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我市印發了《市招委關于天津市普通高考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1、《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主要内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可以在我市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基本條件,分别對5種不同情形人員的報名條件作出規定,并對具有我市常住戶籍的考生分為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高中階段同等學力考生3種情況進行詳細規定。第二部分,明确了不得在我市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6種情形人員。第三部分,對其他事項進行說明。
2、具有我市常住戶籍的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哪些報名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我市高中階段學校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2)對于目前在校的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實行3年過渡政策:報名參加2022年高考的,須具有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高三年級1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報名參加2023年高考的,須具有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高二、高三年級2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報名參加2024年及以後高考的,須具有我市高中階段學校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具有我市常住戶籍的高中階段往屆畢業生,須符合哪些報名條件?
高中階段往屆畢業生是指高中階段畢業後一年及以上的高考考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高中階段往屆畢業生,須具有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
對于持外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的往屆畢業生,須滿足高中階段畢業3年及以上,實行3年過渡政策:報名參加2022年高考的,須滿足高中階段畢業1年及以上;報名參加2023年高考的,須滿足高中階段畢業2年及以上;報名參加2024年及以後高考的,須滿足高中階段畢業3年及以上。
4、具有我市常住戶籍的高中階段同等學力考生,須符合哪些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同等學力考生是指沒有取得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通過自學達到相當于高中畢業水平的人員。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高中階段同等學力考生,須參加我市統一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各科成績合格(含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同時須具有我市初中學校畢業證書。
對于持有外省初中學校畢業證書的同等學力考生,除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各科成績合格外,還須滿足初中畢業6年及以上,實行3年過渡政策:報名參加2022年高考的,須滿足初中畢業4年及以上;報名參加2023年高考的,須滿足初中畢業5年及以上;報名參加2024年及以後高考的,須滿足初中畢業6年及以上。
(2)報名參加2022年高考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報名參加2022年1月份我市統一組織的思想政治和物理2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及同期單獨組織的語文、數學、外語、曆史、地理、化學、生物學7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具體報名及考試時間以相關文件為準),且各科成績合格。
報名參加2023年及以後高考的同等學力考生,須按照我市每年1月份及6月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安排(具體報名及考試時間以相關文件為準),在高考報名前參加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個科目的全市統一考試,且各科成績合格。
5、報考高校少年班的考生須符合哪些報名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具有我市常住戶籍和普通高中學籍,符合經教育部批準的高校少年班(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和數學英才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報考資格的非應屆畢業的高中在校生,可憑招生院校提供的資格考生名單報名參加普通高考。考生的高考成績隻能作為報考高校少年班或數學英才班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當年在津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錄取的依據。
6、具有我市藍印戶口的考生,須符合哪些報名條件?我市藍印戶口政策已于2014年停止實施。對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我市藍印戶口考生,仍按照市教委印發的《關于藍印戶口學生在我市入學就讀及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資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規定執行。
7、哪些人員不得在我市報名參加普通高考?(1)具有普通高等學曆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根據《關于轉發的通知》(津教委職〔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學生等其他不符合國家及我市規定的人員。
8、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增加3年學籍要求以後,對取得我市常住戶籍的時間有何規定?增加3年學籍要求以後,在3年過渡政策期間,對于報名參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戶籍(以戶口簿标注的落戶時間為準)。過渡政策結束後,對于報名參加2025年及以後高考的應屆畢業生,須于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戶籍(以戶口簿标注的落戶時間為準)。
9、對于不符合我市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還有哪些升學途徑?具有我市戶籍的高中階段應、往屆畢業生和高中階段同等學力考生,如不符合規定的學籍年限、畢業年限、取得戶籍時間等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以及我市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的外省市學生,可以報名參加我市春季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
10、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審查有哪些規定?市高招辦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高考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報名單位負責本單位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各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區高考報名資格複查工作。實施多部門聯合審查确認機制,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辦學主管單位負責審查考生學籍及實際就讀情況,審查往屆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具有高中階段在校學籍;市高招辦聯合學籍管理部門、公安戶政部門等,對考生學籍、戶籍情況進行複審。同時,所有報名數據将上報至教育部,進行跨省重複報名和違規情況篩查。
考生須對高考報名時提交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号)規定:對于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僞造、非法獲得證明材料的,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1、普通高考報名政策咨詢方式有哪些?關于普通高考報名政策,考生可咨詢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各區招生考試機構及學籍所在高中階段學校。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咨詢電話:022-23769162,2376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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