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圖譜中的數據整理?來源:環球時報近日,“網傳中科院停用知網”的話題引發熱議一則落款為中國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的郵件顯示,中國知網暫停中科院對其數據庫的使用權限其中還提到,“2021年中科院集團中國知網數據庫訂購總費用已達到千萬級别”事實上,中科院并不是第一所因高昂費用宣布暫停使用中國知網的學術研究機構據媒體不完全統計,近10年間,至少有6所高校表示對知網的漲價行為“不堪重負”,包括北京大學,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知識圖譜中的數據整理?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來源:環球時報
近日,“網傳中科院停用知網”的話題引發熱議。一則落款為中國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的郵件顯示,中國知網暫停中科院對其數據庫的使用權限。其中還提到,“2021年中科院集團中國知網數據庫訂購總費用已達到千萬級别。”事實上,中科院并不是第一所因高昂費用宣布暫停使用中國知網的學術研究機構。據媒體不完全統計,近10年間,至少有6所高校表示對知網的漲價行為“不堪重負”,包括北京大學。
知網收費年年增長,高昂的價格不僅使得公共資源受損,也擡高了期刊的受衆門檻,從而形成知識壟斷。學術數據庫提供的産品與一般商品不同。在一般的商品市場,當經營者壟斷了某種商品或服務并獲取高額利潤時,其他潛在競争者會受利潤驅使,投入更多資本進入市場與之競争,壟斷地位也就随之被打破。然而在學術數據庫這個領域,由于《著作權法》的保護,這種版權資源壟斷産生了排他性,而且知識産權本身又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當學術數據庫壟斷權威學術文獻的版權資源時,價格競争機制難以發揮作用。
如果從《反壟斷法》來認定知網是否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壟斷行為,需要遵循反壟斷案件審查分析的一般思路:首先要界定相關市場,然後再來認定它是不是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最後判定其有沒有實施濫用行為。
從數據上看,2019年中國知網全文期刊數據庫收錄的獨家和唯一授權期刊有近4000種,占我國期刊總量的43%,其中核心期刊接近800種,約占全部核心期刊的42%。與維普咨詢和萬方數據擁有幾百種獨家期刊相比,中國知網占有量最高,擁有明顯的知識産權優勢。因此,可以認定它具有支配地位。然而,在相關市場界定上,學術界目前仍存在争議,涉案行為的相關市場應該界定為免費的文獻搜索服務市場,還是付費的文獻在線閱讀及下載市場。其次,就相關行為是否存在濫用上還需要結合個案判斷。總體來說,如果學術數據庫不再将版權保護作為激勵創新的催化劑,而是獲取高額壟斷利潤的途徑,破壞、妨礙、排除相關市場競争的話,這種濫用行為就應該接受《反壟斷法》的審查和懲治。
但另一方面,針對學術數據庫在《反壟斷法》的适用上還是要注意執法和監管的謙抑。學術數據庫從誕生到普及,是數字科技發展和運用的重要表現,它為廣大科研工作者在文獻檢索、閱讀等方面帶來了便利,也節約了文獻查閱的時間和人力成本。這些貢獻應予以肯定。所以除了使用約束性規制手段,制裁相關主體實施壟斷高價行為之外,還應當使用激勵性的規制手段。如通過多種方式在學術數據庫相關市場引入、培育、扶持競争,實現數字學術資源的知識共享。
第一,由國家直接出手。目前我國依靠财政撥款建立了一個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它的學術資源是免費使用的,發展空間大,後勁足。據筆者掌握的數據,它具備了一定程度上替代知網平台的功能。
第二,市場應奮力追趕形成競争格局,市場上出的問題盡量用市場手段解決,這應是我們優先考慮的方向。首先,目前國内能與知網抗衡的力量太弱,知網在一定時空範圍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維普、萬方之前比較有競争力,但多年後知網通過精耕、深耕,與競争對手的發展差距逐步拉大,這個差距需要盡快彌合。
其次,近年國際學術界、期刊出版界和圖書情報界聯合發起并推動了學術數據庫的開放存取運動。這種模式是以知識開放共享為目的,由作者或者國家付費,讀者可以免費獲取學術資源。現在有一個重要的國際文件是《布達佩斯開放存取倡議》,将開放存取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作者自願将自己的文獻貢獻出來,被稱作綠色道路的自存儲,另一種被稱作金色道路的開放存取期刊。無論哪一種,使用者都可以免費進行閱讀、下載、複制、傳播、檢索等,不存在任何經濟、法律和技術方面的障礙。事實上,這一模式現在在國内外已經開始實踐。例如,《中外法學》雜志在官網公開了自1989年至今全部的期刊文章。美國加利福利亞大學免費向讀者提供該大學作者發表的所有論文。
總之,在國家大力推動、給予補貼的同時,市場也應進行積極的相向行動,打破學術數據庫經營者對學術資源的壟斷,在經營者私益和社會公益之間達成平衡。(作者分别是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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