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原創作品,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載。
問:我們公司是一家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為出口一批貨物,我公司業務人員向海關申領原産地證。由于該業務人員粗心大意,申領時向海關填報的信息中出現了貨值、品名錯誤,請問如被海關查實,會如何處罰我司?
答:貴司的行為構成不如實提供出口商品真實情況并取得有關單證的違法行為。在具體處罰上,有可能會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進出口商品的收貨人、發貨人、代理報檢企業或者出入境快件運營企業、報檢人員不如實提供進出口商品的真實情況,取得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有關單證,或者對法定檢驗的進出口商品不予報檢,逃避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商品貨值金額5%以上20%以下罰款。綜上所述,貴司的行為違反上述海關法律規範,可由海關予以處罰。
典型案例:2022年2月28日,當事人某外輪代理有限公司受某有限公司的委托,作為貨代為其出口一票高強度鋁合金厚杆至韓國。3月3日,當事人某外輪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某海運物流有限公司報關出口上述貨物,報關單号 XXXX20220072504016,申報總價 CIF35877.13美元。3月7日,某有限公司郵件告知當事人該票貨物需要辦理原産地證書,當事人委 托某海運物流有限公司辦理系統錄入和領證事宜。當事人得知在申領原産地證 過程中需要使用某有限公司的公章後,為了方便辦證,在未與某有限公司進行溝通且未得到其允許的情況下,于3月17日和3月 18日在淘寶網上分别委托"XX刻章"和"XX私人訂制"店鋪私 刻了印有“某有限公司"字樣的長條形公章和圓形 公章各一枚。當事人将上述2枚僞造的公章寄給某海運物流有限公司,未告知某海運物流有限公司公章系僞造,讓某海運物流有限公司将公章加蓋在《原産地證書申請書》等資料上用作向海關騙取原産地證書,後被Z海關工作人員當場發現公章系僞造。
以上行為有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資料、當事人提供的情況說明、 某有限公司的申明、某海運物流有限公司的情況說明、Z海關綜合業務二科提供的某有限公司在海關業務系統中備案的公章印樣、當事人僞造的兩枚公章的印樣、蓋有僞造印章的報關單、随附資料和原産 地證書申請書、當事人提供的單位員工王某和某有限公司員工董某的郵件往來、某有限公司提供的董某和王某的往來郵件、 當事人提供的在淘寶平台委托"XX刻章”和“XX私人訂制"店鋪私刻公章的聊天記錄和訂單、詢問程某和董某筆錄等證據為證。
法律分析與合規指引:無論是申請原産地證書,還是申請報檢,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都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的法律義務。違反以上法律義務的,可能構成違法。根據《進出口貨物原産地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出口貨物發貨人申請領取出口貨物原産地證書,應當按照規定如實申報出口貨物的原産地,并向簽證機構提供簽發出口貨物原産地證書所需的資料。根據該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出口貨物原産地證書或者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出口貨物原産地證書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海關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騙取、僞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作為海關放行憑證的出口貨物原産地證書的,處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但貨值金額低于5000元的,處5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海關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當事人某外輪代理有限公司受某有限公司的委托,作為貨代為其出口一票高強度鋁合金厚杆至韓國,在幫助某有限公司申領原産地證書的過程中,未經某有限公司的許可委托淘寶店鋪私刻公章并用于該票出口貨物的原産地證書申領,此後被海關發現系僞造。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以上法律規範。某有限公司、某海運物流有限公司不知情,無需承擔法律責任。綜合上述,當事人向海關提供虛假材料意圖騙取出口貨物原産地證書,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産地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Z海關決定對當事人科處罰款人民币6000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