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調動營銷系統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營銷業績的不斷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慮營銷體系的特殊性,營銷系統的薪酬體系有别于公司其他人員的薪酬體系,以增加對優秀營銷人員的吸引力。
第三條:營銷系統薪酬體系适用的員工對象包括:
從事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代表;
管理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專員;
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代表;
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主管;
銷售分公司經理、銷售部經理;
銷售總監助理;
市場支持、銷售支持等人員。
第二章:推廣代表和推廣專員
第一條:推廣代表指在“協助經銷商銷售”營銷模式中,從事店鋪、超市等零售機構貨品管理和推廣的人員。
第二條:推廣專員指在“協助經銷商銷售”營銷模式中,管理推廣代表的員工。
第三條:推廣人員的基本工作内容為常規性的,通過程序化的方式進行管理,以減少這部分人的高流動性給組織帶來的危害。
第四條:推廣人員的薪酬結構:月薪(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 獎金 福利保險
第五條:基本工資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廣代表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标準為:
初級推廣代表: 元
中級推廣代表: 元
高級推廣代表: 元
2、推廣專員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标準為:
初級推廣專員: 元
中級推廣專員: 元
高級推廣專員: 元
第六條:考核工資主要根據考核結果按月支付,一般不超過本人月基本工資。具體考核内容包括:推廣活動開展、終端包裝陳列、POP布置、信息與報表、培訓與溝通、規章制度遵守等。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停發考核工資。60分以上者,按相應百分比支付考核工資。
第七條:推廣人員的獎金采取半年支付的方式,根據曆次考核的情況确定:
六次考核中累計三次或連續兩次月考核成績低于50分者,免獎金;
六次考核累計分數在300~36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半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金;
六次考核累計分數在361~42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金;
六次考核累計分數在421~480分以内者,支付本人兩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金;
六次考核累計分數在480以上者,支付本人三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金。
第八條:推廣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保險。
第三章:銷售代表和銷售主管
第一條:銷售代表和銷售主管的薪酬結構為:
月薪(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 銷售提成 單項獎 福利保險
第二條:基本工資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銷售代表的基本工資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标準為:
初級代表: 元
中級代表: 元
高級代表: 元
2、銷售主管的基本工資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标準為:
初級主管: 元
中級主管: 元
高級主管: 元
第三條:考核工資采取與銷售、回款指标挂鈎的方式進行,銷售回款指标按季度分配并分解到月,銷售完成率和回款率按月考核,考核工資按月支付,年終統算,多退少補。各季度挂鈎的标準不同,每季度調整一次。第一季度銷售人員考核工資挂鈎标準為見附表(表中數字為個人基本工資的倍數)。
第四條:銷售提成采取區别性方式确定。區分的原則為:
計劃指标内不超過去年銷售實際達成數額部分的提成比率<計劃指标内超過去年銷售實際達成數額而又沒能超過計劃指标的部分的提成比率<計劃外增長部分的提成比率
第五條:為了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在确定計劃指标時,應盡量充分考慮各地區任務的平衡和公司對不同地區的資源支持。
第六條:銷售提成比例确定原則:按職位獎金預算及所承擔的區域目标進行測算,具體提成比例參見《_____年度銷售提成計劃》。
第七條:銷售提成的分配方式為:按應提取總額的100%,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八條:公司根據需要,對銷售代表和銷售主管設立若幹單項獎,如銷售狀元獎、優秀代表獎、新客戶開發獎、費用節約獎等。
第九條:銷售代表和銷售主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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