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科技

 >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

科技 更新时间:2025-01-10 09:29:33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

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

一、總則

1、概述

1.1、為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鋼結構工程質量,制定本規範。

1.2、本規範适用于建築工程的單層、多層、高層以及網架、壓型金屬闆等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1.3、鋼結構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規範的規定。

1.4、本規範應與現行國家标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标準》GB 50300配套使用。

1.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範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标準的規定。

2、基本規定

2.1、鋼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鋼結構工程施工資質,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标準、質量管理體系、質量控制及檢驗制度,施工現場應有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

2.2、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必須采用經計量檢定、校準合格的計量器具。

2.3、鋼結構工程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應進行進場驗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應按本規範規定進行複驗,并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見證取樣、送樣;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标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

2.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鋼結構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應按照現行國家标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标準》GB 50300的規定執行。鋼結構分項工程應有一個或若幹檢驗批組成,各分項工程檢驗批應按本規範的規定進行劃分。

2.5、分項工程檢驗批合格質量标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控項目必須符合本規範合格質量标準的要求;

2>一般項目其檢驗結果應有80%及以上的檢查點(值)符合本規範合格質量标準的要求,且最大值不應超過其允許偏差值的1.2倍。

3>質量檢查記錄、質量證明文件等資料應完整。

2.6、分項工程合格質量标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分項工程所含的各檢驗批均應符合本規範合格質量标準;

2>分項工程所含的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2.7、當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本規範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構(配)件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處理技術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2.8、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鋼結構分部工程,嚴禁驗收

二、原材料及成品進場

1、一般規定

1.1、本章适用于進入鋼結構各分項工程實施現場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準件等産品的進場驗收。

1.2、進場驗收的檢驗批原則上應與各分項工程檢驗批一緻,也可以根據工程規模及進料實際情況劃分檢驗批。

2、鋼材

Ⅰ 主控項目

鋼材、鋼鑄件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産品标準和設計要求。進口鋼材産品的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合同規定标準的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檢驗報告等。

Ⅱ 一般項目

2.3、鋼闆厚度及允許偏差應符合其産品标準的要求。

檢查數量:每一品種、規格的鋼闆抽查5處。

檢驗方法:用遊标卡尺量測。

2.4、型鋼的規格尺寸及允許偏差符合其産品标準的要求。

檢查數量:每一品種、規格的型鋼抽查5處。

檢驗方法:用鋼尺和遊标卡尺量測。

2.5、鋼材的表面外觀質量除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标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鋼材的表面有鏽蝕、麻點或劃痕等缺陷時,其深度不得大于該鋼材厚度負允許偏差值的1/2;

2>鋼材表面的鏽蝕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塗裝前鋼材表面鏽蝕等級和除鏽等級》GB 8923規定的C級及C級以上;

3>鋼材端邊或斷口處不應有分層、夾渣等缺陷。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3、焊接材料

Ⅰ 主控項目

3.1、焊接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産品标準和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焊接材料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檢驗報告等。

3.2、重要鋼結構采用的焊接材料應進行抽樣複驗,複驗結果應符合現行國家産品标準和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複驗報告。

Ⅱ 一般項目

3.3、 焊釘及焊接瓷環的規格、尺寸及偏差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圓柱頭焊釘》GBl0433中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量抽查1%,且不應少于10套。

檢驗方法:用鋼尺和遊标卡尺量測。

3.4、焊條外觀不應有藥皮脫落、焊芯生鏽等缺陷;焊劑不應受潮結塊。

檢查數量:按量抽查1%,且不應少于10包。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其他

Ⅰ 主控項目

4.1、鋼結構用橡膠墊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産品标準和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産品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檢驗報告等。

4.2、鋼結構工程所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材料,其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産品标準和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産品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檢驗報告等。

三、鋼構件焊接工程

Ⅰ 主控項目

3.1、焊條、焊絲、焊劑、電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與母材的匹配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行業标準《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JGJ 81的規定。焊條、焊劑、藥芯焊絲、熔嘴等在使用前,應按其産品說明書及焊接工藝文件的規定進行烘焙和存放。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質量證明書和烘焙記錄。

3.2、焊工必須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持證焊工必須在其考試合格項目及其認可範圍内施焊。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焊工合格證及其認可範圍、有效期。

3.3、施工單位對其首次采用的鋼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後熱處理等,應進行焊接工藝評定,并應根據評定報告确定焊接工藝。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焊接工藝評定報告。

