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是可燃物質與助燃物質(氧氣或其他氧化劑)發生的一種發光發熱的氧化反應。可燃物質(一切可氧化的物質)、助燃物質(氧化劑)和火源(能提供一定的溫度或熱量),是可燃物質燃燒的三個基本要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标準《火災分類》按照可燃物類型和燃燒特性将火災定義為六個不同的類别。
A類火災: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通常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産生灼熱的餘燼;常見的木材、纖維制品、紙張等燃燒是A類火災,橡膠類和塑料類物質燃燒後期為A類火災,而早期像B類火災。
B類火災:液體或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石油制品、油脂等的燃燒是典型的B類火災;荼燃燒時會熔化且無灰燼,也屬于B類火災;近年來,金屬有機化合物(如叔丁基锂及其戊烷溶液)頻繁應用于科研生産領域,其燃燒溫度非常低,且燃燒特性非常特殊,是否歸于B類火災有待研究。
C類火災:氣體火災。天然氣、丙烷及氯乙烯等氣體燃燒産生的火災。
D類火災:金屬火災。鈉和鉀等低熔點金屬及鎂的燃燒是典型的D類火災,這些金屬燃燒時會很快轉化為低密度液體,為滅火帶來困難;高熔點金屬在某些特殊工況下(如粉末狀态、切削加工等)也會燃燒;同時,金屬氫化物的燃燒與金屬燃燒情況類似,也歸屬于D類火災。
E類火災:帶電火災。物質帶電燃燒的火災。
F類火災: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動植物油脂)火災。
缺少燃燒三要素中的任何一個,燃燒便不會發生O對于正在進行的燃燒,隻要充分控制三要素中的任何一個,燃燒就會終止。所以,消防滅火技術可歸結為這三要素的控制問題。通常有以下幾種滅火機制:
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域或用不燃燒的物質沖淡空氣(降低空氣中氧含量),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
隔離法:将着火區域或物體與周圍可燃物隔離,燃燒就會因缺乏可燃物而停止。
冷卻法:降低燃燒物的溫度至燃點以下,燃燒就會終止。
化學抑制法:将滅火劑噴入燃燒區使之與燃燒中産生的自由基或活性基團發生反應,使燃燒鍊反應中斷,實現滅火。
消防滅火中常用滅火劑一般綜合運用上述滅火機制實現滅火含氟化合物在滅火劑領域占據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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