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光明日報
觀衆在中國文字博物館參觀“全國甲骨文書法篆刻展”。新華社發
漢字是世界上曆史悠久而唯一使用至今的表意文字,漢字超強的生命力是怎樣實現的?認識楷體字不一定能認識甲骨文,甲骨文是通過怎樣的機制發展為楷體字的?為什麼形聲字成為現代漢字的主流?
迄今為止,上述問題還缺乏系統性解釋。漢字之所以能使用到今天,核心原因是它能夠适應時代的要求,随着時代的發展而發展,本文論述的是古今漢字發展的核心支配因素和主體脈絡。
古今漢字發展的核心支配因素
甲骨文字形基本是物象的反映,由于物象是具體的、有形的,這決定了字形的象形性和非單一性。同樣是反映山水意象,各個畫家筆下的山水畫面貌不盡相同,早期字形亦同此理。甲骨文構字成分的繪形及單字整體的構形,因為面對的是有形的客觀事物和現象,要形象地描繪他們,使人們觀形識物,所以表示同一事物或現象的形體便會各式各樣,隻要能看出是什麼事物,逼真勾勒,随意而定。
由甲骨文字形可以看出,早期漢字字形并不是直接表示漢語,而是直接表示物象而間接表示漢語,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給漢語創造一套全新的書寫符号,在原始時期是一件非常難的事,從創制方面說,需要把漢語的基本單位分析清楚;從使用方面說,一套全新符号的接受和傳播并非易事。所以最初的漢字采用的是借用方式,即借用古人異常熟悉的已有的書面符号圖畫。
在文字産生前,古人已有書面交流和表達情感的形式圖畫,圖畫和語言都是對自然、人事的表達,指向相同,借用圖畫作為語言的書寫符号,無論是創制還是學習傳播都極為便利。早期漢字的字形表示物象是在特定條件下形成的,實際上是圖畫表意和語言表意的融合,有着鮮明的原始性。但是漢字畢竟是漢語的書寫符号,直接表示漢語而非間接表示漢語、直接反映物象才是它的本應狀态,這即是漢字形體由表示物象的物符發展為表示詞的音義的詞符的内在原因。當字形表現的對象由物象轉換為詞的音義之後,由于詞的音義是抽象的、概括的,相應的也要求字形抽象化、概括化,漢字形體由此走上了去象形化和同一音義、同一音符、同一義符隻選用一個字符的道路。現代漢字形聲字占百分之九十左右,為什麼?因為形聲字形符表義、聲符表音,最能完善地表示詞的音義。所以古今漢字發展的核心支配因素就是字形由表示物象發展為表示詞的音義。
漢字的發展途徑與脈絡
古今漢字發展的途徑首先是構件形體的義化和聲化。義化是構件形體由表示物象向表示詞義的演化,随着構件功能由表形轉化為表義,其形體突出表現為由象形逐漸符号化,最終發展為不再象形的隸體。如“買”字。《說文·貝部》:“買,市也。從網、貝。《孟子》曰:‘登壟斷而網市利。’”買的本義是做買賣,買進而賣出,從而獲利。字形由“網”和“貝”組成,以網羅錢财表示獲利行為。商代、西周字形中,網與貝都是典型的象形形體,春秋字形已不太象形,東漢字形已嚴重符号化,表明“網”與“貝”已由物象形體義化為表義符号。
聲化是有些原本表示物象的構件,受字形結構形聲化趨勢的影響,經重新解釋,轉化為表音構件。如“逆”字。《說文·辵部》:“逆,迎也。從辵,屰聲。關東曰逆,關西曰迎。”逆的本義是迎接。商代字形“彳”是道路的象形,表示來人行走在路上。到小篆時,一方面表示來人的形體不再象形,另一方面“彳”與“止”并為表義符号“辵”,經《說文》重新解釋,表來人的“屰”變為聲符。
第二是構形成分的定形、定量和定位、定向。一字多形是古文字的重要特征,有的單字甚至多達十多個形體。這種現象是與字形表示物象的本質相應的,也是這一本質決定的。在字形表示物象的象形階段,唯一要求是字形能夠反映物象,即能通過字形看出物象,物象豐富而字形簡單,這為字形的多種選擇創造了條件。
