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的報廢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但是行駛裡程不能超過60萬公裡。

權威解讀
取消了年限轉而以公裡數的限制為标準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車的使用率。以一年2萬公裡的正常使用率來計算,私家車的使用時限幾乎翻了一番。
雖然取消了年限,但并不意味着任何車輛都能真正開滿60萬公裡。新規中私家車自注冊登記後的第15年起車輛需要一年進行兩次年檢,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在一個機檢周期内的車輛,安全不合格、環保不達标将強制報廢。
由此看來,雖然放寬了車輛使用年限,但是加強了老舊車輛的淘汰。
強制報廢标準
1、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
2、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3、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内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标志的。

特别注意
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并不是指連續3年。
現行機動車年檢規定是,非營運的全新私家車前6年是兩年申領檢驗合格标志,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檢,15年之後就是半年一檢。
按照這個計算标準,一輛全新的私家車,連續3次即連續6年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标志就會被強制報廢。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
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可參照下表:


注意:
對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報廢補貼
根據《财政部商務部關于發布〈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車輛範圍及補貼标準為:
1、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8000元。
2、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13000元。
3、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9000元。
4、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5、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8000元。
6、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11000元。
7、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7000元。
8,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5000元。
不同地區對于報廢補貼有不同标準,詳情請咨詢當地交管部門!

按照上面這個規定,私家車并不在補貼範圍内。
最後知道這個真相,各位看官是不是和小編一樣很心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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