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
我們都知道狗的祖先是狼,而且還是最早被人類馴化的一種生物,距今已經有着上萬年甚至更長的馴化曆史。
早在2002年,生物遺傳學科學家更是進一步縮小了這個範圍,将現存所有狗種的直系先祖更進一步精确到了“東亞狼”這一個狼種身上。
可是我們都知道,狼是群居動物,東亞狼也不例外,雖然不至于成百上千隻的群居,但也普遍在5~40隻左右。
而且極為擅長團隊作戰,早在200多萬前就已經在食物鍊頂端掠食者當中占據了一席之地,能威脅到其地位的也就僅有泰坦鳥以及劍齒虎兩種。
而且從理論上來講,這兩者也就僅僅是能對個體構成威脅,想要實現碾壓式的威脅顯然不太可能,畢竟狼是群居生物,而泰坦鳥和劍齒虎确實個體獨居生物。
那麼東亞狼為何最後卻被馴化成狗了呢?
首當其沖,最有可能馴化成功的也就隻有狼的幼崽了,畢竟人類沒辦法與狼靜下心來喝茶談心對吧,語言的界限就很明确的讓雙方根本沒辦法有效的溝通。
而且成年狼的動物思維也已經成型,即便是現代也做不到對成年狼的有效馴化,更别提上萬年前還處于原始部落時期的原始人了。
那麼也就隻剩下了馴化狼的幼崽這一種,畢竟也隻有幼崽才傻乎乎的啥也不懂,能夠在成長過程中受到人類有意識的馴化。
可是狼又極為“專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一頭狼的一生隻會有一個伴侶,這也是狼群那特殊的等級制度所決定的。
對于幼崽的保護更是不用說,這也是絕大多數生靈都共同具備的一個本能,即便是母狼身亡了,幼崽也會由狼爸爸繼續獨立撫養,除非母狼和狼爸爸都一塊身亡了。
可是這裡又涉及到了另外一個知識點,在一個狼群中,隻有頭狼是具備繁殖權利的。
其它的狼則沒有,不論雌雄都隻能為了狼群的共同利益而守身如玉,也就是族群數量或者食物分配什麼的。
除非離開狼群另起爐竈,但就狼對狼群的忠誠來看,這種情況很少發生,畢竟狼靠的就是團結精神來狩獵。
這也就意味着小狼崽自一生下來,就已經成為了整個狼群的核心,當之無愧的狼群小王子或者小公主,直到能夠獨立狩獵,或者整個狼群全滅,否則很難出現幼崽落單的現象。
雖然上萬年前的原始人也已經組成了部落,但從狼群在食物鍊中的地位而言,平常恐怕也沒有誰敢去招惹狼群。
更被提從狼窩中偷偷抓幾隻幼崽帶回去馴養了。
畢竟前面也說了,狼是群居動物,而且别的不說,想必大家參考狗的嗅覺就能知道狼的嗅覺也是極為發達的,特别擅長追蹤。
那麼以人類在上萬年前那簡陋的生活條件以及居住條件來看,即便人類能趁着狼群狩獵的空檔抓幾個小狼崽,但是有能力去阻擋母狼、狼爸爸以及十來個狼叔叔或者狼阿姨的怒火嗎?
所以,單從強制性的馴化手段來看,人類顯然不太可能強制性的把東亞狼馴化,那麼也就隻剩下了一種可能。
其實是東亞狼有意識的主動接近人類。
誠然,這個結論看上去确實有那麼點匪夷所思。
可若是結合實際情況來看的話,顯然還是有可能的。
大家想啊,狼是食肉動物對吧,既然食肉那就得捕獵,雖然狼的團結協作精神讓狼群在狩獵之時所向披靡鮮少失手。
但是其狩獵頻率有人類那麼高嗎?并沒有。
雖然人類的自身素質比不上其它大型掠食者,但是得益于工具的加持,那狩獵成功概率是嗷嗷的往上漲,甚至一次捕獵多頭獵物。
反觀狼群,由于不會利用工具,也隻能憑借數量去與獵物硬碰硬。保不準還得損兵折将。
那麼在狼群發現人類在狩獵完事以後,往往還會在部落周圍遺棄一些無法人類無法接受的内髒、骨頭什麼的,是不是就會将其叼走?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會的,這是生物生存的本能行為。
如此一來,勢必就會出現一部分狼為了不被人類趕走而想辦法維持這種關系,也就是主動向人類示好。
說白了就是時不時叼取一些小型易抓取的獵物來放在人類領地的旁邊,向人類證明自己是來幫忙的,不是來狩獵的。
畢竟這樣的獲取食物方式實在太舒服了,甚至根本都不需要承擔什麼風險,而且還相對穩定,都不用怎麼餓肚子。
換言之,就是這些狼想要和人類構成一種“共生關系”,狼可以憑借其出色的嗅覺幫人類追蹤獵物,人類則幫狼來完成狩獵過程,繼而最後再共享獵物。
大家也不要覺得狼的思維還達不到這種程度,畢竟狼向人類報恩的故事可不是什麼空穴來風,都是實打實的有證據存在的,相信大家看看跟狼相關的紀錄片就能很輕松的找到這部分資料。
久而久之,大家說人類會不會選擇性的接受那些對人類沒什麼攻擊性和威脅性的狼,繼而再以此為基礎飼養東亞狼的幼崽,直到馴化成如今我們所熟悉的“狗”?
肯定是會的。
畢竟在沒有任何科技手段的史前時代,狼的嗅覺,無疑能讓人類的狩獵範圍進一步延伸,獲得更多的生存資源;同時還能提前給人類預警,幫助人類躲避其它大型掠食者,提高生存幾率。
那麼在這種互利互惠的條件下,人類又還有什麼理由不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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