3.4、設計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級焊縫應采用超聲波探傷進行内部缺陷的檢驗,超聲波探傷不能對缺陷作出判斷時,應采用射線探傷,其内部缺陷分級及探傷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鋼焊縫手工超聲波探傷方法和探傷結果分級法》GB 11345或《鋼熔化焊對接接頭射線照相和質量分級》GB 3323的規定。

焊接球節點網架焊縫、螺栓球節點網架焊縫及圓管T、K、Y形節點相關線焊縫,其内部缺陷分級及探傷方法應分别符合國家現行标準《焊接球節點鋼網架焊縫超聲波探傷方法及質量分級法》JBJ/T 3034.1、《螺栓球節點鋼網架焊縫超聲波探傷方法及質量分級法》JBJ/T3034.2、《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JGJ 81的規定。

一級、二級焊縫的質量等級及缺陷分級應符合表5.2.4的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超聲波或射線探傷記錄。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

3.5、T形接頭、十字接頭、角接接頭等要求熔透的對接和角對接組合焊縫,其焊腳尺寸不應小于t/4(5.2.5a、b、c);設計有疲勞驗算要求的吊車梁或類似構件的腹闆與上翼緣連接焊縫的焊腳尺寸為t/2(5.2.5d),且不應大于10mm。焊腳尺寸的允許偏差為0~4mm。

檢查數量:資料全數檢查;同類焊縫抽查10%,且不應少于3條。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用焊縫量規抽查測量。

圖5.5 焊腳尺寸

3.6、焊縫表面不得有裂紋、焊瘤等缺陷。一級、二級焊縫不得有表面氣孔、夾渣、弧坑裂紋、電弧擦傷等缺陷。且一級焊縫不得有咬邊、未焊滿、根部收縮等缺陷。

檢查數量:每批同類構件抽查 10%,且不應少于3件;被抽查構件中,每一類型焊縫按條數抽查5%,且不應少于1條;每條檢查1處,總抽查數不應少于10處。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或使用放大鏡、焊縫量規和鋼尺檢查,當存在疑義時,采用滲透或磁粉探傷檢查。

Ⅱ 一般項目

3.7、對于需要進行焊前預熱或焊後熱處理的焊縫,其預熱溫度或後熱溫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标準的規定或通過工藝試驗确定。預熱區在焊道兩側,每側寬度均應大于焊件厚度的1.5倍以上,且不應小于l00mm;後熱處理應在焊後立即進行,保溫時間應根據闆厚按每25mm闆厚1h确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預、後熱施工記錄和工藝試驗報告。

3.8、二級、三級焊縫外觀質量标準應符合本規範附錄A中表A.0.1的規定。三級對接焊縫應按二級焊縫标準進行外觀質量檢驗。

檢查數量:每批同類構件抽查 10%,且不應少于3件;被抽查構件中,每一類型焊縫按條數抽查5%,且不應少于1條;每條檢查1處,總抽查數不應少于10處。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或使用放大鏡、焊縫量規和鋼尺檢查。

5.9、焊縫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A中表A.0.2的規定。

檢查數量:每批同類構件抽查 10%,且不應少于3件;被抽查構件中,每種焊縫按條數各抽查5%,但不應少于1條;每條檢查1處,總抽查數不應少于10處。

檢驗方法:用焊縫量規檢查。

3.10 焊成凹形的角焊縫,焊縫金屬與母材間應平緩過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縫,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檢查數量:每批同類構件抽查 10%,且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3.11、焊縫感觀應達到:外形均勻、成型較好,焊道與焊道、焊道與基本金屬間過渡較平滑,焊渣和飛濺物基本清除幹淨。

檢查數量:每批同類構件抽查 10%,且不應少于3件;被抽查構件中,每種焊縫按數量各抽查5%,總抽查處不應少于5處。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四、鋼構件組裝工程

▪ 本章适用于鋼結構制作中構件組裝的質量驗收。

▪ 鋼構件組裝工程可按鋼結構制作工程檢驗批的劃分原則劃分為一個或若幹個檢驗批。

1、焊接H型鋼

Ⅰ 一般項目

1.1、焊接H型鋼的翼緣闆拼接縫和腹闆拼接縫的間距不應小于200mm。翼緣闆拼接長度不應小于2倍闆寬;腹闆拼接寬度不應小于300mm,長度不應小于600mm。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和用鋼尺檢查。

1.2、焊接H型鋼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C中表C.0.1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鋼構件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用鋼尺、角尺、塞尺等檢查。

2、組裝

Ⅰ 主控項目

2.1、吊車梁和吊車桁架不應下撓。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構件直立,在兩端支承後,用水準儀和鋼尺檢查。

Ⅱ 一般項目

2.2、焊接連接組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C中表C.0.2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構件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鋼尺檢驗。

2.3、頂緊接觸面應有75%以上的面積緊貼。

檢查數量:按接觸面的數量抽查10%,且不應少于10個。

檢驗方法:用0.3mm塞尺檢查,其塞入面積應小于25%,邊緣間隙不應大于0.8mm。

2.4、桁架結構杆件軸線交點錯位的允許偏差不得大于3.0mm,允許偏差不得大于4.0mm.

