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寶貴财富,它的文化内涵深厚,對當今社會發展也十分具有指導意義。
一、“和”“合”的文字學探源
根據文字學的研究,和字大約産生于戰國時代, 所以甲骨文中沒有“和”字, 最早的“和”是金文。“和”是由“龢”、“咊” 簡化而來。“龢”最早出現于甲骨文, “咊”卻是在小篆中才被收入。在甲骨文中,“龢”的形象是
“龢”的甲骨文寫法之一
“龢”的甲骨文寫法之二
根據考證,“龢”從字形上看是由房屋、籬牆、莊稼組成的一幅早期農業社會氏族村落的景象,“猶如一首形象化了的田園詩,其中蘊含着一種生活的諧和感”(修海林《古樂的沉浮》)。更大衆化的一種說法是郭沫若先生認為的,“龢”是一種管簧樂器。與和字相關的另一個字源是“盉”,它在甲骨文中寫作
很明顯,這是一種器皿的形象,根據王國維先生《說盉》:"盉乃和水于酒之器,所以節酒之厚薄者也。"即是用于調和酒味濃淡的器物,為酒器。知道它是一種混合水與酒的器皿,并且還能節省酒。另外,在金文中,“龢”、“盉”、“和”是可以通用的,都具有飲食調和的作用。許慎《說文解字》中說:“盉,調味也。”所以《詩經·商頌》中“亦有和羹,既戒(齊備)既平(适中平和)”。不論是諧和的村落,管簧樂器,還是調和水與酒的器皿,或者作調味來講,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把不同的事物協調好,達到一種和諧,美好的狀态。樂器把不同的音符協調好,使發出動聽的音樂,找到諧和之美;調節好酒與水的比例,達到諧和;把不同的原材料烹饪成“羹”,達到諧和,使産生美好的味覺。
再來看“合”字。“合”字在甲骨文中就已經出現了,“合”的甲骨文字形是
很明顯,從甲骨文字形看出,“合”的本義是指人口的上唇與下唇,上齒與下齒的合攏,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合口也”。由此可見合的基本意思是合在一起,引申為協調一緻。
二、“和合”的淵源
在儒家、道家經典中“和”與“合”還沒有聯合使用,但是也表現出了“和合”的思想。《論語》中“禮之用,和為貴。” (《論語·學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 “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 (《論語 ·季氏》)等,《孟子》中“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孫醜下》),以及後期的《荀子》中“天地合而萬物生,陰陽接而變化起,性僞合而天下治”(《荀子·天論》)等。都表現出對“和”的重視。強調通過“和”達到一種社會的美好的狀态。
道家經典中同樣也對“和”也十分重視。“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老子·四十二章》)、“終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老子·五十五章》)及“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為善?”(《老子·七十九章》)說明和是宇宙萬物的本質以及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莊子的“天氣不和,地氣郁結,六氣不調,四時不節。今我願合六氣之精以育群生,為之奈何?”(《莊子·在宥第十一》)“天地者,萬物之父母也。合則成體,散則成始。”(《莊子·達生第十九》)也诠釋了道家以“和”、“合”為世界之基。
此外,中國現存的最早的史書《尚書》中 “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尚書·堯典》),這句話的意思是:“帝堯能發揚大德,使家族親密和睦。家族和睦以後,又辨明其他各族的政事。衆族的政事辨明了,又協調萬邦諸侯,天下衆民也相遞變化友好和睦起來。”同樣,也是對“和”的追求。在《易經》“保合大和,乃利貞。”(《易經·乾卦·彖》)也談及到了“和”“合”。另外,《周易》六十四卦雖然互相差異,但它們所共同構成的整體又是和諧對稱的。這種有差異的統一,有區别的整體,體現了整體“和合”思想,為中國古代“和合”思想提供了理論根據。但這些都是将“和合”分開使用的。
其實,“和合”作為認同性極強的話語最早來自《國語·鄭語》中,“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以百姓者也”。“五教”是指:“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教和合,能使百姓安身立命。在先秦的思想家中,管子第一個對“和合”概念作了表述:“畜之以道,養之以德。畜之以道,則民和;養之以德,則民合。和合故能習,習故能偕,偕習以悉,莫之能傷也。”他把民衆的“和合”作為民衆道德的直接體現,認為學習“和合”,就是學習道德,所以民衆隻要能夠“和合”,就能産生“莫之能傷”的強大力量。
