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會經濟的發展,房子已經成為現如今年輕人結婚的必需品之一,一般情況下沒有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女方家長是不會放心将自己的女兒交給男方的。不過也确實,如果連穩定住處都沒有,小兩口未來生活的壓力,普遍還是比較大的。一直以來要不要在房産證上加的夫妻雙方的名字,成為了很多家庭争議的點,贊同的人覺得,寫上才能在名義上證明雙方成為了一家人,對兩個人都公平;反對的人則各有各的理由,其中以下面這3點為主,來一起看看,我認為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來一起看看:
第一,男方或女方不能接受
男方在迎娶新娘時是要付諸一定成本的,但由于房子車子的購入款實在較多,發展到今天,一般情況下是雙方父母商量着付首付,剩下的貸款由婚後的小兩口共同償還。所以如果房子是男方或者女方,婚前自行購買的,作為房主的一方,多多少少會有些不願意加上對方的名字。因為加名字意味着,如果兩個人鬧掰,沒有在購房環節花費任何一分錢的一方,将會分走一半房子,也就是說另一方的财産就無故縮水了。有時候年輕人能想明白這樣的道理,但最疼愛他們的的父母,卻要堅守原則,一方說啥也不加另一方覺得這就是不夠坦誠的表現。
第二,置換房子時容易失去購首套房的優惠
雖然近一年時間裡,我國樓市進入了下行期,在這樣的社會大環境下,不少城市都放開了限購政策。但基于房地産是我國經濟支柱這一事實,未來行業發展的主基調是穩定,屆時限購政策肯定又會施行。這就有了首套房貸款利率比再次買房,不止低一星半點的區别,從利率的具體數字上,我們可能看不出太大不同,但貸款動辄要償還二三十年,積少成多也是一筆不少的費用。
很多年輕夫妻,在剛結婚時由于沒有足夠的資金、家中常住人口數量較少等原因,會選擇稍小一點的房子,未來随着工資收入水平的提高,他們便會産生需要換房的改善型住房需求。可要是房産證上寫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任何一方都享受不到首套房的優惠了,這樣一來整體的購房成本就會增加。
第三,處置房産時不方便
未來夫妻兩個遇到一些事情時,可能要對雙方名下現有的房産進行處置。如果房産證上隻有一個人的名字,隻要房主自行簽字即可,總的來說比較方便;但若寫的是雙方名字,就得兩個人都到場,按理說也并不是一件難事。但當下社會競争壓力劇增,年輕人的工作時越來越忙,在本地還好說,百忙之中抽出一會兒時間,就能把字給簽了。麻煩的是有些人常年在全國各地出差,但不管是哪一方不能及時趕回來,房産的處置就不能完成,十分的耽誤事情。與其這樣,還不如一開始就寫一個人的名字,可話又說回來,誰一開始也不能準确預料到這一情況。
往期文章:
為何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搬離一梯兩戶?這4點是根本原因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