古文字一字多形反映在幾個方面:一是個體物象多形,如同樣是表示人,形體或有腳或無腳,或坐或站,或男或女,或有頭或無頭,或正面或側面等;二是同一單字構件數量不一,或兩個或三個或四個;三是單字形體中構件的位置不定,同一構件有時在左,有時在右;四是構件的方向在物象沒有要求的情況下不定,或向左或向右。
定形即同一個體物象由多形發展為一形,定量即同一單字形體由構件數量不一發展為數量固定,定位即單字形體中構件的位置固定,定向即同一構件方向固定。定形、定量如“禦”字。此字西周字形第一形由“彳”“止”“午”“卩”四個構件組成,第二形由“彳”“午”“卩”三個構件組成,第三形由“午”“卩”兩個構件組成,構件數量不同,同時,同是“午”“卩”,在各字形中的寫法也不盡相同,到小篆及東漢時,字形已定形、定量為一個形體。定位、定向如“祀”字。此字西周字形“示”旁或在左或在右,而“巳”旁方向或向左或向右,到小篆及東漢時,字形已定位、定向為一個形體。
第三是轉換結構與構意重建。古文字字形除獨體象形字外,也存在大量合體象形字,合體象形字不僅構件形體是象形的,其結構也是象形的,所以字形發展的途徑之一是在構件不變的情況下,于構件義化和聲化的同時,使象形結構轉化為會意或形聲結構,結構轉換後構意也相應重建。
如“涉”。《說文·沝部》“涉”下:“徒行厲水也。”本義是過河,商代、西周字形中為河流,兩邊各有一足,表示過河,為合體象形字,此後字形中的河流同化為“水”,并移至字形左邊,二“止”合為“步”,由合體象形字轉換成了會意字,戰國時期呈過渡狀态,兩形都有。
第四是構形改造。是以表詞的新方式,即會意或形聲改造舊有的象形形體,使之由表物象形體發展為表詞形體。改造的方式主要是兩種:
一是構件類化,即用常見的構件替換原字形部分構形成分,替換的原則首先是新構件能夠參與構意,即或能表義或能表音,其次是形體上相近相似。如“折”。折字本形為從斤斷草,左部構件斷開的草到小篆時類化為“手”,折是手的動作,故從手符合構意。“鳳”“雞”與此同,商代字形“鳳”之左部本是鳳的象形,“雞”之右部本是雞之象形,小篆後“鳳”類化為“鳥”,“雞”類化為“隹”,“隹”本義是短尾鳥。
二是獨體分化為合體。獨體是表物象形體的主要特征,合體是表詞形體的主要特征,所以獨體改造為合體也是字形發展的重要途徑。“須”字本是人形突出頭部和須毛的獨體象形字,小篆時分化為合體,《說文·須部》:“須,面毛也。從頁,從彡。”
第五是增加義符或聲符。增加義符如“福祿”之“祿”,甲骨文、西周和春秋金文用“錄”,後加“示”旁造專字“祿”,大約出現在戰國晚期,戰國玺印、睡虎地秦簡有“祿”。“祖先”之“祖”,甲骨文、西周和春秋金文用“且”,後加“示”旁造專字“祖”,從現有材料看,春秋中期出現“祖”。祭,商代字形無“示”旁,西周時加“示”。“酒”,甲骨文、西周和春秋金文用“酉”,後加“水”旁造專字“酒”,大約出現在戰國晚期,睡虎地秦簡有“酒”。
增加聲符如“齒”,商代為獨體象形字,戰國時增加聲符“止”。增加義符則原構件轉化為聲符,增加聲符則原構件轉化為義符,此種途徑形成的皆是形聲字。增加義符或聲符前人一般認為是為了更好地表現詞的音義,實際上還有一個同樣重要的原因是形體結構向組合化發展。
第六是重新構字。是以表詞的新方式,即會意或形聲構造新形替代舊有的象形形體。如“祗”,戰國以前字形為,是合體象形字,小篆時另起爐竈,造了一個形聲字,《說文·示部》:“祗,敬也。從示,氐聲。”
上述六種途徑中,增加構件和重新構字是瞬間完成的,結構轉換、構件形體的義化和聲化、構形成分的定形、定量和定位、定向則是在漫長過程中逐漸完成的,構形改造則有的是瞬間完成,有的是逐漸完成的。
(作者:王貴元,系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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