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不可将施工員、安全員、标準員、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作為認定投标人資格條件。
原因:八大員不從屬行政許可類目,因此,如果将八大員作為資格條件審核,有排斥潛在投标人的嫌疑。
從前以來,國務院已取消的職業資格,占總數的75%以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中,還特意強調三個“不得”。
1、目錄之外一律不得許可和認定職業資格。
2、除準入類職業資格外,一律不得與就業創業挂鈎。
3、各地區、各部門未經批準不得在目錄之外自行設置國家職業資格,嚴禁在目錄之外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問:是否可以作為加分項答:關于這個問題,有兩種觀點
①可以作為加分項
原因:因相關證件是通過了相關考核,更是工作人員的能力水平體現,所以有可參考性。
②不可作為加分項
原因:證件取消考核後,新入職人員無法取得相關證件,若仍将已取消的資格作為加分項,本質上是一種排斥潛在投标人的做法。
其實更傾向于第二種觀點,不可以作為加分項。否則構成不公平競争。
不需要八大員,施工現場怎麼辦?合同又該如何簽署?
交通部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标投标管理辦法》(24号令)給出解答:
第二十二條中提到,招标人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招标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合理确定對投标人主要人員以及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資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員應當在投标文件中進行填報,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具體人選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談判階段确定。
本辦法所稱主要人員是指設計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等項目管理和技術負責人。
各省相繼出台配套的規定
一、天津市規定重點
(市建委關于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部管理崗位有關工作的通知 津建築〔2018〕489号)
工程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對施工項目部配置管理的相關規定,組建施工項目部,配備管理人員,出具任命文件。
相關崗位管理人員應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或者持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含授權部門)頒發的崗位證書。任命文件應當明确施工項目部的職責、崗位設置、人員配備,通知建設單位;實行監理的工程,還應通知監理單位。施工過程中,管理崗位人員發生變化的,施工單位應出具變更文件,并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總結:天津市僅僅是取消了建設部所規定的八大員的崗位證書,但是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沒有廢止,仍在繼續要求中。
二、江蘇省規定重點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停止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公告 〔2018〕第29号)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同時停止辦理省内現場專業人員單位變更、省内企業非江蘇省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證書信息采集以及網上施工合同備案時對施工員、質量員的備案等事項。
三、廣東、山東、重慶等地規定重點
除停止發證外,其他有關後續工作待建設部新的政策出台後再行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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