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6月2日電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功能性服裝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歡迎。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功能性服裝都有功能,有些服裝甚至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傷害。
今年3月份,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最新的功能性服裝質量抽查結果,不合格率為32%。這次抽查涉及20家經銷企業銷售的47個品牌、125批次功能性服裝。經檢測有40批次功能性服裝不合格,其中有2批次功能性服裝被檢出緻癌物。
經檢測,40個批次不合格産品中,8個批次與國家強制性标準及産品标準不符,34個批次與企業明示的功能性要求不符。其中,抽檢明示标準(包括企業标準)和指标值的功能性服裝38個批次,有8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21.1%,同比增長12個百分點;抽檢沒有明示标準但明示指标值的功能性服裝13個批次,有12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92.3%,同比增長65個百分點;抽檢沒有明示标準和指标值的功能性服裝69個批次,有20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29.0%,同比增長近5個百分點。
不合格樣品的标稱商标涉及SAILAULOND薩勞倫、GEORGIMANIYA、卡帝樂鳄魚CARTELO、NIKKO、GU、Jack Wolfskin、ICEPEAK、GANT甘特、Callaway、UNDER ARMOUR、SALEWA、3•UNUSUL、添香、JuiceTime×Body.ing、POLO SPORT、TOMMY HILFIGER、Reebok、天倫天Telent、Marmot、派格BIGPACK。
一、與國家強制性标準及産品标準不符,有8個批次,涉及可分解緻癌芳香胺染料、甲醛、産品使用說明和纖維含量4類。
1、可分解緻癌芳香胺超标,有1個批次。上海睿發服飾有限公司在正大廣場店銷售的标稱由上海睿發服飾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POLO SPORT”牌男式夾克(型号規格:175/96A;貨号:H10303706),發現禁用可分解緻癌芳香胺聯苯胺實測28 mg/kg(标準值應≤20 mg/kg),超出國家強制性标準要求。可分解緻癌芳香胺是影響人體健康的重要安全指标。該指标不合格,長期接觸容易誘發癌症。
2、甲醛超标,有1個批次。上海徐家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六百分公司銷售的标稱由上海菲雷奇服飾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SAILAULOND”牌襯衫(型号規格:170/88A;貨号:638012),明示為B類産品,甲醛實測106 mg/kg(标準值應≤75 mg/kg),與國家強制性标準要求不符。甲醛超标,釋放的遊離甲醛容易通過呼吸道、皮膚引發呼吸道炎症和皮膚炎症,甚至誘發癌症。
3、産品使用說明不合格,有2個批次。如上海彙金百貨虹橋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狼爪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Jack Wolfskin”牌夾克(型号規格:175/100A L;生産日期或批号:5008301),漏标裡料纖維成分及含量;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富信天倫天(福建)戶外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Telent”牌女式沖鋒衣(型号規格:175/96A 2XL;款号:644109),漏标内套袖裡料的纖維成分及含量。
4、纖維含量不合格,有5個批次,纖維成分含量偏差超出允差範圍,纖維成分漏标,實測與企業明示不符。如朗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公司銷售的标稱由朗浩控股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GANT”牌男式襯衫(型号規格:170/92A M;款号:3003261),面料2的纖維含量實測超出标準規定的允差範圍。
二、明示功能性項目不合格,有34個批次,涉及吸濕性、透濕、防紫外線、防(沾)水性、防(滲)水性、速幹性、吸水性、消臭、防靜電性等9類。
1、吸濕性不合格,有12個批次,吸水率和滴水擴散時間與标準要求不符。如上海聯家超市有限公司中山公園店銷售的标稱由浙江舒工坊針紡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CARTELO”牌“卡帝樂鳄魚男士粗針羅紋背心”(型号規格:170/95 L;貨号:C268D18041),企業明示吸濕功能,但滴水擴散時間實測>300 s(标準值應≤3 s)、芯系高度實測0 mm(标準值應≥100 mm),兩項指标均距标準甚遠,吸濕性實測不符标準要求;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天倫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天倫天Telent”牌男速幹長褲(型号規格:185/88A 2XL;款号:541708),企業明示“吸濕”、“Moisture management”(動态水分傳遞)等功能,但浸水面吸水速率實測僅1級(标準值應≥3級),遠低于标準要求。
此外,中新經緯客戶端注意到,由阿迪達斯(中國)有限公司生産的“Reebok”牌短袖上衣也被标稱滴水擴散時間、吸水率、芯吸高度等不合格。
據了解,吸濕性是指服裝面料内表面迅速吸收汗液的性能。該指标不合格,無法實現吸濕速幹功能。
2、透濕不合格,有8個批次,透濕率實測低于标準要求或者企業明示指标。如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上海飛達羽絨服裝總廠生産(或供貨)的“3·UNUSUL”牌女款沖鋒衣(型号規格:165/88A M;款号:FWB212058)、男款沖鋒衣(型号規格:175/96A L;款号:FWB112057),企業明示透濕功能并明示指标10000g/m2/d,但實測分别為2530 g/m2/d、2190 g/m2/d,均遠低于明示标稱值;上海又一城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蘇州魯特時裝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ICEPEAK”牌女式夾克(型号規格:170/92A;貨号:753232507QU)、女式軟殼衣(型号規格:165/88A;貨号:8-44-924-969 QU),企業明示具有“Breathable”(透濕)功能,且明示指标5000 g/m2·24h,實測分别為1750 g/m2·24h、2740 g/m2·24h,遠低于企業明示值,其中一個也低于标準值(國家标準應≥2200 g/m2/d)。
據了解,透濕性是水蒸氣穿過織物,将濕熱汗液傳導到外界的能力,是衡量織物穿着舒适性的重要指标之一。該指标不合格,無法實現透濕功能。
