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刻舟求劍
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
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注釋:
涉:渡。 契:同“锲”,刻。
刻舟求劍選自《呂氏春秋·慎大覽·察今》。
刻舟求劍的情節其實很簡單:
涉江、墜劍、刻舟、求劍。
古代文字簡淨,白描式的平鋪直叙,不作任何渲染。然而“楚人”作為愚人的形象,還是躍然紙上,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楚人當時的行動、語言,他自以為是,自以為聰明絕頂,自以為行為是是合理的。
劍掉在河裡了,他馬上在船舷刻上記号,做事當機立斷,也算是個君子。
“遽”字寫他不失時機,反應敏捷,當屬聰明之舉。
刻舟後,該楚人自言自語:千萬别忘記,我的劍是從這兒掉下水的。及時提醒自己,牢記刻舟記認的重要性。
他以為,他的舉止行為很明智的。
最後,船過江靠岸,楚人特意從刻記号的地方跳下水去尋劍,說明他對刻舟的目的、意義,自始至終明确無誤,自己也身體力行了。
雖然他在水底下執着地尋求,但結果能與自己的願望相符嗎?當然不能。
“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
沒有抓住事物的客觀規律,人的一切行動、語言,再認真,再賣力,也是事與願違的,是徒勞的,是可笑的。
文之後,作者還有幾句話概括了創作刻舟求劍的實際意圖:
“以故法為(治)其國,與此同。時已徙矣,而法不徙,以為治,豈不難哉!”
文章本意強調制定政策、法令,應随時代變遷而改變,不應死守故法。
如果将“劍”比作“治”,那麼彼時彼地的“治”,世移時變後再用同樣方法去求之,就與楚人刻舟求劍别無二緻了。
人世如舟,時間如曆史長河,一切舊思想、舊觀念,一切陳規陋習,不拘泥舊迹而不思變通,人類就難以求治,難以進步。
楚人刻舟是有形的,大家可以看到,其損失也畢竟有限。
但人們頭腦中的舊烙印是無形的,任何人都會重蹈“刻舟求劍”的覆轍,而其損失就有可能極其慘重。特别是上位者的刻舟求劍。
記得小時候看過一個寓言:
一隻鹭抓了一條大魚,一次沒有吃完。
鹭把魚埋在沙子下面,準備第二天再來吃。
鹭擡頭看看天,天上有一片白雲,白雲下面就是自己埋的魚。
鹭,放心地飛走了。
第二天,鹭向着白雲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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