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星赫)北京冬奧會期間,“冰墩墩”成為頂流明星。有商家蹭起了熱度,結果受到市場監管部門的嚴厲處罰。日前,因侵犯奧林匹克标志專有權,河北保龍倉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秦皇島秦皇大街店收到10萬元罰單。
河北省秦皇島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的一則案例顯示,今年2月9日,秦皇島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局知識産權支隊接舉報,世紀港灣A座家樂福超市一樓正門入口處設立的印有名為“家樂福”的拱門上,粘貼了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用于商業宣傳。執法人員當日即對該超市進行現場核查發現情況屬實,且不能提供奧林匹克标志相關許可授權證明。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拆除印有“家樂福”的拱門。
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詢問調查、收集證據,該超市未經奧林匹克标志權利人許可,在正門使用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進行商業宣傳,違反了《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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