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客戶端全媒體記者 陳洋波
12月中旬,尚女士驚訝地發現,餘額寶和銀行卡裡的錢不翼而飛了。讓她更為驚訝的是,這些錢竟被用于打賞主播和購買遊戲裝備。
原來,在12月15日淩晨,女兒小琴(化名)和侄女小靜(化名)在愛奇藝APP上邊看遊戲直播,邊玩遊戲。一晚上,兩人花了56000元。
“這是我全部的積蓄,身上隻剩下100元。”尚女士向記者哭訴,臨近春節,她已經好多天沒有買過菜了。
一夜之間 多年積蓄不翼而飛
12月15日,尚女士使用支付寶給手機充話費。期間,她驚訝地發現,餘額寶和銀行卡都餘額不足。
“感到很不可思議,因為我的銀行卡裡理應有5萬多。”尚女士說,當她打開餘額寶的賬單後,雙腿頓時吓軟了。
支付寶的賬單中,列出了密密麻麻的消費記錄,包含購買vivo智能手機迷你币、充值奇豆。其中,共向愛奇藝公司支付了50977.8元,向vivo智能手機支付了5314.15元。
懷疑手機遭到了盜刷,尚女士報了警。經過調查後,民警認為,這并不是盜刷。
“民警告訴我,這些花的錢,用在了打賞主播和購買遊戲裝備,都是使用這部手機操作的。”尚女士說,當她聽到這個調查結果,感覺很不可思議。
考慮到尚女士家中7歲的侄女小靜和11歲的女兒小琴可能接觸手機。民警随即将小靜叫到了派出所。小靜承認,15日晚,她和小琴偷拿了大人手機,并購買了遊戲裝備和打賞主播。
晚上無聊 小學生向主播打賞萬元
“姐姐幫我買裝備,我不知道花的那些需要錢。”23日,面對記者詢問時,小靜哭着說,她根本不知道花了那麼多錢。
小靜說,當晚,小琴還讓她偷偷拿了尚女士的身份證。不過,她并不知道姐姐要幹什麼。
23日中午,記者見到了小琴。小琴說,她平時喜歡玩幾款手機遊戲,她也經常在愛奇藝上觀看遊戲主播的視頻。她幫妹妹購買裝備需要金币,她誤以為獲得金币不需要錢,同時,她也不懂給主播送禮物需要花錢。
根據支付寶中的賬單顯示,當晚,兩名小學生共向主播“打賞”5萬多元。其中,淩晨2:08分和2:09分,接連充值了兩次100萬奇豆,花費了2萬元。
“我之前在外面打工,這些錢是我全部的積蓄!”尚女士說,她之前在外地務工,因擔心女兒教育問題于日前回到襄陽,沒想到竟然發生了這樣的傷心事。
尚女士向記者哭訴說,其身上僅剩下100元。多天來,她沉浸在痛苦之中,沒有買過一次菜,沒有睡過一個安穩覺。
那麼,兩名小學生是如何知道支付密碼的?尚女士說,她平時購物時,并沒有刻意讓女兒回避,同時,支付密碼就是根據女兒的生日而設定。
退款不易 愛奇藝要求自證消費
尚女士認為,兩個孩子屬于未成年人,愛奇藝和遊戲公司理應退錢。之後,她還向愛奇藝和遊戲公司傳送了消費賬單以及警方的《接處警工作登記表》。
《登記表》中寫道:經查,尚某某侄女在尚某某家中住,該小孩趁大人熟睡之際,偷拿大人手機玩遊戲,因其知道手機支付密碼,在玩遊戲期間,用支付寶消費5萬餘元,其中5000元消費用于手機遊戲“夢幻炫舞”,其餘5萬元在愛奇藝軟件中打賞主播。
23日中午,記者撥打了愛奇藝官方客服電話。客服稱,已接到了尚女士的情況反映,相關人員正在跟進中。
5萬多元打賞給了哪位主播?警方的《登記表》能否起到證明作用?
這名客服稱,無法核實到打賞情況,同時,相關人員将對提供的資料進行判斷。
客服建議尚女士再提供一些其他證明,以證實打賞行為系小琴和小靜所為,比如家中安裝的監控視頻、小孩與主播的聊天記錄等信息。
對此,尚女士頗感無奈。她說,家中并未安裝監控探頭,同時,兩個孩子也并沒有拿出聊天記錄。
律師說法 家長可依法要求退款
湖北法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羅紅偉說,本次事件中,兩名小學生一個7歲,一個11歲,分别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即小靜若打賞了主播,其打賞行為是無效行為,商家理應退還打賞費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其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即小琴若實施打賞行為,若其監護人不予追認,則打賞行為無效。
羅紅偉說,問題的關鍵是監護人或财産所有人能夠證明打賞的行為是兩名孩子所為。
那麼,警方的《接處警工作登記表》能否起到證明作用?
羅紅偉說,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其出具的《登記表》寫明了調查經過和結果,具有證明作用。故而,愛奇藝和遊戲公司理應退還打賞費用和裝備費用。
此外,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王雁飛提醒各位家長,寒假将至,家長應多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此事件中,孩子打賞主播的行為,是想獲得更多認同感、關注感,或與其在家庭中缺少關注和認同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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