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小孩子不喜歡上學念書,更不喜歡背課文。背課文讓他們頭疼,有時甚至手疼,因為背不下來某個段落,家長可能會拿尺子打手闆心。所以,通常來說,小孩們對課本談不上喜愛,除非家長和老師要求,他們是不會主動翻看它的。
但有這樣一本教科書,孩子們不僅願意主動閱讀,讀的時候還津津有味,達到愛不釋手的地步。它就是瑞典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如果我事先沒告訴你它是一本教科書,光看名字,你會猜它是什麼書呢?我想,答案應該是童話吧。其實你沒猜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确實是童話,還是目前為止,全世界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
傳奇背後的故事
1902年,瑞典最大的出版社博涅什社和瑞典國家教師聯盟商量,準備出版一本瑞典的國民教材,内容包括該國地理環境、城市風貌和民風民俗,受衆人群定為兒童和青少年,因此,這本書不能像常規課本那樣死闆生硬,而應該趣味十足。
誰來寫呢?他們篩選了國内大量優秀作家後,把目光鎖定在44歲的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身上。
拉格洛芙出身貴族,父親酷愛文學,空閑時,全家會圍坐在一起,朗讀詩歌和小說。她天生左腳殘疾,後來治好了,但走路還是有點跛腳。因為家庭熏陶和身體限制,從七歲起,閱讀就填滿了拉格洛芙的生活,文學成為她的精神養料。
拉格洛芙在31歲開始寫小說,成名雖晚,但駕馭文字的能力卻很成熟,文風平實優美。她的作品有個特點,常常融入民間故事和當地傳說,使得故事奇趣橫生。因此,拉格洛芙的作品老少皆宜,深受讀者喜愛。在專職寫作前,拉格洛芙是名中學教師,執教長達10年,對教育事業,她自有一番心得體會。
既熟悉教材,對教育事業滿心熱忱,又是家喻戶曉的暢銷小說家,沒人比拉格洛芙更适合寫這本書。
懷着對文學的虔誠和對教育工作的嚴謹,接受委托後,拉格洛芙用4年時間遊曆全國,為小說收集整理素材。旅途中,瑞典旖旎的風光放飛了她的思緒。想到她曾渴望掙脫病殘身體的束縛,像鳥兒般在天地間舒展身心,靈感翩然而至,她決定讓主角“飛上”藍天。
漫遊結束後,拉格洛芙立即動筆,寫了一個頑童尼爾斯被小精靈施法變成小人後,意外騎着家鵝莫頓飛上天空,跟随一群大雁旅行的故事。這便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既有魔法元素,又是冒險故事,還穿插了多個民間傳說,這種小說最吸引青少年。果然,1907年,《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正式出版,大受歡迎,上至國王,下至平民百姓,都愛讀它,它甚至被瑞典人稱為“20世紀安徒生童話”。而塞爾瑪.拉格洛芙也因此在1909拿到諾貝爾文學獎。
1914年,拉格洛芙聲望漸盛,成為瑞典學院院士和瑞典皇家科學院的第一位女院士。此後,她搬回兒時的莊園,筆耕不辍。二戰爆發,她又把諾貝爾獎章送給芬蘭政府,支援蘇芬戰争。晚年,她投入到反法西斯活動中,成功救助了德國猶太女詩人薩克斯和其母親。拉格洛芙一輩子未婚,“嫁”給了文學,那些小說便是她心愛的孩子,她很幸福,她的“孩子們”也給無數喜愛文學的朋友帶去了幸福。
因為拉格洛芙對文壇的貢獻和國際影響力,瑞典最重要的兒童文學獎決定用她的童話主角尼爾斯的名字命名。1978年,瑞典《晚報》派出兩名記者,乘坐一架單引擎飛機,沿着小說中尼爾斯騎着白鵝旅行的路線飛行,以此紀念《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誕生七十周年。并且,自1991年開始,她和她的代表作便一同被印在了政府發行的20克朗鈔票上。這在全世界都是絕無僅有的。
塞爾瑪·拉格洛夫使《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成為流傳百年的傳奇經典,然而她的一生,其實遠比這部作品更加精彩和傳奇……
熊孩子如何改邪歸正?《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主人公尼爾斯是個男孩,十四歲左右,他頑劣、懶惰、不僅對人兇惡,還虐待動物,這些特點組合起來放在現代,妥妥是不讨喜的“熊孩子”。
“熊孩子”之所以成為“熊孩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家長疏于管教,未及時約束孩子行為,孩子逐漸變得隻以自我為中心,進而自私、傲慢、肆無忌憚。
關于尼爾斯的父母,作者寫道,“他們是窮苦的佃農人家,全部土地比一個菜園子大不到哪裡去……他們隻養了一頭豬和兩三隻雞,别的啥也養不起。盡管他們極其勤勞能幹,家境略有好轉,也隻是養起了奶牛和鵝群。”
經濟狀況很差,成天忙于生計,為填飽全家人的肚子日夜操勞,尼爾斯的爸媽哪有時間管教他呢?
