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狄英還是以親戚身份服侍羅母時,她就跟曾經激烈反對盛開嫁進來的羅母說過這樣一段話:
就依我看這倆人呢,根本不是一個品種,要說你兒子是個冬瓜,那女的她就是個西瓜。這聽着相差一個字吧,這倆瓜根本不能往一口鍋裡炖。
話糙理不糙,又或者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反正從頭到尾,狄英和羅耀輝也就剛認識,也才見過盛開一兩面,可她又比誰都看得清清楚楚,羅耀輝和盛開兩個不合适。她說這話,一方面安撫了羅母,一方面确實說出了實情。在這裡可以看出,狄英的心思是很玲珑剔透聰明的,看人是很有一套的。
狄英,其實跟羅母算不上什麼親戚,要說親,也是跟羅母的女婿親。她是被羅母的閨女三番五次求去免費服侍當時跌到腿的羅母的。不難看出,狄英算得上仗義之人。
羅母第一次見狄英,說話就極其難聽,話裡話外暗示狄英不要偷家裡東西,狄英雖然生氣但最終并沒有太計較,有一定的容忍之心。并且,她不單單服侍羅母大小便,一日三餐,羅家的大小家務她都包攬在身,基本上看見她在羅家,不是幫羅母捶捶腿,就是拿着抹布試摖家具,桌子的。
所以,狄英雖然文化不高,但她腦袋聰明,會說話會做事會看人,身上有農村婦女的勤勞和容忍之心,她是羅耀輝口中那種“能幹的女人”。
實際。
狄英對羅耀輝起了心思,是在羅耀輝和盛開離婚後,盛開幫羅耀輝開了餐館後開始的。那時,狄英以打工者的身份幫助羅耀輝管理餐館。
她幫羅耀輝出謀劃策,把餐館當成自家的一樣操心。為吸引更多的顧客消費,狄英自制蛋糕,免費派送顧客品嘗。她喜歡和羅耀輝一起聊天,滿臉嬌羞,滿眼柔情,時不時還眉來眼去,連羅母都看出了狄英的心思。所以羅母百般阻撓,千防萬防卻都奈何不了她。她幫耀輝捶背,幫耀輝洗頭,最後兩人發生關系,不能說,這不是狄英的預謀。
除去狄英對羅耀輝的好感,狄英是一個很實際,很現實的人。她明明白白跟羅耀輝這樣說:
我可不是活在夢裡的那種女人啊,我要過的日子,那就是柴米油鹽,圍着老公,孩子,團團轉。
她不像盛開,可以什麼都不在乎。盛開可以跟羅耀輝發生關系後一走了之,也可以在羅耀輝一無所有時跟他登記結婚。可狄英不行,她經曆過一次失敗的婚姻,她太知道,在婚姻裡,除了兩人的感情外,經濟,物質基礎也是很重要的。她的前夫牛大民來找她複婚,她不肯,因為她清楚牛大民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她也不想再過屎蝸攞尿蝸的生活了。
而羅耀輝呢?像羅母自己說的,北京戶口,有産業,加上現在又有了餐館生意,餐館生意的賬單流水,狄英都是知道的。跟着羅耀輝好吃好住不比牛大民東奔西跑強嗎?更重要的是,狄英知道羅耀輝雖然是個媽寶男,但他老實,厚道,對自己好,她知道自己是有能力制得住他的。否則,她也不會利用前夫複婚的事情逼得羅耀輝跟她去登記拿了證。
經濟大權。
狄英跟羅耀輝登記拿證後,在餐館的身份就發生了轉變,由打工妹到老闆娘的升級,使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掌握餐館經濟大權。
羅耀輝的餐館,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是盛開的,剩下的百分之八十是耀輝羅母的,狄英把這百分之八十分配了百分之三十給羅母,也就是剩下百分之五十是耀輝的,如今,這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妥妥落入狄英口袋。也就是說,餐館利潤的一半是狄英拿着。理由很簡單:其一,狄英是餐館的主打,也就是說,餐館基本上不能沒有她;其二,她和耀輝已經登記結婚,兩口子的錢财根本不用分你我。結個婚,精明的狄英真是妥妥的成了人生赢家,甩了當初的盛開好幾條街。
盛開當初和羅耀輝,作為盛家的長女出嫁,不但婚禮彩禮沒有,娘家貼錢裝修,婚後他們的工資各管各的,盛開從來沒有問過羅耀輝拿錢,就連羅耀輝車禍受傷後很長一段時間在家裡,都是盛開用自己的工資支撐起整個家庭的支出,羅耀輝隻管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可當盛開需要錢時,需要羅耀輝幫助時,羅耀輝說了什麼?他說:
别的媳婦都是摟錢的耙子,你是漏錢的網兜。
最後逼得盛開向娘家求助。
在這一點上,狄英的确比盛開要聰明得多。
女人,對于大部分的女人來說,金錢,的确比其他的一切都更具安全感。特别是婚後的女人,工作和家庭的雙重付出,當你的柔弱之軀也變得硬朗時,你就理應要對自己更好一點。隻有自己好了,你的父母,你的孩子,你的丈夫才會好,你的家,才會好。況且這個世界一切都在變化,什麼都會變。靠山山倒,靠水水流。女人作為弱勢的一方,隻有你自己手中握着錢,才會讓你在這個家,更有尊嚴,也更有底氣。
家庭地位。
羅耀輝無論是跟盛開在一起,還是後來跟狄英一起,羅母永遠都是一成不變宣告自己的家庭地位:這個家我說了算;我作得了我兒子的主;這個家的戶名還是我吧?
