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于酒精的醋類産品
醋中90%以上成分都是水,生産色拉調味料的企業通常不會采購原料醋再運至工廠,而是在工廠中直接用酒精生産醋。生産過程中使用的原料酒精通常是由谷物釀造的,這種酒精有時也被稱作合成酒精。這種用酒釀醋的做法是穆斯林可以接受的,但是必須對産品進行監控,使得最終剩餘的酒精含量不超過0.5%。
輔助材料
許多“公認為安全”(GARS)種類的原材料成分都能用于我們讨論的産品生産中,它們可以作為載體、溶劑、抗結劑、防塵劑,或承擔其他技術功能,但是,這些原材料成分通常在最終産品中不再具有任何功能。所有這些輔助材料必須是經過清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或是符合伊斯蘭教法要求的。
食品産品生産
食品産品制造業已經變得十分專業化了。許多企業專門從事生産高純度的食品用化學品及添加劑,還有的企業實現了動植物來源的食品輔料的專業化生産。另外,還有一些企業生産出了複合配方的原材料,将其稱為獨家配方或秘方,如某些調味劑。消費者購買的最終産品中可能含有數十種不同的原材料成分。産品制造商通常不會逐一購買或添加所有原材料成分,而是購買已經混裝好的或單位包裝的原材料成分用于生産。如生産炸魚,廠家可以從一個供應商處購買魚類,再從另一個供應商處購買油,而裹漿和面包屑則可能又來源于其他的供應商。裹漿和面包屑由許多不同功能的成分組成,供應商也有可能為單獨的食品企業研發專門供其使用的産品。
香料及混合調味劑
目前,食品加工中使用了含有各種輔料成分的單元包裝,這樣做具有便攜、經濟、規格統一且易于控制質量的特點。這也使得食品制造業表現出了高度的專業化。香料和調味料既可能是單一植物來源成分的,也可能是多種成分幹燥後制備的混合物。調味料的生産過程中可以使用多種添加成分,而不考慮該成分是植物來源的還是動物來源的。
在生産清真調味料時,應該注意兩點:第一,混合料的成分,所有成分必須是清真性質的,不能使用未經清真食品認證的動物來源的原材料;第二,注意避免設備使用中的交叉污染。清真的混合調味料應該在完全清潔的設備或專用攪拌器中進行加工。輔助原材料,如膠囊封裝劑、防塵劑、流散劑都應該是滿足清真食品生産要求的。
調味品、調味醬及調味汁
這類産品大多都是液體或半固體的。除了鹽,這類産品中還含有油、糖及其他一些添加成分,如香料、香精、酸味劑和防腐劑等。大多數調味醬、調味汁及調味品僅含有植物性來源的成分或乳制品成分,但是,也有一部分産品可能含有熏肉末、明膠、果酒或複合調味劑。對于清真性質的産品而言,配方中不能使用這類非清真性質的原材料成分,且産品應該使用清潔的設備加工。為了方便企業生産,最好可以在每周徹底清潔設備後優先加工清真性質的産品。
裹漿及面包屑
裹漿及面包屑的生産已經形成了專業化的加工過程,這類産品根據用于深度油炸、平底鍋油炸或焙烤等不同類型産品的生産,其加工方式也不盡相同。除了面粉和澱粉,其他原材料也是專用的。
L-半胱氨酸常常用于改進裹漿或面包屑的結構。L-半胱氨酸必須是由植物性原材料生産的或是由清真屠宰的鴨子的羽毛生産的。裹漿及面包屑使用的其他原材料也必須是符合清真食品要求的。非酒精性提取物通常是可以在清真食品生産中作用調味劑的,但是啤酒及其他酒精飲料是不允許用于清真食品生産的。其他與清真食品生産相關的添加劑還有被膜劑和噴霧劑,這兩類添加劑可以防止産品與容器、傳送帶及加工設備發生黏連。
調味劑
調味劑及香精是食品工業中用到的成分最為複雜的原材料成分。美國的法規規定(FDA,2002)調味劑的詳細成分可以不告知消費者。調味劑生産行業可以不必披露原材料信息,隻要其中所有的添加成分均在美國食品管理局或食用香料與萃取制造者協會允許的成分名單内。一種調味劑可能含有多種的添加成分,從最簡單的鹽類到很複雜的提取物或反應成分。
清真産品配方中應該特别注意的兩類原材料成分:(1)獨特的調味劑,如靈貓油;(2)源于酒精的成分;另外,作為一項基本原則,動物來源的成分應避免用于調味劑的生産,除非這類成分是經過清真食品認證的。
在香精的提取物或溶解中,可以使用酒精,但是在這類香精的最終産品中酒精的剩餘含量應低于0.5,一些國家或消費者對此要求更為嚴格,有的管理機構甚至要求進口至該國的産品不能含有酒精。
有些國家規定,不能将雜醇油的衍生物用于清真食品的生産,因此建議産品配方設計人員與客戶企業及相關認證機構進行溝通,以便了解其他産品的确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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