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男方知道女方多次退婚?阿強32歲了,還沒有對象,家裡各種花式催婚2020年11月底,經媒婆介紹認識了适婚年紀的阿珍阿珍從媒婆處了解到,阿強開了一家奶茶店,為人憨厚老實雖然目前還沒有房子,但很快就能在省城買房2020年12月底,兩人見面後感情迅速升溫,見面9天後閃婚,阿強到處借錢給了20萬元彩禮,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剛結婚男方知道女方多次退婚?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阿強32歲了,還沒有對象,家裡各種花式催婚。2020年11月底,經媒婆介紹認識了适婚年紀的阿珍。阿珍從媒婆處了解到,阿強開了一家奶茶店,為人憨厚老實。雖然目前還沒有房子,但很快就能在省城買房。2020年12月底,兩人見面後感情迅速升溫,見面9天後閃婚,阿強到處借錢給了20萬元彩禮。
婚後兩人矛盾激化,2022年3月,阿強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返還20萬彩禮及“三金”。近日浙江杭州淳安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見面9天閃婚,婚後出現矛盾雙方都覺得被對方欺騙
阿珍與阿強在媒婆的撮合下互加微信,素未謀面的他們很快便确定了戀愛關系,兩家也開始商讨婚嫁事宜。
2020年12月,倆人第一次見面,阿強對阿珍關懷備至。阿珍過生日阿強非常用心,不僅當天淩晨通過微信發了888元和9999元的紅包,還給阿珍辦了一個生日派對,并邀請阿珍的朋友一起慶祝,阿珍很是感動。第二天,阿強父親便轉賬給阿珍父親20萬元作為彩禮,阿強和阿珍一起選購“三金”,之後,兩人便去民政局登記結婚。阿珍說,這是距離他們第一次見面的第九天。
婚後不久,阿珍覺得阿強和其家人欺騙了自己。她發現,媒婆提到的阿強經營的奶茶店早已倒閉,而阿強遲遲不去找工作,終于找了份工作,卻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婚後小兩口住在阿強父親租的房子裡,相處中,阿珍與阿強一家人的矛盾也越來越多。2021年6月,阿珍便索性搬出了與阿強家人一起住的出租屋單獨生活。
阿強數次聯系阿珍挽回未果。想到婚前給付大額彩禮導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加上阿珍總提離婚,阿強及其家人覺得阿珍是在騙婚。在與阿珍及其父親協商未果後,2022年3月,阿強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返還20萬彩禮及“三金”。
阿珍也有自己的委屈,在提交的答辯狀中細數了婚後與阿強相處産生的種種矛盾。阿珍覺得婚後的阿強沒有婚前用心,婚前承諾的婚後買房買車,也遲遲沒有兌現。她表示自己同意離婚,“三金”這些物件也同意返還。但多次強調20萬彩禮是阿強家主動提出給的,自己家從來沒有提過要求。兩人婚後也共同生活了半年多,因此隻願意返還彩禮2萬元。
婚姻缺乏感情基礎,彩禮是借來的
在案件審理中,承辦法官發現,20萬的彩禮是阿強父親從親友處借來以及貸款來的,家中早已債台高築,而阿強有先天性的耳朵和四肢障礙,獨立生活能力确實有些欠缺。考慮到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彩禮數額較高,雙方也沒有生育子女,承辦法官經過多次的背對背、面對面調解及耐心的釋法明理,最終兩人達成協議:阿珍與阿強離婚,阿珍返還彩禮11萬及“三金”。阿珍當庭履行完畢。
盡管社會思想觀念越來越包容開放,但閃婚、閃離給雙方和家庭帶來的糾紛和傷害依然是不可忽視的。彩禮作為一種婚嫁風俗廣泛存在着。随着經濟水平的提高,彩禮數額雖變得越來越高,但對婚姻的約束力卻在降低。古語有雲:“嫁女擇佳婿,毋索重聘”。選擇伴侶時,應以感情、品德為先。互敬互愛,才是婚姻長久穩固的基石。
法條鍊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緻給付人生活困難。
潇湘晨報綜合淳安縣人民法院
來源: 潇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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