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
#女子剪發被4部手機對着直播#
的話題登上微博熱搜
“他用4台手機對着我拍,
我不同意,他就說我落伍!”
近日,市民周女士
通過武漢城市留言闆反映
自己剪發時
理發師竟同時用4部手機直播
要求停止直播卻遭到拒絕
“在直播間露過臉的顧客非常多”
周女士告訴記者,8月22日下午,她來到位于江漢區新灣路的理發店剪發,對方在沒有提前征得自己同意的情況下,将剪發過程直播了出去。周女士說,這名理發師認為直播對顧客沒有損失,還稱“别的顧客都很開心能在直播間露臉”。周女士一氣之下,連頭發都沒剪完就離開了理發店。
30日14時許,記者來到周女士所說的理發店。記者看到,一個手機支架放在進門第一個剪發位的鏡子旁,上面固定着4部手機。其中3部手機開着直播,1部放着音樂,一名男士正在手機前跳舞。“這是拉丁舞。”男子得知記者來意後,承認自己就是與周女士發生口角的理發師熊先生。
熊先生告訴記者,他從今年2月份就開始直播剪發,在他直播間露過臉的顧客非常多,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提出反對意見。“現在直播常态化了,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說着,熊先生招呼記者站到手機前,還向直播間觀衆介紹記者。
理發師承諾會詢問顧客意見
記者觀察到,熊先生用3部手機在3個不同的平台直播。直播間裡觀衆最多的800多人,最少的10多人。
他回應,當天,周女士剪發時,直播間裡隻有十幾個人。“根本就沒幾個人能看到她。”他說,現在理發行業都在通過直播理發、拍攝短視頻等方式做推廣。
記者随機探訪了市内3家理發店,均存在通過直播或短視頻平台推廣的情況。一大型連鎖理發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店有負責拍攝短視頻的理發師,專門拍攝理發效果好的顧客,再發到社交媒體上吸引新顧客。“不過,不管是拍還是發,我們都會提前征得顧客的同意。”
30日,經記者交涉,熊先生承諾會在下次直播前詢問顧客的意見,“以後顧客不同意,我就把鏡頭挪開”。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柳正權表示,理發師不經顧客允許直播剪發過程的行為,侵犯了顧客的隐私權和肖像權。顧客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拍攝并賠禮道歉。如對方拒不配合,顧客可以保留直播視頻内容和消費記錄,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法院起訴。根據具體侵權情況,侵權人應承擔消除影響、恢複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或被予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涉事理發師的直播間畫面(來源:直播軟件截圖)
極目銳評|女子剪發拒絕直播被怼“又不是明星”,普通人更有不被拍的權利
“他用4台手機對着我拍,我不同意,他就說我落伍!”近日,家住江漢區新灣路的周女士通過武漢城市留言闆反映,自己到家附近的理發店剪發時,發現理發師竟在同時用4部手機直播剪發過程。她要求理發師停止直播,對方沒有立即移開鏡頭,還稱她“落伍”,“又不是明星,普通老百姓怕啥?”
當周女士提出不想被直播的時候,理發師的态度讓人很詫異,他認為直播對顧客并沒有損失,還稱“别的顧客都很開心能在直播間露臉”,言下之意是,他擅自利用顧客的肖像,公開顧客的個人生活,還是顧客的榮幸,這種莫名其妙的驕傲還真是讓人看不懂。
雖然知道直播正火熱,野生“主播”遍地走,但是剪個頭發要被四個機位同時直播,這個感覺确實是很不舒服。性格外向,喜歡網絡互動的人,可能的确不會反感,反而覺得新奇有趣,但理發店絕不應該蹬鼻子上臉,将直播顧客當成理所當然。因為,總有人會像周女士一樣,隻想自自在在地剪個頭發,不想被來自網絡的陌生眼光所注視,這是非常正當的訴求,應該得到尊重。
該理發師還表示,現在理發行業都在通過直播、拍短視頻等方式做推廣,意思就是不必大驚小怪。但是他好像忽略了,推廣是商家的需求,卻并不是顧客的義務。顧客是花了錢來剪頭發的,理發師已經賺了手藝的錢,然後再将其作為素材直播,又賺一道流量錢,這個算盤打得真精!顧客不願意在網上被人圍觀,還要被說落伍,被嘲諷不是明星還要窮講究,這種消費體驗也真的是酸爽。
而且,他這話也說得沒一點道理。明星因為是公衆人物,一部分收入是來自于公衆注意力,而且,由于知名度高,明星的一言一行都會産生一定的示範效應,他們的部分行為關乎公共利益,也關乎公衆知情權,比如有沒有偷稅漏稅,有沒有違背公序良俗等等,所以明星合理讓渡一部分隐私權給公衆,是對公衆知情權的尊重,也是群衆監督的一種體現。
普通人反而就沒有這份責任,隻要沒有做出違法違規的事情,沒有侵犯公共利益,普通人當然有拒絕被鏡頭對準,被直播騷擾的權利。未經當事人的允許,任何商家和個人,無論盈利還是非盈利,這種擅自拍攝都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權,部分情況下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權。恰恰因為是普通人,更缺乏應對輿論的經驗,對于這種以“好玩”為名的擅自直播,拍攝,才更需要警惕和謹慎,更要注意自我保護。周女士的維權意識很強,積極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值得點贊。
一些商家可能是對“直播常态化”有什麼誤解,你自己喜歡直播,直播自家店面,直播自己的技術,哪怕24小時直播發呆,那也都是個人自由,但是隻要涉及到他人出鏡,就必須考慮他人的意願和權利。就連正規媒體做新聞節目,路人不願露臉的都要打上馬賽克或是用背影處理,理發店又哪來的底氣,用4個鏡頭理直氣壯地對着不知情的顧客?周女士氣到直接走了,那還是客氣的,真的是較真的顧客,恐怕就要法院見了。
此前,有網紅餐廳私自直播食客的吃相,引發巨大争議;也有戶外直播,将不相關的路人拍攝進了鏡頭裡,導緻糾紛,可見,“直播常态化”不等于“直播大過天”,直播和短視頻等傳播形式越是火熱,越要注重對普通人的權益保護。尤其是各類經營者,不要迷失在互聯網的流量漩渦之中,“逢拍必問”是基本的法律意識,也是對消費者最起碼的尊重。
涉事理發師在經過記者普法之後,表示“以後顧客不同意,我就把鏡頭挪開”,這其實也還是沒有做到位,顧客進門的時候,是不知道有攝像頭等着的。正确的做法應該是,攝像頭一開始就不要對準顧客,如果顧客同意拍攝了,再挪過來,别把順序搞反了。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圖蟲創意 圖片編輯:雍凱
來源:作者: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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