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什麼時候實行認繳?認繳制下實收資本怎麼做賬才合理,什麼時間做賬,要做到哪個會計科目裡,本文為你一一解答,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注冊資本什麼時候實行認繳?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認繳制下實收資本怎麼做賬才合理,什麼時間做賬,要做到哪個會計科目裡,本文為你一一解答。
問題1:什麼是認繳制?
答: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指在公司登記注冊時股東可以不實際繳付或隻實際繳付部分所認繳的注冊資本,剩餘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繳付,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法律責任的制度。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現在你打算成立個公司,注冊資本為200萬元,而現在暫時資金緊缺,這個公司你任然是可以注冊成立的,隻需要在公司章程裡面注明資金在什麼時候全部繳清就可以。
但是,你也不能太任性,覺得反正現在不用出錢,注冊資本想寫多少就寫多少,比如你的注冊資本為5000萬,假如在公司經營期間出現官司或者以後你想注銷公司的時候,可能會有很多麻煩。因為認繳制下當時不繳不等同于以後也不用繳,你認繳了1000萬元,其餘的沒有繳,在公司注銷的時候有些地方的稅務局就會要求讓你把認繳的資金補上,然後再補繳印花稅和經營期間其他亂七八糟的稅,才會讓你注銷,使用别給自己找麻煩。
問題2:2018年8月1日張三的公司成立時,約定認繳資本為200萬元,會計分錄這樣做合适嗎?
借:其他應收款——張三200萬元
貸:實收資本200萬元
答:不合适,“實收資本”科目在賬務處理上按照的是股東實際繳納的資本,而尚未繳足的部分不可以在“實收資本”科目反映。
在實際工作中,如果你按上面的方法處理了,在沒有收到實繳資本時,把成立時的注冊資本金額做到了“實收資本”科目裡,這樣會存在風險的:
1、賬上做了“實收資本”就必然要繳納印花稅,這樣就把印花稅提前繳納了,稅務局如果查到,又要去溝通解釋。
2、貸方是“其他應收款——股東”,,稅務局一直特别關注的就是其他應付款,如果此款項被稅務局認定為股東借款,每年度終了,如果股東沒有歸還的話,有可能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發布于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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