3、防紫外線不合格,有8個批次,防紫外性能低于國家标準要求或者企業明示指标。如永安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派格戶外用品(上海)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派格BIGPACK”牌針織T恤衫(型号規格:185/104A XL;款号:300080),企業明示具有防紫外線功能,并明示指标30,但紫外線防護系數 UPF實測僅為18,UVA透射比實測為7.36%(标準值應<5%),與标準要求不符;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銷售的由上海睿慕緻裳服飾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Juice Time×Body.ing”牌藍色竹纖維套裝(型号規格:上裝、165/88A下裝:165/72A;款号:BO4D1W7702043687),企業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但紫外線防護系數UPF實測為35(标準值應>40),且UVA透射比實測為6.45%(标準值應<5%),與标準要求不符。
據了解,防紫外線是織物具有吸收或阻擋外界紫外線的能力,通常用紫外線防護系數UPF 和UVA透射比來衡量織物的防紫外性能。該指标不合格,無法實現防紫外線功能。
4、防(沾)水性不合格,有5個批次,沾水等級實測低于國家标準或企業明示指标。如上海睿發服飾有限公司正大廣場店銷售的标稱由上海睿發服飾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POLO SPORT”牌男式茄克(型号規格:175/96A;貨号:H10458192),企業明示具有防水功能,但沾水等級實測為2級(标準值應≥4級);新世界百貨(中國)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上海三由戶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3·UNUSUL”牌男防水跑步衣(型号規格:170/88A M;貨号:FWE112419),企業明示具有防水功能,且明示産品标準GB/T 32614-2016,但沾水等級實測為3級(标準值應≥4級),與标準要求不符。
據了解,防(沾)水性是以織物表面抵抗被水潤濕程度衡量織物的防水性能,級數越高織物在受水噴淋後表面潤濕量越小,防水性能越高。該指标不合格,無法實現防水功能。
5、防(滲)水性不合格,有6個批次,靜水壓實測值低于國家标準或企業明示指标。如上海毅朗商業有限公司在佛羅倫薩小鎮銷售的标稱由湯美費格商貿(上海)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TOMMY HILFIGER”牌男式夾克(型号規格:185/112B;生産日期或批号:JKS10231),企業明示“WATER STOP”(防水)功能,但靜水壓實測為6.6kPa(标準值應≥13 kPa);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富信天倫天(福建)戶外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天倫天Telent”牌女士沖鋒衣(型号規格:175/96A 2XL;款号:644109),企業明示具有防水功能,且明示指标3000 mmH2O,但靜水壓實測僅為1660 mmH2O,低于企業明示值。據了解,防(滲)水性是以織物承受的靜水壓來表示織物抵抗液态水滲的能力,耐靜水壓等級越高,織物的防水性能越好。該指标不合格,無法實現防水功能。
6、速幹性不合格,有3個批次,滲透面液态水擴散速度實測低于國家标準要求。如朗浩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第五分公司銷售的标稱由朗浩控股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甘特GANT”牌2個批次男式襯衫(型号規格:170/92A M;款号:331110 、型号規格:175/96A L;款号:3002632),企業均明示具有“Moisture management”(動态水分傳遞)、“Quick-dry”(速幹)等功能,滲透面最大浸濕半徑實測分别為2級和1級(标準值應≥3級)、滲透面液态水擴散速度實測均為1級(标準值應≥3級),兩項指标均與國家标準不符,速幹性均不滿足國家标準要求。
據了解,速幹性是汗液傳導到面料外表面迅速擴散揮發的性能。該指标不合格,無法實現吸濕速幹功能。
7、吸水性不合格,有2個批次。如極優(上海)商貿有限公司長甯路店銷售的标稱由極優(上海)商貿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GU”男裝側面無縫中褲(型号規格:175/88A L;生産日期或批号:61348N011A 415)、男裝圓領T恤(型号規格:165/84A S;生産日期或批号:61348N171A 1288),根據企标指定相關标準測試,吸水性實測>60s(企标要求≤12s),與企業标稱值不符。
據了解,吸水性是服裝沾到水分(汗水)後快速擴散吸收的能力,以時間秒表示。該指标不合格,無法實現吸水功能。
8、消臭不合格,有1個批次。上海又一城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蘇州魯特時裝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ICEPEAK”牌女式POLO衫(型号規格:175/96A;貨号:944667387QU),企業明示具有消臭性能,氨氣成分減少率實測為11%(标準值應≥70%),低于标準要求,無法實現消臭功能。
9、防靜電性不合格,有1個批次。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銷售的标稱由富信天倫天(福建)戶外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産(或供貨)的“天倫天Telent”牌女士沖鋒衣(型号規格:175/96A 2XL;款号:644109),企業明示具有抗靜電功能,電荷量實測1.3 μc/件(标準值應≤0.6 μc/件),與國家标準要求不符,無法實現防靜電效果。
根據抽檢結果,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相關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對庫存商品、在售商品進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經營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并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依法調查處理。同時,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功能性服裝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購買功能性服裝時,應盡量選擇明示清晰的商品。對宣稱有功能性的商品應選擇明示功能性标準的服裝、或者選擇既明示功能性指标又明示檢測方法的服裝。
二、購買功能性服裝時,不要被宣稱的功能性文字所迷惑,如觸感舒适、低碳、散熱、保濕、節能、透氣等模糊概念,也不要輕信不着邊際的宣傳,如宣稱防風,生态低碳、接觸冷感、抵禦油漬水漬等,都沒有對應的性能指标。
三、購買功能性服裝時,要理性消費,不要盲目迷信功能性服裝,選購時應盡可能事先了解所需的特殊功能,再按照自己的實際需求選購。(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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