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最新一季《我是歌手》(現改名《歌手2017》)的最大黑馬,則當屬來自哈薩克斯坦的“進口小哥哥”迪瑪希莫屬。首期節目上他便以一首世界五大最難法語歌之一的《一個憂傷者的求救》豔驚全場,聲音空靈通透,音域浩瀚寬廣,一舉奪得歌手排名互投及觀衆投票雙料冠軍;随後再次憑借改編并演唱名曲《opera2》而爆紅,一腔華麗的海豚音不輸原唱維塔斯。然而,人紅是非多,近日,維塔斯方面發表律師函,要求迪瑪希停止一切有關《opera2》的所有商演活動,并斥湖南衛視行為非常不妥,引爆網絡熱議。
湖南衛視近期接到了維塔斯方面的律師函,禁止迪瑪希今後在任何演出中再演唱維塔斯的任何歌曲。
這份寄到湖南衛視的律師函中稱:“1月28日播出的《歌手》節目中使用《歌劇2》作為迪瑪希·庫達依别列根的競演歌曲,演出内容通過電視、網絡平台廣泛傳播。維塔斯和經紀人布多夫金理解有衆多觀衆希望《歌劇2》被精彩演繹,本着理解和寬容的态度,未對節目的侵權行為予以追究。但是,在湖南衛視1月30日播出的《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中,迪瑪希再次演唱了《歌劇2》,同樣被媒體平台大範圍傳播。”(注:《歌劇2》是維塔斯在18歲時創作的歌曲,19歲時在克裡姆林宮演唱一鳴驚人。目前,這首歌的版權歸屬在俄羅斯布多夫金制作公司。)
律師函中稱,迪瑪希未經授權許可而擅自使用《歌劇2》詞、曲權利,涉嫌侵權,對維塔斯、布多夫金造成不利影響。要求湖南衛視和迪瑪希方在收到律師函後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傳播《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節目中使用《歌劇2》演出的内容,撤回并删除任何包含《歌劇2》歌曲的材料。此外,在未取得合法授權的前提下,迪瑪希不得行使與《歌劇2》詞、曲有關的任何權利,不得再次在公開演出、節目制作中使用該歌曲。
讓人想不明白的是,已有那麼多血淚教訓在前,為何芒果台依然在版權這個問題上再次栽跟頭?不知是有其他不為大衆所知的内情,還是說芒果台一直對版權意識不重視。
從藝術欣賞上而言,音樂無國界。但是,從知識産權保護上而言,音樂版權理應受到保護。希望所有人都能尊重著作權人的勞動成果,也希望通過此事再次激發音樂人和公衆的版權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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