羅母真的,永遠不懂得放手,永遠不懂得成全。
盛開就算不是家境好,但也是受高等教育出來的人,可能不屑于和羅母争執。她竟可以忍氣吞聲在羅家做起了保姆般的生活。她下班回家做飯之前,要先把廚房那一大堆碗碗碟碟收拾幹淨;她吃完飯急着上班,竟吩咐羅母把碗碟收到廚房,自己下班回來再洗;如此循環反複卑微的活着,也沒得到羅母一句好。
最後,在羅母挑釁盛開不能生孩子的那一晚,盛開竟沒有向作為丈夫的羅耀輝求助,而是硬生生的沉默走開。這導緻後來羅母和耀輝合起來大罵她,這一刻,盛開成了羅家徹徹底底的外人。
她不知道對耍賴無理的人就要用無理的方式對待。欺軟怕惡,是人的劣根性。你不反抗,作惡者隻會更甚。
這一點,狄英就做得很好。
在狄英和羅耀輝發生關系後,她就這樣告誡羅耀輝:
羅耀輝,我告訴你,我可把自個都給你了,在這個家你要是不護着我,那你可真昧良心。
狄英知道,她作為一個外來人,她和羅耀輝結婚後,羅耀輝就是她丈夫,是她最親最重要的人了,她要他必須護着她。她知道,一個家,隻有丈夫護着妻子,其他人就欺負不了她。
在羅母得知耀輝和狄英偷偷登記的那一天,羅母氣急敗壞罵他們,更把狄英罵得狼狽不堪,耀輝當時站在一邊,不知所措。狄英就拿起旁邊的菜扔向羅耀輝,大喊羅耀輝,意思是:你媽都欺負我頭上了,你也不知道幫我一下。
狄英,其實真是一個很有意思又很會做人的女人,這邊羅母剛罵了她,那邊她又一大早起床把餐館衛生搞好幫羅母把早餐備好,并一聲又一聲的叫她“媽”。狄英其實是一個很容易滿足的女人,别人對她好,她也對别人好。相反,别人如果觸犯了她的原則底線,她不會忍氣吞聲,她會毫不客氣反擊。
餐館裡的油煙機壞了,耀輝說買新的一個,羅母不肯,她說油煙機修修還可以用,這個家還是她做主,于是就出現了狄英和羅母的争執:
羅母:我還沒死呢,這個家我說了算。
狄英:那得看我樂意不樂意。我要是樂意啊,怎麼都行,我要是不樂意,那您也插不上手。
羅母:我兒子,我是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
狄英:所以啊,贍養您是他的義務,操持這個家,那是我的義務。
狄英的意思很明确,現在她和羅耀輝結婚了,這個家,就是她和羅耀輝當家做主的,老太太羅母如果要當家也行,但要狄英開心,樂意才行。不然,老太太羅母的養老問題也會很困難。
狄英,雖然作為一個外來二婚女,但她在這段婚姻裡,從不自卑,也不膽怯。她清清楚楚知道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是她的,她不會退讓,别人也不能搶。她比盛開活得明白,通透,世俗,或許這些,都是生活和現實所造成的。但一個女人,遇到惡人,一定要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場,别人才不會把你像捏軟柿子似的欺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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