而且,他們也不會教育孩子。他們頭疼兒子種種缺點,但從未采取實際措施。尼爾斯的爸爸隻是埋怨兩句,而媽媽則寄希望于耶稣。周日去教堂做禮拜,媽媽讓尼爾斯在家念福音書,并祈禱道:“求求上帝趕走他身上的那股邪惡,使他的良心變得好起來。” 他們意識不到,尼爾斯需要的不是上帝的幫助,而是父母正确的教導。
此外,生理變化又讓”熊孩子尼爾斯愈加無法無天。前面提到,尼爾斯十四歲左右,正處于青春期。據統計,十四歲剛好是青少年叛逆行為的高發年齡,因為青春期的孩子往往會同時進入叛逆期。而叛逆期的青少年自我意識萌芽,獨立意識蘇醒,思想卻不夠成熟,愛通過反叛找尋存在感。所以,此時的尼爾斯狂妄自大,甚至連小精靈都敢捉弄。
尼爾斯惹惱小精靈後,被後者施了魔法,變成拇指大的小人,還能聽懂動物們的語言。不久,他家的雄鵝莫頓也因為魔法飛了起來,跟随北遷的大雁走了,情急下,尼爾斯跳上鵝背,被帶上萬裡高空,生活對尼爾斯的考驗正式開始。
莫頓長途飛行,累倒在湖邊,此時莫頓是尼爾斯僅有的依靠,為了怕它死去,尼爾斯趕緊幫它喝水。作為回報,莫頓抓了條小鲈魚給尼爾斯。以前,尼爾斯有父母保他衣食無憂。現在沒人提供食物和住宿,為了不餓死,他隻能吃掉生魚。生活給他上了一課:生存并沒有想象中簡單。
尼爾斯本想立即回到父母身邊,但莫頓一心想同大雁飛到最北邊的拉普蘭,還邀請他一起,承諾秋天送他回家。尼爾斯同意了。和每個青春期的孩子一樣,尼爾斯也想要冒險,好奇未知的一切,向往廣闊的世界。這沒什麼不好,因為好奇而探索,因為探索,人才會對生活,對自己有更多了解,最終獲得心智的成長。
成長意味着變化,一邊是身體的日益成熟,一邊是心靈的逐漸強大。前者每個人都會經曆,後者卻需要轉變陳舊的認知,經受生活的磨煉才行。
尼爾斯變形後,得以用新視角觀察世界,舊認知被颠覆。當他騎着莫頓從空中俯瞰,從前平平無奇的耕地和牧場,變成五彩的方格子布,從前他隻能在小村莊遊蕩,現在他見識到廣袤的森林、奔騰的河流、繁華的海港城市。從前他欺負小動物,現在卻同它們和平相處。一切變得熟悉又陌生,陌生又新奇,尼爾斯重建認知,并對世界産生了敬畏之情。
有了敬畏,尼爾斯變得謙卑,開始對所有生命一視同仁。起先,他隻是幫莫頓喝水,幫大雁從狐狸口中逃生,但漸漸的,他做起更多善事,比如給保衛家園的黑老鼠出主意,解救小松鼠,求渡鴉為大學生找尋丢失的手稿……當然,他也多次遭遇危險,命懸一線,幸好最後都死裡逃生。
八個月後,尼爾斯脫胎換骨,從曾經目空一切,驕縱任性的“熊”孩子,變成了善良勇敢、感恩圖報的好孩子,他也因此通過小精靈的考驗,恢複原形。可見,“熊”孩子并非生來如此,也并非無法改變。
