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單位發2019年1月的工資,怎麼在軟件裡面按新稅制計算出應繳納多少稅款?
答
步驟一:打開扣繳客戶端,錄入并報送員工信息(對已經錄入的,可忽略);
步驟二:可通過标準模版表采集員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導入扣繳客戶端;也可以由員工自己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辦稅服務平台網頁報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每項的申報方式要選定為“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并選定給指定的單位),三天後單位再點擊【下載更新】按鈕下載員工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步驟三:導入當月收入正常工資薪金表,并點擊【預填專項附加扣除】按鈕,扣繳客戶端會根據已有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自動進行預填;
步驟四:點擊【稅款計算】步驟,系統會自動計算當月應納稅額,最後導出計算結果即可。
問
單位員工如果在2019年1月份沒有采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3月份才開始采集,會存在多繳稅的情況嗎?
答
綜合所得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稅: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這種情況對于員工個人來說,在專項附加扣除采集前可能會多預繳稅款,但在采集後每次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如果稅款為負值的,暫不退稅,一直往後留抵,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多退少補。
問
扣繳客戶端軟件升級後,怎麼查詢所屬2018年及以前的申報數據?如果涉及補報所屬2018年及以前年度稅款的,該怎麼操作?
答
扣繳客戶端升級後有兩種版本模式:“2018年”和“2019年”。“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詢曆史數據,以及進行稅款所屬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報(含更正申報);“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稅款所屬期2019年以後的申報(含更正申報)。
問
員工沒能及時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可不可以下個月補報?
答
扣繳義務人根據員工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如果員工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後月份補報,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如員工A在2019年3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信息,則3月份該員工可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3000元(1000元/月×3個月)。到4月份該員工可在本單位發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4000元(1000元/月×4個月)。
問
如果員工一年内都沒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怎麼辦?
答
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員工如果沒有及時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扣繳義務人,以緻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稅時未享受扣除的,員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彙繳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彙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問
扣繳客戶端中,人員信息顯示的順序與導入電子表格文件中不一緻,該如何處理?
答
情況一:在“人員信息采集”中采集了工号信息,點擊【工号】列中出現的三角圖标,即可按工号進行排序;
情況二:在“人員信息采集”中沒有采集工号信息,可以點擊【姓名】列或其他列進行排序,也可以采集工号信息後再進行排序。
問
扣繳客戶端中,稅延養老保險附表中的月度保費如何填寫?
答
稅延養老保險附表中的月度保費是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特定行業除外)的個人填寫,填寫《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扣除憑證》載明的月度保費金額,一次性繳費的保單填寫月平均保費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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