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沒有承包合同怎麼辦?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4日訊 在農村,人們通過口頭協議互換承包地的情況十分普遍那麼,這種口頭協議是否有效?近日,德化縣人民法院通過辦理的一起案件以案釋法,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承包地沒有承包合同怎麼辦?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4日訊 在農村,人們通過口頭協議互換承包地的情況十分普遍。那麼,這種口頭協議是否有效?近日,德化縣人民法院通過辦理的一起案件以案釋法。
賴甲與賴乙系同村村民。雙方口頭協商同意互換部分承包地,土地丈量互換後,雙方各自耕作。
2016年初,賴甲反悔要求改變互換協議,并恢複耕作原承包地,賴乙不同意,賴甲便在更換前的承包地上耕種。賴乙知道後将賴甲在田地上耕種的水稻、生姜拔除。為此,雙方發生激烈争吵。
經當地有關部門多次組織雙方溝通協調,但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均未能達成一緻意見。賴甲遂向德化法院起訴,要求确認土地互換協議無效。
法院審理
經審理,德化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法官認為,賴甲與賴乙系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雙方經過協商互換部分家庭承包地,是法律允許的。雙方口頭達成的承包地互換協議,系雙方的自願行為,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已經得到實際耕作、履行,該互換協議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賴甲單方反悔未經賴乙協商同意擅自改變土地互換協議的行為無效。因此,法院判決駁回賴甲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承包地怎麼更換才能防範糾紛産生?
在農村,為了耕作方便,土地互換現象普遍存在,往往兩家坐在一起協商後,便達成互換協議。互換土地協議在什麼條件下才合法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雙方簽訂書面合同,可以明确互換承包地的方位坐落及面積大小等,争議時可以明确雙方的權利義務。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協議簽訂後,應及時申請備案登記,可以避免當事人擅自變更互換協議。未簽訂書面合同及備案登記,不會導緻互換協議無效,但這兩件事做了,可以在雙方産生糾紛時,有理有據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本報記者 林揚陽 通訊員 黃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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