了治理意義上的法律法令體系和有效的科層官僚體制,但也給當今國家治理帶來了九個難題,如治理手段過于單調、過度倚重績效等。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五個緩解法家治理負面性作用的方法,包括用價值觀來平衡、用管理方式多樣化來平衡等,這為當代的國家治理提供了借鑒。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喻中教授建設性地提出法家主要是一種思維方式。他認為法家有新舊之分,舊法家指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新法家則是指19世紀之後的法家。雖然二者之間存在諸多不同,但都追求富國強兵,都強調政治中樞對國家資源的控制,這是法家的精神實質,凝聚了法家特有的思維方式。這一觀點的提出,為綜合與創新法家思想、建構當代法家思想體系提供了思路。

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王威威教授則以網絡時代為背景,對道德和法律的自律與他律的交錯功能進行了分析,指出在虛拟社會與後熟人社會這兩種由互聯網帶來的極端社會類型中,借鑒法家“重刑重罰”“必知”“必得”“必罰”以及“毀随其罰”“非誅并行”的思路,可充分發揮法律和道德的他律功能,是比較容易取得效果的治理進路。

本次學術工作坊的成功召開,讓我們看到法家研究已逐漸沖破了既有的限制和約束,向着更為深入和多元化的方向發展,也讓我們更加期待未來的精彩研究。(夏茜)

來源: 中華讀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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