從以上的一些典籍記載中,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和合”思想起源很早,它所包含的思想内涵也極其豐厚,其基本内涵至少包括兩點:首先,是一種“和而不同”的辯證思想。如上面提到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承認與尊重“不同”,從多樣性中尋求統一,達到“和合”;“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而抱陽,沖氣以為和。”把陰陽對立看做事物産生的動力。其次便是“相互包容”求同存異的價值觀,如“和合五教”,便是一種包容、融合。
三、佛教裡的“和合”
不僅是先秦時期的諸子百家的思想家談到了“和合”,在漢代傳入中國并紮根于中國傳統文化的佛教也重視“和合”思想。與中國固有的“和合”觀念相互呼應,充分闡發了“和合”思想。
首先,作為佛教理論的基礎中,有“因緣和合’。它作為佛教術語,表現了佛教的根本思想。“因”和“緣”結合在一起的時候,這就産生了一種現象——即和合性。在陳義孝編的《佛學常見詞彙》中對“和合性”作如下解釋:“在因果中,緣衆和合,名為和合性。”對“因緣和合”的解釋是:“由因與緣的和合而成。天地間一切萬物,都是由自因(親因)與緣(助緣)和合而成的。”在佛教中常見的與“和合”有關的術語還有“和合僧”(和合僧,梵語samgha,指比丘、比丘尼進入佛門,同持戒,同修行,和合一處,所以又稱和合衆)“和合衆”、“和合海”((喻)僧衆和合為一,好像海水普遍一味)等。
在佛經裡也能經常看到“和合”二字,“和合”二字出現得非常頻繁。《楞嚴經》中“同是覺明,無漏妙心,見聞覺知,虛妄病緣,和合妄生,和合妄死。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則複滅除諸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阿難!吾今複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和合起者。”《雜阿含經》中“所謂是身。受于父母精氣。四大和合。衣食長養。乃得成身。”
并且在佛教裡,十分重視“和合僧團”的建立。近代高僧能海法師曾經說過:“和合,就是團結的意思。我們能将散沙般的佛徒,共同團結起來,組織成一個有典次有精神的僧團,共同衛護三寶,使三寶久住于世,無論出家佛子或在家菩薩,都一心一志地向三寶上着眼,打破世間一切門戶之見和自私自利之心,這就叫做和合。所以這和合的意義,在我們佛教中 是很重要的。換句話說,佛教的生命存在與否,全視我們全部僧伽和合如何。因為僧伽是住持佛教的,和合又是住持僧伽的。”可見佛教對“和合”的重視。并且,為建立和合僧團,佛教還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即“六和”——“身和、口和、意和、戒和、見和、利和”。這對我們也是很有啟發意義的。
在先秦時期,和合文化已得以産生和發展,并在佛教裡也多有運用和闡釋。
概而言之,所謂和合的和,指和諧、和平、祥和;合指結合、融合、合作。和合連起來講,指在承認“不同”事物之矛盾、差異的前提下,把彼此不同的事物統一于一個相互依存的整體——和合體中,并在不同事物和合的過程中,對各個要素取優去劣,使之達到最佳組合,由此促進新事物的産生,推動事物的發展。在此和合精神的指導下,中華文化不斷創新,同時也推動了中國社會的不斷發展。
由此可見,和合文化并不否認矛盾、差異和必要的鬥争,它本身就是矛盾的對立統一體,隻是把矛盾、差異和鬥争限定在相互依存的和合體中,防止因過度的矛盾鬥争而破壞了不同事物共同存在的基礎,使得事物的發展停滞不前。
這說明,和合文化有兩個基本的要素,一是客觀地承認不同,比如陰陽、天人、因緣等等相互不同;二是把不同的事物有機地合為一體,如陰陽和合、天人合一、五教和合、因緣和合等等。中國古代先哲們通過對天地自然界、人類社會普遍存在的和合現象作大量觀察和探索,從而提出了和合的概念,對和合現象作本質的概括,由此促進事物的發展和新事物的産生。在這個過程中,中華和合文化得以産生、流傳和發展,成為人們普遍認同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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