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屈先生去年4月29日在位于商州區北新街的雅迪專賣店購買了一輛電動車,購車時順帶購買了一份為期一年的盜(搶)險,今年的3月17日他的電動車被盜,過了保險規定的理賠等待日期,他按要求提交資料後理賠申請卻被對方駁回。
【小裡幫忙】商洛一先生購電動車時買了保險,卻因一紙證明得不到理賠(現場視頻)
理賠被拒,缺少一份證明
4月8日,華商報-二三裡接到網友屈先生反映稱,他購買過保險的電動車被盜,申請理賠時沒通過,現在很苦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第二天上午,記者見到了屈先生,他焦急地說:“現在别的證明都齊全了,就是缺一個報警派出所開具‘15天電動車未找回證明’,我找了派出所幾次,但辦案民警說,這個證明不是他們開具證明的範疇,現在理賠也沒辦下來。‘’
他向記者展示了自己保險合同,标題為“雅迪‘騎行衛士’服務說明”的紙張上明确規定了理賠所需開具的證明,但記者沒看到他所稱的“15天電動車未找回證明。”
理賠期間丢失鑰匙,需證明車輛15天内未找回
記者在屈先生的陪同下來到購車店面-雅迪專賣店了解情況,店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老闆不在,給了記者老闆的聯系方式。記者撥通了店面老闆的電話,店面老闆謝先生稱,理賠是在“雅迪車主平台”微信公衆号上進行,審核也是由總公司審核,他們隻負責審核通過後的賠償工作,詳細信息還得問總公司那邊。
記者接着撥通了上海市雅迪公司理賠客服熱線,平台接線員告訴記者,屈先生的理賠本來是通過的。但理賠期間,屈先生丢失了一把車鑰匙,按規定,屈先生現在理賠就需要開具報案派出所開具的“15天電動車未找回證明”,而開具這個證明的原因是防止有人明明車已找回再進行理賠。
不能開具證明,因為不在開具證明範圍内
記者接着走訪了屈先生報案的派出所-高新區丹南派出所,值班人員告訴記者受理案件的民警出差了,就屈先生這個證明他們之前從未開具過,因為他們有規定,隻開具法律文書的證明,但這個證明不在範圍内。最後值班民警告訴記者,屈先生這個事情比較特殊,他們會報領導,恰好明天受理這個案件民警出差也就回來了,屈先生可以再來一趟。
屈先生想不明白,為什麼已經出具了“報案回執”,為什麼還是不能證明自己的電動車已丢失,難道最後開不出“15天電動車未找回證明”自己的理賠就不能解決了嗎?對此,他始終想不通。
事件後續,華商報-二三裡持續關注中。
華商報記者 商雒 實習記者 張攀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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