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戰略合作協議方案?校企合作辦學框架協議書,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校企戰略合作協議方案?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校企合作辦學框架協議書
甲方(學校):
乙方(企業):
為貫徹科教興國方針,推動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為企業輸送高素質的人才,甲乙雙方在堅持“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實現雙赢”原則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建立校企合作關系事宜,達成如下框架協議:
一、合作的範圍
1、互設挂牌基地。甲方在乙方建立“教學實習就業基地”,乙方在甲方設立“人力資源培訓基地”(具體名稱由雙方協商确定)。通過互設基地,實現“專業教師進企業,技術專家進學院”的雙向人才交流合作。甲方根據教學需要聘請乙方專家、專業技術人才擔任合作專業的客座教授或教學實踐指導教師,并根據乙方需要為其培養其他經營管理、服務、操作人員。
2、訂單培養人才。根據乙方需求,甲方自2010年9月—2013年7月定向為乙方培養一屆(30-50人)普通中專層次的旅遊管理(酒店管理方向)人才。2011年開始每年為乙方培養一屆(30-50人)相同人才。學生在校學習一年半,第二年下半年安排到乙方頂崗實習。畢業後凡符合錄用條件的畢業生全部由乙方接受為其正式員工。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與乙方協商的基礎上負責制訂合作專業的招生簡章,落實招生計劃,負責招生錄取工作。
2、新生入學報到時,甲乙雙方與學生簽訂(三方)培養與就業協議書。
3、根據國家相關教育政策和規定并在尊重乙方人才培養需求的基礎上負責制定合作專業的教學計劃,并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保證人才培養目标的實現。
4、對于合作辦學的班級使用乙方名稱冠名(“***管理班”),甲方尊重并維護乙方的冠名權,不得單方變更該班級的名稱。
5、負責合作辦學班級的教學工作及學生在甲方期間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乙方反饋合作辦學班級學生的學習、思想狀況,及時向乙方通報學生的特殊異動情況(如退學、休學等),并與乙方妥善處理異動後的相關事宜。
6、按教學要求合作辦學班級的學生前往乙方見習、實訓、畢業實習時,由甲方派出指導老師配合乙方做好學生的教育、指導和管理工作。
7、将乙方提供的助學金、獎學金等用于指定用途,不得擅自挪用。
8、有權根據合作的需要在各類媒體上對雙方的合作及乙方的相關情況進行宣傳,以擴大其辦學影響(但不得損害乙方的聲譽、形象)。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甲方制訂招生簡章提供相關資料,并為合作專業教學計劃的制定提出合理建議;定期了解合作辦學班級學生的學習、思想狀況。
2、為吸引學生畢業後為企業服務,乙方應向學生提供助學金,标準為人民币*元/年/人(第一及第二學年上半年),于每學年開學後一個月内直接支付給甲方,用于學生繳納學費;為鼓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乙方每年應向學生提供總額為人民币*元的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于每學年結束前一 1
個月内支付給甲方(獎學金制度的拟定、獎勵幅度和獎勵人數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3、按教學安排接收合作辦學班級學生的參觀、見習、實訓、畢業實習等,指派專人協助甲方指導老師負責學生在乙方見習、實訓、畢業實習等期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為甲方指導老師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4、在學生見習、實訓、實習期間,乙方免費為學生及指導老師提供食宿等必要條件,并按照不低于*元/月/人的标準向學生支付勞動報酬。
5、學生見習、實訓、實習結束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學生的情況進行鑒定。凡實習鑒定合格并取得畢業證的學生,由乙方接受為其正式員工,乙方與該學生簽訂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不再約定試用期)。
6、乙方有權根據合作的需要在各類媒體上對雙方的合作及甲方的情況進行宣傳報道(但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形象)。
7、對于特困學生,乙方拟定每年資助*人,負責承擔該學生的學費,并支付在校期間每月生活費*元,具體名單由雙方共同确認。
三、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在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的宣傳行為有損于對方的聲譽、形象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并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賠償其全部損失。
3、因乙方自身的原因,不能錄用實習合格且取得畢業證的學生,乙方不得要求學生返還其已經支付的費用,學生有權自由擇業。
4、學生畢業後不願意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則乙方有權根據(三方)培訓與就業協議書直接追究其違約責任;甲方對此有協助義務。
四、不可抗力及其後果
由于不可抗力影響本協議的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内提供詳情及有效證明文件。因不可抗力緻使本協議中止時,雙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因不可抗力緻使本協議中止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對參加合作辦學班級的學生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學生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至 年 月。如需延長或提前終止該協議,應當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後解決。
雙方每年都應當對本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調整完善下一步合作方案。
六、協議文本及其效力
1、本協議一式貳份,各執壹份。本協議經雙方單位蓋章、代表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
乙方: (蓋章) |
代表: (簽字) |
代表: (簽字)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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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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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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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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