檢查數量:按構件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每個抽查構件按節點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節點。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3、端部銑平及安裝焊縫坡口

Ⅰ 主控項目

3.1、端部銑平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1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銑平面數量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鋼尺、角尺、塞尺等檢查。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3

Ⅱ 一般項目

3.2、安裝焊縫坡口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2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坡口數量抽查10%,且不應少于3條。

檢驗方法:用焊縫量規檢查。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4

3.3、外露銑平面應防鏽保護。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鋼構件外形尺寸

Ⅰ 主控項目

4.1、鋼構件外形尺寸主控項目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8.5.1的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用鋼尺檢查。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5

Ⅱ 一般項目

4.2、鋼構件外形尺寸一般項目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C中表C.0.3~表C.0.9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構件數量抽查10%,且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見本規範附錄C中表C.0.3~表C.0.9。

五、鋼構件預拼裝工程

1 一般規定

1.1、本章适用于鋼構件預拼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1.2、鋼構件預拼裝工程可按鋼結構制作工程檢驗批的劃分原則劃分為一個或若幹個檢驗批。

1.3、預拼裝所用的支承凳或平台應測量找平,檢查時應拆除全部臨時固定和拉緊裝置。

1.4、進行預拼裝的鋼構件,其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範合格質量标準的規定。

2 預拼裝

Ⅰ 主控項目

2.1、高強度螺栓和普通螺栓連接的多層闆疊,應采用試孔器進行檢查,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采用比孔公稱直徑小1.0mm的試孔器檢查時,每組孔的通過率不應小于85%;

2>當采用比螺栓公稱直徑大0.3mm的試孔器檢查時,通過率應為100%。

檢查數量:按預拼裝單元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采用試孔器檢查。

Ⅱ 一般項目

2.2/、預拼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D表D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預拼裝單元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見本規範附錄D表D。

六、單層鋼結構安裝工程

1 一般規定

1.1、本章适用于單層鋼結構的主體結構、地下鋼結構、檩條及牆架等次要構件、鋼平台、鋼梯、防護欄杆等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1.2、單層鋼結構安裝工程可按變形縫或空間剛度單元等劃分成一個或若幹個檢驗批。地下鋼結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

1.3、鋼結構安裝檢驗批應在進場驗收和焊接連接、緊固件連接、制作等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驗收。

1.4、安裝的測量校正、高強度螺栓安裝、負溫度下施工及焊接工藝等,應在安裝前進行工藝試驗或評定,并應在此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施工工藝或方案。

1.5、安裝偏差的檢測,應在結構形成空間剛度單元并連接固定後進行。

1.6、安裝時,必須控制屋面、樓面、平台等的施工荷載,施工荷載和冰雪荷載等嚴禁超過梁、桁架、樓面闆、屋面闆、平台鋪闆等的承載能力。

1.7、在形成空間剛度單元後,應及時對柱底闆和基礎頂面的空隙進行細石混凝土、灌漿料等二次澆灌。

1.8、吊車梁或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梁其受拉翼緣、吊車桁架或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桁架其受拉弦杆上不得焊接懸挂物和卡具等。

2 基礎和支承面

Ⅰ 主控項目

2.1、建築物的定位軸線、基礎軸線和标高、地腳螺栓的規格及其緊固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柱基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和鋼尺現場實測。

2.2、基礎頂面直接作為柱的支承面和基礎頂面預埋鋼闆或支座作為柱的支承面時,其支承面、地腳螺栓(錨栓)位置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0.2.2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柱基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水平尺和鋼尺實測。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6

2.3、采用座漿墊闆時,座漿墊闆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0.2.3的規定。

檢查數量:資料全數檢查。按柱基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水準儀、全站儀、水平尺和鋼尺現場實測。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7

2.4、采用杯口基礎時,杯口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0.2.4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基礎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4處。