離家後,尼爾斯雖然沒了父母的庇護,但一路上,家鵝莫頓照顧他,大雁阿卡也保護他,很多小動物都喜歡他,它們并非尼爾斯的同類,但長久相處下來,尼爾斯仍然從它們身上學到了為人處世的道理,也跟它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尼爾斯幫莫頓喝水,莫頓便給他找吃的,讓他睡在自己溫暖的羽毛下,這讓尼爾斯學會什麼是感恩。在他不幸掉隊和被抓走時,莫頓和雁群不離不棄,四處找他,這讓他明白什麼是友誼和忠誠。好幾次危險來臨,領頭雁阿卡每每挺身而出,這讓他知道何謂勇敢。動物們真誠的誇贊他,和他像朋友般相處,這給了尼爾斯自信和溫暖。當然,大自然的殘酷也使尼爾斯身心得到曆練。所以,隻要營造溫暖寬容的環境,加上合理的教導,适當的鍛煉,孩子們就能成長,就能蛻變。
配角莫頓的故事故事中,尼爾斯的拉普蘭一行盡管險象環生,但屢次化險為夷,他曆盡奇幻之事,看遍壯美風景,主角光環很耀眼。而配角莫頓的經曆則要平淡許多,但若将眼光專注在它身上,就會發現,它的故事,更耐人尋味。
莫頓是家鵝中的一隻。大多數家鵝都是待宰的畜生,命運一眼就望得到頭,不過按部就班長大,被賣到集市上或者被主人殺了吃掉。它們的生活和它們的個性一樣單調、雷同、泛不起波瀾。
某天,一群北遷的大雁從家鵝頭頂上空飛過,呼喚它們一起飛向高山。毫無意外,家鵝們拒絕了,它們舍不得眼前的安逸生活。後來,有些鵝蠢蠢欲動,但一聽到老鵝說在空中會挨餓受凍便放棄了。是呀,大多數人都喜歡待在舒适區,動物又何嘗不是如此?
不過,事有例外,多數鵝安于一隅,莫頓偏不,它很年輕,體力充沛,思想靈活,渴望在晴空麗日中翺翔。它是隻不甘平庸的鵝。所以,當其他鵝羨慕的看着大雁們飛遠,隻有它聽從内心召喚,勇敢跟了上去。
很幸運,憑借精靈的魔法,它得以像大雁那般飛上天。但這份幸運本就屬于它,因為在大雁召喚下,隻有它克服了生理和心理的雙重阻力,在狼狽的跌落地面後還繼續展翅,決心飛上萬裡碧空。
莫頓能飛了,它想和大雁們一起飛到拉普蘭,但它畢竟是家鵝,千年人類的馴化使翅膀嚴重退化,體重又重,剛一長時間飛行便力不從心,落在隊伍後面。大雁阿卡作為領頭雁,并沒有等它,反而說跟不上隊伍那就回家。為了不被大雁看不起,為了證明哪怕是家鵝也能做出一番事業,莫頓盡管疲憊又惱火,還是拼盡全力的飛着……
莫頓知道大雁看不起家鵝,但面對大雁時,它不自卑,不扭捏。當領頭雁阿卡詢問他的來曆時,它如實相告。阿卡頗為犀利點明它出身并不高貴,好奇它竟有勇氣和大雁并肩飛行,莫頓則大方表示家鵝也是有出息的。阿卡又問它,除了飛行外,可有其他技能令它們刮目相看?莫頓則坦言自己在其他方面并不高明。莫頓很勇敢,也很誠實,這兩樣寶貴的品質打動了阿卡,允許它再跟它們待一段時間。
後來,莫頓從沒拖雁群後腿,還為隊伍出過主意,它護尼爾斯周全,又幫助小灰雁鄧芬,友誼愛情雙豐收。莫頓的勇氣,自信,獨立,忠誠為它赢得了大雁們的尊敬。從前,它以為世界不過家附近的幾裡地,認識的朋友不過家養的其他牲畜,而拉普蘭一行,徹底打開了它的眼界,也圓了它的夢想。
