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毒可食用”“植物成分”“兒童孕期媽媽也可放心使用”……近段時間,市場上出現了一些所謂“食品級”化妝品,宣稱不僅有化妝品功能,還可以食用。對此,國家藥監局發文強調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但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發現,電商平台上仍有不少化妝品标榜“可食用”,“食品級”化妝品依舊成為一些商家産品營銷的賣點。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專家稱,化妝品的安全性跟“可食用”沒關系,誤食化妝品存在安全風險。
某購物平台上打出的廣告,宣稱一款化妝品可以飲用。
調查:“可食用”化妝品成賣點
相關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兒童彩妝消費比2019年增長了300%,85後90後女性最愛給孩子購買兒童化妝品。
10月22日,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在電商平台搜索“兒童化妝品”,立即出現款式多樣、五顔六色的化妝套盒,價格從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月銷量超過5000套。(戳鍊接進專題→解密兒童彩妝,守護孩子的臉)
在多個電商平台的店鋪,這些兒童化妝品的銷售頁面詳情中,均有“無毒”“可水洗”“不含防腐劑”“天然成分”等關鍵詞,有些還注明“可食用”“食品級環保”。為了讓消費者放心,一些商家還給出了相關的産品檢測報告,證明自己的産品質量過關。
一家化妝品專營店的一款唇膏上标着“無毒可食用”字樣,宣稱“回頭客多”。客服人員表示,産品為植物配方,原料來自蜂蠟、牛油果、油橄榄果油、葡萄酒提取物等,并反複強調不用擔心兒童誤食。
不僅是兒童用品,針對孕婦推出的“食品級”化妝品也琳琅滿目,涉及口紅、水乳護膚品、面膜、防曬霜、洗發水等。上述産品多标注“孕期專用”“哺乳期用”“孕媽摯愛”等宣傳語。
某購物平台上出售的一款宣稱可以食用的口紅。
除了電商平台,在微信朋友圈、短視頻平台上,還有不少人在銷售自制的“可食用”口紅,并且在視頻中展示吃掉各種口紅的過程。
案例:用了“食品級”化妝品險毀容
今年3月,在某購物平台上,黃女士看到一款号稱是純植物提取的爽膚水。商家稱爽膚水僅使用玫瑰提取而成,無任何添加,屬于“食品級”,可以飲用。黃女士毫不猶豫地買了一瓶。
産品到貨後,黃女士當天就打開使用了,但這瓶爽膚水聞起來有一股很濃的塑料味道。使用了幾天後,她發現自己的臉頰附近越來越紅,還伴随有瘙癢的症狀。
“起初我以為是換了新的護膚品,皮膚不耐受,沒想到越用情況越嚴重。”黃女士說,在她看來,商家宣稱可以喝的爽膚水,意味着更安全、更健康,但卻差點讓她毀容。
盧女士的女兒上小學二年級,平時喜歡學着大人的樣子在自己臉上塗抹化妝品。今年1月,在孩子的多次要求下,她特意挑選了一款價格相對較高的兒童化妝品,商家說相關指标已通過國家檢測,安全無毒,溫水就能清洗幹淨,如果用了皮膚過敏可退貨。除了正常的化妝功能外,商家還特别強調這款化妝品“可食用”。
“孩子用完後感覺不太好清洗,跟商家宣傳的差别很大。”盧女士說,這些“可以吃的”兒童化妝品宣傳得花裡胡哨,但實際上質量參差不齊。
這些化妝品真的能吃?今年5月,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購買了一批兒童彩妝類産品送到權威機構檢驗。檢驗報告顯示,送檢産品均被檢測出有鉛、镉、汞、砷等重金屬元素,一款有“妝”字号的彩妝盒,還被檢測出含有4種重金屬元素。
部門:一些商家為營銷制造噱頭
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調查發現,所謂“食品級”化妝品的支撐依據,源自添加了食品級天然原料,并宣稱不含防腐劑、香精色素等物質。這類産品在宣傳中多突出天然、有機、可食用、安全無毒等關鍵詞,宣稱适用于孕婦甚至兒童。從這些促銷特征不難看出,“食品級”化妝品與前兩年紅極一時的“醫美面膜”有着異曲同工之處,都在于營造出一種比常規化妝品高出一個安全等級的認知,以此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
此前,就有多個品牌借助在化妝品中添加食品而走紅,部分食品原料被作為化妝品成分使用,如牛奶、雞蛋、大米、黑芝麻、紅糖、黃瓜、紅石榴、生姜等。一些雞蛋面膜、純米精華面膜、酒糟面膜、豆腐面膜等,都因借助食品概念營銷而走紅,成為暢銷産品。
南甯市場監管部門一名執法人員表示,過去,為了凸顯化妝品的綠色、健康、無害,商家宣傳時往往喜歡使用“純植物”“純天然”等字眼。如今,随着這些詞語被禁止使用,一些商家轉而打出了“食品級”“可食用”的旗号,暗示消費者産品都可以吃進嘴裡,用在身上更是沒問題。
“食品就是食品,化妝品就是化妝品,二者不能混為一談。”該執法人員說,評價一個化妝品是否安全,需要評估它的原料安全性,同時還需要評估它的産品配方、生産工藝、使用方式、貯存條件等。化妝品的安全性與它是否“可食用”沒關系。
今年以來,多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發布消費提示,稱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的概念。雖然監管層面統一态度,強調不存在“食品級”化妝品,但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注意到,某些化妝品在産品标題上突出“可以吃”,詳情頁則會注明“不提倡吃,安全到可以吃”,以此方式來規避風險。
提醒:誤食化妝品有安全風險
10月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首次提出,兒童化妝品标簽不得标注“食品級”“可食用”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10天後,國家藥監局再次發文強調,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别的産品,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食品級”化妝品。
廣西消委會秘書長唐楚堯說,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不是為食用而設計的産品。在口紅、唇膏等化妝品的日常使用中,偶爾少量從口唇部攝入不必過于擔心,因為這種攝入量較小,在安全範圍内。但如果兒童把化妝品誤當作食品大量攝入,則可能導緻健康風險,如果出現不适症狀,應及時就醫。
唐楚堯稱,一些商家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産食品的原料來生産化妝品,也并不代表生産出來的化妝品是安全的。對于未收錄在《化妝品已使用原料目錄》中的食品原料,若想作為原料添加至化妝品裡,還需對其皮膚刺激性、皮膚緻敏性、光毒性、光敏性等進行毒理學評估,經全面評估後認為是安全的,經國家藥監局化妝品新原料注冊或者備案後,方可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
“化妝品的标簽宣稱‘食品級’‘可食用’等,違反了化妝品标簽管理的法規規定,應予禁止。”唐楚堯提醒消費者,在選購化妝品時應擦亮雙眼,理性務實選擇,相關電商、社交平台也應主動承擔責任,對違反法律法規、誇大其詞銷售“食品級”化妝品的店鋪和商品予以查封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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