檢驗方法:觀察及尺量檢查。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8

Ⅱ 一般項目

2.5、地腳螺栓(錨栓)尺寸的偏差應符合表10.2.5的規定。地腳螺栓(錨栓)的螺紋應受到保護。

檢查數量:按柱基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鋼尺現場實測。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9

3、安裝與校正

Ⅰ 主控項目

3.1、鋼構件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範的規定。運輸、堆放和吊裝等造成的鋼構件變形及塗層脫落,應進行矯正和修補。

檢查數量:按構件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拉線、鋼尺現場實測或觀察。

3.2、設計要求頂緊的節點,接觸面不應少于70%緊貼,且邊緣最大間隙不應大于0.8mm。

檢查數量:按節點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鋼尺及0.3mm和0.8mm厚的塞尺現場實測。

3.3、鋼屋(托)架、桁架、梁及受壓杆件的垂直度和側向彎曲矢高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0.3.3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同類構件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吊線、拉線、經緯儀和鋼尺現場實測。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0

3.4、單層鋼結構主體結構的整體垂直度和整體平面彎曲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3.4的規定。

檢查數量:對主要立面全部檢查。對每個所檢查的立面,除兩列角柱外,尚應至少選取一列中間柱。

檢驗方法:采用經緯儀、全站儀等測量。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1

Ⅱ 一般項目

3.5、鋼柱等主要構件的中心線及标高基準點等标記應齊全。

檢查數量:按同類構件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3.6、當鋼桁架(或梁)安裝在混凝土柱上時,其支座中心對定位軸線的偏差不應大于10mm;當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闆時,鋼桁架(或梁)間距的偏差不應大于10mm。

檢查數量:按同類構件數抽查 10%,且不應少于3榀。

檢驗方法:用拉線和鋼尺現場實測。

3.7、鋼柱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E中表E.0.1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鋼柱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見本規範附錄E中表E.0.1。

3.8、鋼吊車梁或直接承受動力荷載的類似構件,其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E中表E.0.2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鋼吊車梁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榀。

檢驗方法:見本規範附錄E中表E.0.2。

3.9、檩條、牆架等次要構件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E中表E.0.3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同類構件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見本規範附錄E中表E.0.3。

3.10、鋼平台、鋼梯、欄杆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固定式鋼直梯》GB 4053.1、《固定式鋼斜梯》GB 4053.2、《固定式防護欄杆》GB 4053.3和《固定式鋼平台》GB 4053.4的規定。鋼平台、鋼梯和防護欄杆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附錄E中表E.0.4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鋼平台總數抽查 10%,欄杆、鋼梯按總長度各抽查10%,但鋼平台不應少于1個,欄杆不應少于5m,鋼梯不應少于1跑。

檢驗方法:見本規範附錄E中表E.0.4。

3.11、現場焊縫組對間隙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0.3.11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同類節點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2

3.12、鋼結構表面應幹淨,結構主要表面不應有疤痕、泥沙等污垢。

檢查數量:按同類構件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七、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工程

1 一般規定

1.1、本章适用于多層及高層鋼結構的主體結構、地下鋼結構、檩條及牆架等次要構件、鋼平台、鋼梯、防護欄杆等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1.2、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工程可按樓層或施工段等劃分為一個或若幹個檢驗批。地下鋼結構可按不同地下層劃分檢驗批。

1.3、柱、梁、支撐等構件的長度尺寸應包括焊接收縮餘量等變形值。

1.4、安裝柱時,每節柱的定位軸線應從地面控制軸線直接引上,不得從下層柱的軸線引上。

1.5、結構的樓層标高可按相對标高或設計标高進行控制。

1.6、鋼結構安裝檢驗批應在進場驗收和焊接連接、緊固件連接、制作等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驗收。

1.7、多層及高層鋼結構安裝應遵照本規範第10.1.4、10.1.5、10.1.6、10.1.7、10.1.8條的規定。

2、基礎和支承面

Ⅰ主控項目

2.1、建築物的定位軸線、基礎上柱的定位軸線和标高、地腳螺栓(錨栓)的規格和位置、地腳螺栓(錨栓)緊固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表11.2.1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柱基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采用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和鋼尺實測。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3

2.2、多層建築以基礎頂面直接作為柱的支承面,或以基礎頂面預埋鋼闆或支座作為柱的支承面時,其支承面、地腳螺栓(錨栓)位置的允許偏應符合本規範表l0.2.2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柱基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水平尺和鋼尺實測。