莫頓的故事初讀普通,實則處處藏着道理,隻看你怎麼解讀。有人從中讀出,有夢想的人比比皆是,實現夢想的人卻屈指可數,因為追夢的路上可能荊棘遍布,上路的人少,半途而廢的人多,還有少數止步于黎明前。有人看出,安于現狀似乎是避免風險的良策,但會磨掉人的意志,對刺激遲鈍,一旦危機爆發,習慣優哉遊哉的人們便如同溫水裡煮的青蛙,在劫難逃。還有人讀出,籠中的鳥兒即使不被風吹雨淋,栅欄裡的鵝即使不必挨餓受凍,但它們依然不快樂,隻因沒有自由。
最後,為何作者選鵝做第二主角呢?提到鵝,就想到駱賓王那首著名的《詠鵝》:鵝鵝鵝,曲項向天歌……詩裡的鵝脖頸修長,體态優美,一副歲月靜好的模樣,但實際上,鵝是人類飼養的最為兇猛的家禽,尤其公鵝,攻擊性極強。古人很早就吃過鵝的虧,在造鵝字時,造了四個異體字,分别是“左我右鳥”、“右我左鳥”、“上我下鳥”以及“下我上鳥”。意思就是無論人往哪個方向跑,後面都有隻鵝在追。
關于鵝好鬥的個性,有解釋說,因為它視力有問題,看東西很小,所以天不怕地不怕,誰都敢咬。鵝的嘴裡上下兩排是鋸齒狀的齒狀喙,舌頭兩側還有鋸齒,它咬人不撒口,轉着嘴擰着咬,不難想象,被這麼個難纏的家夥追趕有多恐怖,被咬到有多疼。
同樣是人類飼養的家禽,和鵝外形相似的鴨子就溫馴的多。為何作者不讓鴨子做配角呢?因為鴨子安分守己,不像會冒險的樣子。鵝就不同,從前面我們知道,鵝膽大,戰鬥力強,從邏輯上它更符合一位敢于冒險的勇士形象。可見,作者在塑造角色時做了仔細的推敲,使整個故事符合情理,用心程度可見一斑。
四當我們的眼睛掃過一行行文字,心也随着尼爾斯騎上鵝背而起飛。
透過尼爾斯的眼睛,我們近距離觀察大雁,見識它們火焰般燃燒的眼睛。我們俯瞰高山、河流、蔥茏的森林、險峻的峽谷,還穿越繁華的城鎮、人迹罕至的雪山,又走進曆史悠久的古堡、富麗的莊園……
我們見識了大自然美麗的外表下,是殘酷的生存鬥争。我們在欣賞美德的同時,又從中窺見生而為人的痛苦。而故事結尾,我們飛過千山萬水,抵達的不是拉普蘭,也不是尼爾斯的家,是心的平靜。又或者,我們仍意猶未盡,思緒随風,飛到神秘美麗的更遠處去了……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從篇幅上看,是長篇童話,但人們通常兩三天甚至更短時間就能讀完整個故事,因為好故事會讓人沉醉其中,忘記時間的流逝,一個勁讀下去。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裡還有很多精彩的故事沒有提及,它們每一個都是散落在書頁中的鑽石,等着你小心的拾起。也許,在看完它的幾年、十幾年、幾十年的某個不經意的瞬間,你的腦中浮現出一個小人騎着鵝禦風飛翔的畫面,那是你曾做過的周遊世界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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