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給車買保險就是圖個安心,但肇事後我們因賠付金額有争議,最後負責理賠的業務員連電話都不接了,這讓人咋安心?。”近日,延安市民王先生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自己在太平财産保險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購買車險,但發生交通事故後因對賠付标準和金額有争議遲遲沒有進行理賠。
對此,太平财産保險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之前負責理賠的業務員已經離職,理賠是按照公司标準執行的,當事人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相關專業鑒定。
開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司機質疑太平财險賠付比例和金額低
王先生稱,2020年11月,自己在一家4S店購買了新車,在銷售人員的推薦下,他購買了太平财産保險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的車輛全險。
“這個車在我朋友的名下,實際開車人是我,當時考慮到是新車,為了圖安心就購買了全險。”2021年1月13日,王先生駕駛車輛在延安市中心街轉彎時,與一名橫過馬路的行人發生事故,緻行人張某受傷。據交警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王先生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無責任。
“傷者張某年過六旬,出事後就被送去醫院救治,當時全部費用是我墊付的,一共住院是十多天,花費1.9萬餘元。”9月10日,王先生告訴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傷者出院以後,自己随即就聯系了太平财險的業務員希望能盡快理賠,但事與願違。
王先生稱,除了醫療費外,傷者及其家屬提出1萬元的後續賠償,包括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夥食費、交通費等,同時也向保險公司提交了相應的材料。“但最終工作人員說醫療費用賠付1.6萬餘元,後續費用隻能賠付6320元,這個賠付标準太低了,我不能接受。”王先生表示,就此事自己也咨詢過其他保險公司,賠付标準都高于太平财險。“在半年時間内,我多次前來溝通都沒有結果,最後負責理賠的業務員郭某連電話就不接了,令人很氣憤。”王先生說。
之前負責理賠的工作人員已離職
對賠付金額有異議可以申請鑒定
9月10日,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和王先生一起到太平财産保險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了解情況,工作人員周先生表示,之前負責理賠的郭某已經辭職,目前王先生的單子自己剛接手,很多情況還不熟悉。
周先生在初步了解情況後表示,對于王先生有争議的賠付問題,醫療費用部分是扣除了10%,因為有一部分用藥不在報銷範圍之内;關于後續護理等費用,賠付的金額為6320元,主要的争議點為出院後的護理費。“張先生的傷情按公司規定達不到護理的标準,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鑒定,鑒定确定達到賠付标準的會進行賠付。”
記者和當事人王先生提出如果是按照标準執行,希望能提供出所有理賠費用的具體依據。周某表示,這些文件需要向省公司申請後方可提供。
“今天他們聯系我了,說是下周星期二給我讓我過去,提供具體的賠付依據。”9月11日,王先生回複記者稱。
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将繼續關注此事後續進展。
華商報記者 賀秋平 編輯 白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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