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将一瓶汽油放在自己随身攜帶的背包中,準備進站乘坐高鐵,結果在安檢口被遵義車站派出所的民警及時查獲。
4月3日11時
遵義車站派出所民警在進站口巡查時
發現一旅客背包内有一瓶不明液體
民警立即上前要求該名旅客打開背包接受檢查
(圖文無關)
經查
該旅客背包内有一瓶用礦泉水瓶子裝的汽油
民警立即口頭傳喚該旅客
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詢問得知,該名旅客姓周,遵義市綏陽縣人,準備從遵義乘坐高鐵到南甯打工,由于他平時很喜歡用汽油打火機點煙,就從鄰居家的摩托車油箱裡用氣泵抽了一瓶汽油,準備随身帶到南甯方便平時給打火機加油,不料剛進車站就被安檢隊員檢查出來了。
經稱量,周某攜帶的汽油有351毫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周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同時收繳其非法攜帶的汽油。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違禁品進站乘車,非法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器具等違禁品進入公共場所屬于違法行為,鐵路公安機關将依法嚴厲打擊處理,請廣大旅客朋友乘車前詳細了解鐵路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種類,避免耽誤行程。
來源:成都鐵路公安局微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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