2.3、多層建築采用座漿墊闆時,座漿墊闆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表10.2.3的規定。

檢查數量:資料全數檢查。按柱基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水準儀、全站儀、水平尺和鋼尺實測。

2.4 、當采用杯口基礎時,杯口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表10.2.4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基礎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4處。

檢驗方法:觀察及尺量檢查。

Ⅱ 一般項目

2.5、地腳螺栓(錨栓)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表10.2.5的規定。地腳螺栓(錨栓)的螺紋應受到保護。

檢查數量:按柱基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3個。

檢驗方法:用鋼尺現場實測。

八、鋼網架結構安裝工程

1 一般規定

1.1、本章适用于建築工程中的平闆型鋼網格結構(簡稱鋼網架結構)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1.2、鋼網架結構安裝工程可按變形縫、施工段或空間剛度單元劃分成一個或若幹檢驗批。

1.3、鋼網架結構安裝檢驗批應在進場驗收和焊接連接、緊固件連接、制作等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驗收。

1.4、鋼網架結構安裝應遵照本規範第10.1.4、10.1.5、10.1.6條的規定。

2、支承面頂闆和支承墊塊

Ⅰ主控項目

2.1、鋼網架結構支座定位軸線的位置、支座錨栓的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支座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4處。

檢驗方法:用經緯儀和鋼尺實測。

2.2、支承面頂闆的位置、标高、水平度以及支座錨栓位置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2.2.2的規定。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4

檢查數量:按支座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4處。

檢驗方法:用經緯儀、水準儀、水平尺和鋼尺實測。

2.3、支承墊塊的種類、規格、擺放位置和朝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标準的規定。橡膠墊塊與剛性墊塊之間或不同類型剛性墊塊之間不得互換使用。

檢查數量:按支座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4處。

檢驗方法:觀察和用鋼尺實測。

2.4、網架支座錨栓的緊固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按支座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4處。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Ⅱ 一般項目

2.5、 支座錨栓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範表10.2.5的規定。支座錨栓的螺紋應受到保護。

檢查數量:按支座數抽查10%,且不應少于4處。

檢驗方法:用鋼尺實測。

3、總拼與安裝

Ⅰ主控項目

3.1 小拼單元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2.3.1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單元數抽查5%,且不應少于5個。

檢驗方法:用鋼尺和拉線等輔助量具實測。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5

3.2、中拼單元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2.3.2的規定。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用鋼尺和輔助量具實測。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6

3.3、對建築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築鋼網架結構,且設計有要求時,應按下列項目進行節點承載力試驗,其結果應符合以下規定:

1> 焊接球節點應按設計指定規格的球及其匹配的鋼管焊接成試件,進行軸心拉、壓承載力試驗,其試驗破壞荷載值大于或等于1.6倍設計承載力為合格。

2>螺栓球節點應按設計指定規格的球最大螺栓孔螺紋進行抗拉強度保證荷載試驗,當達到螺栓的設計承載力時,螺孔、螺紋及封闆仍完好無損為合格。

檢查數量:每項試驗做3個試件。

檢驗方法:在萬能試驗機上進行檢驗,檢查試驗報告。

3.4、鋼網架結構總拼完成後及屋面工程完成後應分别測量其撓度值,且所測的撓度值不應超過相應設計值的1.15倍。

檢查數量:跨度24m及以下鋼網架結構測量下弦中央一點;跨度24m以上鋼網架結構測量下弦中央一點及各向下弦跨度的四等分點。

檢驗方法:用鋼尺和水準儀實測。

Ⅱ 一般項目

3.5、鋼網架結構安裝完成後,其節點及杆件表面應幹淨,不應有明顯的疤痕、泥沙和污垢。螺栓球節點應将所有接縫用油膩子填嵌嚴密,并應将多餘螺孔封口。

檢查數量:按節點及杆件數抽查5%,且不應少于10個節點。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3.6、鋼網架結構安裝完成後,其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2.3.6的規定。

檢查數量:除杆件彎曲矢高按杆件數抽查5%外,其餘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見表12.3.6。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7

九、鋼結構塗裝工程

1 一般規定

1.1、本章适用于鋼結構的防腐塗料(油漆類)塗裝和防火塗料塗裝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

1.2、鋼結構塗裝工程可按鋼結構制作或鋼結構安裝工程檢驗批的劃分原則劃分成一個或若幹個檢驗批。

1.3、鋼結構普通塗料塗裝工程應在鋼結構構件組裝、預拼裝或鋼結構安裝工程檢驗批的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後進行。鋼結構防火塗料塗裝工程應在鋼結構安裝工程檢驗批和鋼結構普通塗料塗裝檢驗批的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後進行。

