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的壽命最多可以行駛多少公裡,似乎這個問題沒有确定的回答。但是别急,或許,我們可以從一些案例中找到答案。
汽車的壽命,可不止你想象中的那麼少
在1990年,美孚石油公司采購了一輛寶馬325i(E 30)作為公司全合成機油産品的測試車。在公路上行駛6.4公裡後,這台車便被擡到機器上進行耐久性測試,除去每9600公裡暫停,做一次保養,這台325i上的發動機每天不間斷的在機器上跑了4年,總計裡程突破160萬公裡。
另一個例子是美國人Irv Gordon,他在1966年購買了一輛沃爾沃P1800S,并在退休後駕駛這輛車子進行了環球之旅,在1987年的時候,這輛車子的裡程突破了160萬公裡,在2002年,突破了320萬公裡,最終這台車子的行駛裡程突破了480萬公裡,經曆了近半個世紀的風雨,這台車子的發動機隻進行兩次大修,但其原裝發動機一直未更換過。
網上盛傳私家車開十年就必須報廢,是怎麼回事?
而與此剛好相反,最近,網上盛傳着“私家車開十年就必須報廢”的傳聞。根據其說法,車子無論壽命多長,按照規定,即使車輛可以行駛到100萬公裡,那也是沒有用的,都是要報廢的。
1997年的标準:期限10年或者行駛10萬公裡
其實在一些外國國家,有些是沒有強制報廢标準的,那麼我國有沒有這個規定呢?此前,中國機動車相關報廢标準始于1997年7月15日發布的《汽車報廢标準》中,對于私家車的強制報廢标準為期限10年,行駛10萬公裡。但之後,随着我國汽車工業的迅速發展,車輛技術水平的提升,這一限制顯得過于苛刻。
于是,在2000年的《汽車報廢标準規定》中,雖然私家車仍有年限限制,但是可通過年檢将标準延長為15年。
2006年,商務部就《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征求意見,其中首次取消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年限的限制。
最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規定:小型私家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駛60萬公裡後将引導報廢
實際上,最新《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是于2012年8月24日商務部第68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并經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同意,從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中明确了私家車沒有明确的時間期限報廢,隻是在裡程達到60萬公裡後會引導報廢,而引導的意思就是其所有人可以将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
但是也有例外情況,一: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二: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三: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内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标志的,私家車如果有以上這三種情況還是要強制報廢的。
營運車輛仍有報廢時間期限
當然還有一些營運車輛和載貨車輛是有時間期限報廢的,例如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等一些其它車輛的報廢時間限制。
結束語:從以上内容,我們可以得知:關于私家車開十年就必須報廢的傳聞是不實的。即便一輛車以每年行駛5萬公裡計算,也要12年後才會達到60萬公裡的上限。随着現在汽車科技的飛速發展,10年之後的車輛在動力來源、外觀、駕駛性能等或者完全不同于現在的車輛。況且車輛在使用3-4年後,故障率會逐漸遞增,并呈現出年限越大,維修率越高的走勢,并且現在尾氣檢測的标準也在逐年提高,從而會導緻年檢不能通過的情況會越來越多,這樣看來,更多的情況是車輛報廢之前或許就已經被置換掉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