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生活中,除了汽車之外,各種電動車也是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相比汽車,電動車的優勢十分明顯,方便且節能,所以在短途出行或者城市内代步的時候,電動車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電動車的數量不斷增長,雖然方便了人們的生活,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之前由于管理不夠完善嚴格,道路上經常出現亂闖紅燈、随意變道等情況。為了杜絕安全隐患的存在,我國開始不斷完善相應的規定,比如新國标的實施,就将電動車分類管理;各地電動車管理辦法的實行,也加大了對違章行為的處罰力度。10月1日起,電動車将迎來“1 3”規定,車主:設卡嚴查,過人行道下車推行。
對電動車的一項限制
1:限制超标電動車挂牌
新國标出台之後,不符合新國标的電動車就成為了超标電動車,為了車主更好地适應,所以設置了超标電動車過渡期。在過渡期内,超标電動車可以懸挂臨時号牌繼續上路。但是現在随着各地過渡期到達期限,很多地方已經暫停了挂臨牌的業務,沒有牌照就不能上路,所以車主現在買車隻有購買新國标電動車才能挂牌。
電動車上路要遵守3項規定
1:佩戴安全頭盔
一盔一帶的政策其實實行了不短時間了,随着管理力度的加大,現在如果發現不佩戴安全頭盔,将會直接罰款20-50元。交警會在路口處設卡嚴查,發現一例處罰一例,嚴查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提高車主的安全意識和交通觀念。
2:騎行過程中不能撥打電話、玩手機
不僅是汽車在駕駛過程中不能玩手機,騎行電動車的時候也不能玩手機,因為玩手機、打電話會分散注意力,影響安全駕駛,非常危險。所以交警會嚴查這種行為,違者直接罰款20-50元。
3:各行其道、過人行道下車推行
有不少車主可能已經知道了,自10月1日起,将推出19個新的交通标志标識,其中就包括電動車車道标志、禁止電動車駛入标志以及非機動車推行标志。
這就要求今後電動車一定要在規定的車道内行駛,不能占用其他車道。并且在過人行道的時候,要下車推行,不能騎行通過,這樣做的目的就是降低車速,避免對行人造成傷害,違者将會被嚴厲處罰。
綜上所述,電動車的管理日益完善,要求也變多變嚴格,10月1日正好是國慶節,道路上出行的人數增多,交警加大檢查力度,就是為了保證通行安全。廣大車主一定要嚴格遵守“1 3”規定,避免自己被罰。對此大家是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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