1.4、塗裝時的環境溫度和相對濕度應符合塗料産品說明書的要求,當産品說明書無要求時,環境溫度宜在5~38℃之間,相對濕度不應大于85%。塗裝時構件表面不應有結露;塗裝後4h内應保護免受雨淋。

2、鋼結構防腐塗料塗裝

Ⅰ主控項目

2.1、塗裝前鋼材表面除鏽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标準的規定。處理後的鋼材表面不應有焊渣、焊疤、灰塵、油污、水和毛刺等。當設計無要求時,鋼材表面除鏽等級應符合表14.2.1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構件數抽查10%,且同類構件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用鏟刀檢查和用現行國家标準《塗裝前鋼材表面鏽蝕等級和除鏽等級》GB 8923規定的圖片對照觀察檢查。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8

2.2、塗料、塗裝遍數、塗層厚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對塗層厚度無要求時,塗層幹漆膜總厚度:室外應為150μm,室内應為125μm,其允許偏差為-25μm。每遍塗層幹漆膜厚度的允許偏差為-5μm。

檢查數量:按構件數抽查10%,且同類構件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用幹漆膜測厚儀檢查。每個構件檢測5處,每處的數值為3個相距50mm測點塗層幹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Ⅱ 一般項目

2.3、構件表面不應誤塗、漏塗,塗層不應脫皮和返鏽等。塗層應均勻、無明顯皺皮、流墜、針眼和氣泡等。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2.4、當鋼結構處在有腐蝕介質環境或外露且設計有要求時,應進行塗層附着力測試,在檢測處範圍内,當塗層完整程度達到70%以上時,塗層附着力達到合格質量标準的要求。

檢查數量:按構件數抽查1%,且不應少于3件,每件測3處。

檢驗方法:按照現行國家标準《漆膜附着力測定法》GB 1720或《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劃格試驗》GB 9286執行。

2.5、 塗裝完成後,構件的标志、标記和編号應清晰完整。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3、鋼結構防火塗料塗裝

Ⅰ主控項目

3.1、防火塗料塗裝前鋼材表面除鏽及防鏽底漆塗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标準的規定。

檢查數量:按構件數抽查10%,且同類構件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表面除鏽用鏟刀檢查和用現行國家标準《塗裝前鋼材表面鏽蝕等級和除鏽等級》GB 8923規定的圖片對照觀察檢查。底漆塗裝用幹漆膜測厚儀檢查,每個構件檢測5處,每處的數值為3個相距50mm測點塗層幹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3.2、鋼結構防火塗料的粘結強度、抗壓強度應符合國家現行标準《鋼結構防火塗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 24:90的規定。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建築構件防火噴塗材料性能試驗方法》GB 9978的規定。

檢查數量:每使用100t或不足100t薄塗型防火塗料應抽檢一次粘結強度;每使用500t或不足500t厚塗型防火塗料應抽檢一次粘結強度和抗壓強度。

檢驗方法:檢查複檢報告。

3.3、薄塗型防火塗料的塗層厚度應符合有關耐火極限的設計要求。厚塗型防火塗料塗層的厚度,80%及以上面積應符合有關耐火極限的設計要求,且最薄處厚度不應低于設計要求的85%。

檢查數量:按同類構件數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用塗層厚度測量儀、測針和鋼尺檢查。測量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标準《鋼結構防火塗料應用技術規程》CECS 24:90的規定及本規範附錄F。

3.4、薄塗型防火塗料塗層表面裂紋寬度不應大于0.5mm;厚塗型防火塗料塗層表面裂紋寬度不應大于1mm。

檢查數量:按同類構件數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件。

檢驗方法:觀察和用尺量檢查。

Ⅱ 一般項目

3.5、防火塗料塗裝基層不應有油污、灰塵和泥砂等污垢。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3.6、防火塗料不應有誤塗、漏塗,塗層應閉合無脫層、空鼓、明顯凹陷、粉化松散和浮漿等外觀缺陷,乳突已剔除。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附錄A 焊縫外觀質量标準及尺寸允許偏差

A.0.1 二級、三級焊縫外觀質量标準應符合表A.0.1的規定。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19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0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1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2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3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4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5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6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7

鋼結構施工驗收規範最新版本(鋼結構安裝驗收規範)28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科技资讯推荐

热门科技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