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記者郭超)全球首部網約車監管法規7月28日發布,新京報記者從國新辦發布會上了解到,被社會上稱為“專車新政”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由交通運輸部等7部委聯合發布。新政對互聯網約車給予了身份承認,并從平台注冊、車輛人員許可等多方面給予了更大的政策支持。
新規明确,互聯網約車納入客運監管體系,平台、車輛和司機施行許可管理,也就是說,從事互聯網約車運營是有前置條件的。新京報記者發現,新規與征求意見稿相比,這些前置條件都有所放寬,更适應互聯網約車的發展,同時也強調了運營安全和責任。
新規明确将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也就是說,從事專車運營的車輛要去公安交管部門更改車輛性質,行駛本上車輛性質一欄就要變成營運車輛。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專車平台和司機不再需要複雜的申請許可程序,隻要登記即可。車輛和司機的準入标準,則交給平台審核。
與去年10月10日公布的征求意見稿不同,互聯網專車8年強制報廢的要求已經取消,轉而以公裡數作為專車報廢的條件,新規以60萬公裡作為網約車的強制報廢标準,如果行駛裡程沒到60萬公裡但已行駛8年,要求退出網約車經營。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所主任程世東認為,車輛報廢年限這個原來争議比較大,明确8年報廢對個人車輛進入這個行業兼職行為影響比較大,根據各方意見,調整了報廢條件,改成60萬公裡強制報廢。
“這既體現了專車納入監管,也體現了鼓勵共享經濟,鼓勵行業創新。”他說,這條規定也是為了保證用車乘客的人身安全,确保運營載客的車輛車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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