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價值,是價值觀研究最重要的課題之一,也是幾千年來人類思想文化史上争論不休的重要問題之一。馬克思主義既重視人的社會價值,也重視人的自我價值。馬克思主義認為,人與社會是密不可分的,人是社會的人,社會是由人組成的。人的自我價值既表現為個體存在的意義(個體對社會的重要性、責任和貢獻)和個體需求的滿足,也表現為社會對個體的尊重和滿足。人的社會價值則表現為個體對社會需求的滿足和對社會進步的貢獻。
馬克思說得好:“人們隻有為同時代人的完美,為他們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變完美”;“曆史承認那些為共同目标勞動因而自己變得高尚起來的人是偉大人物;經驗贊美那些為大多數人帶來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的人,必然具有很高的自我價值。這些論述,精辟地闡明了人的社會價值與自我價值的關系:社會價值是自我價值的基礎,具有很高社會價值
而有些人往往以自己擁有的金錢多少、權力大小、知識貧富,或以自己所處的地位高低,甚至以自己的“自我設計”來評價自我價值。
而離開了社會價值來評價自我價值,是沒有根據的。進而言之,如果你的金錢來路不正,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利用自己的知識幹了壞事,身居高位而飽食終日,甚至搞了腐敗,不但實現不了自我價值,還會堕落成為社會的害群之馬。作為現實的、在一定社會實踐中的人,衡量其價值大小的尺度,隻能是他對社會所做的貢獻。貢獻越大,價值越大;貢獻越小,價值越小;沒有貢獻,就沒有價值。“個人價值”論者隻強調“自我價值”,不講社會價值,甚至以自我價值來否定、抹煞社會價值,是極其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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