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 題:涉及8000萬人的職稱評審迎來大變化:打破“天花闆”、不唯學曆不唯獎項、論文不做“硬杠杠”……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姜琳、邬慧穎
近日,“新華視點”記者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曆經5年,職稱制度改革重點任務已完成,27個職稱系列的改革指導意見出爐。這一涉及全國約8000萬專業技術人才的改革措施将産生哪些影響?
27個職稱系列改革指導意見出爐,增設11個系列正高
9月以來,許多地方啟動了今年的職稱評定工作。盡管還沒收到正式通知,江西景德鎮的陶瓷繪畫師李小貴非常期待:“2015年我評上副高,本來以為一輩子就這樣了,沒想到這個職稱‘天花闆’會突破。”
李小貴從事陶瓷繪畫18年,在當地小有名氣。按照過去的規定,就算他終其一生雕琢技藝,也隻能止步副高。
今年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發布《關于深化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為這一行業的人員首次設置正高職稱。“這是對我們專業水平的更高認可,激勵大家進一步提高造詣。”李小貴說。
盡管職業評價體系已經多元化、市場化,但在諸多行業企業,職稱仍是衡量一個人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标志,并與工資待遇、科研資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關。
2016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學教師、高校教師、醫護人員等在内的27個職稱系列的改革指導意見全部出台。
“不隻是工藝美術人才,這次改革增設工程、經濟、會計等11個系列的正高,惠及近3000萬專業技術人員。改革健全了制度體系,完善了評價标準,創新了評價機制,着重解決評價标準不合理、一刀切等問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副司長劉冬梅說。
涉及8000萬專業技術人才的職稱評定政策,迎來多年未有的大調整:
——工程、農業等一批職稱系列的評審專業得以細分;
——新興職業不斷納入職稱評價範圍,新增動漫遊戲、運動防護師、快遞工程等13個評審專業;
——針對不同行業特點,實行考試、評審、考評結合、面試答辯、實踐操作等多元化評價方式;
——對研究人員探索實行代表作制度;
——對互聯網領域的奇才、“怪才”建立評審綠色通道……
“這是現行職稱制度實施30多年來首次進行的全面系統改革。種種突破性的安排,旨在建立科學、客觀、公正的評價制度。”劉冬梅表示,核心目标是從申報上打破身份、檔案等制約,暢通各類人才職稱申報渠道;從評審上減少條條框框,讓幹得好的人能評得上,真正樹立以實績論英雄的導向,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造的巨大潛能。
鼓勵以實績論英雄,解決評價與使用相脫節問題
“這次改革不再唯學曆、唯資曆,論文、學曆不做‘硬杠杠’,以實績論英雄。”劉冬梅說,對醫護人員主要突出臨床實踐能力,對教師主要看教學質量,鼓勵大家在一線建功立業。
56歲的于剛是山東省立醫院眩暈診療中心主任,因醫術精湛,被稱為山東治暈“第一人”,常年一号難求。但也正是因為精力主要放在臨床上,論文和科研成果較少,他獲評副高14年還沒評上正高。
兩年前,山東試水衛生職稱“雙自主”改革,于剛被定為臨床優勢型人才,通過側重臨床實績、降低論文評價,在2020年3月獲得主任醫師的證書。
“職稱畢竟是對專業水平的認可,申請加入專業學會或者申報科研項目都對職稱有較高要求。另外,評上正高也有利于帶團隊、開展工作。”于剛坦言。
2020年,包括山東省立醫院在内的55家改革試點單位,共有5037名專業技術人才取得高級職稱。
此次改革令職稱評價标準回歸崗位需求和實際貢獻。比如,對高校教師不再以SCI、SSCI等論文指标作為參評前置條件和判斷的直接依據;對醫護人員加強醫德醫風和從業行為評價,淡化論文要求;對翻譯、演員、計算機等行業不再做學曆要求等等。
近日,山西省發布2021年全省中小學校教師高級職稱評審通知,要求校長、園長和各級教研室教研員如果不從事學科教育教學,不得申報正高級教師,同時取消了申報正高級教師的獎勵和榮譽要求。
太原市某小學教師張靜認為,教師的本職工作就是教書育人,有了好的評價标準,老師們更能安心站講台,全心謀教學。
南京林業大學蔣華松沒有發表一篇論文,僅以教學業績評上了教授;隻有高中學曆但創作成果斐然的江蘇作家周潔,從中級直接獲評正高;航天六院長動集團軍品事業部車二班班長黃漢華等1萬多名操作工、電工、鉗工等,打破學曆和身份限制評上正高……
“随着部分地區、部分行業先行破冰、紅利釋放,改革取得了階段性重要進展,顯著提高了人才評價科學化水平,解決了人才評價與人才使用相脫節,評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評不上等問題。”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人才理論與技術研究室主任孫銳表示。
破除條條框框後,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5年來,職稱政策制度體系初步确立,标準、程序等方面基本有規可依、有據可循。但記者采訪發現,強調論文篇數、論資排輩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擾人才的“煩心事”“老難題”尚未完全破解。
“國家的改革指導意見提出要科學對待論文、論著等研究成果。但看最近單位發的評審通知,對論文的要求還是沒變。”北京一家事業單位的陳女士告訴記者。
這家單位負責人事工作的徐先生則認為:“職稱标準破易立難。盡管論文與業務關系不大,但評職稱總要有一些衡量标準。如果論文、獎項、年頭這些都不看,那拿什麼來篩選?”
在采訪中,部分“211”高校的青年教師也表達了困惑:“核心期刊論文數至少是一個相對公平的指标,現在不拿它作為要求,那就沒有硬性标準了。評審決定權都在專家委員會,誰來決定請哪些專家?如何排除人情幹擾?操作空間會不會更大?”
少數受訪者反映,職稱能不能評得上、多久能評上,還是受人情世故、資曆年限以及和領導的關系等因素影響。
“破‘四唯’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激發創新活力的重要舉措,但‘不唯’不是‘不要’,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國家層面已經制定了新的标準條件,建立了綜合監管體系,現在要做的是推動各項改革落地落細。”劉冬梅說。
“各單位需要着眼實際,進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根據行業和專業差異,選擇論文和獎勵權重,研究制定評價能力、貢獻和業績的細化指标。”孫銳說。
2019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出台《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加強職稱評審全流程監管、完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核準備案制度。“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孫銳建議,下一步需細化相關辦法,推進制度落地,去除企事業單位行政化、官僚化幹擾,同時推動社會化和市場化的職稱評價。
劉冬梅也表示,将進一步加強評審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專家誠信記錄,健全同行評價機制,盡可能地提高職稱評價的科學性、專業性和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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