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妻書》是在人教版高中語文必修二教材中。
2、《與妻書》是林覺民在1911年廣州起義的前三天4月24日晚寫給陳意映的。
3、當時,他從廣州來到香港,迎接從日本歸來參加起義的同志,住在臨江邊的一幢小樓上。夜闌人靜時,想到即将到來的殘酷而轟轟烈烈、生死難蔔的起義以及自己的龍鐘老父、弱妻稚子,他思緒翻湧,不能自已,徹夜疾書,分别寫下了給父親和妻子的訣别書,天亮後交給一位朋友,說:“我死,幸為轉達。”
4、寫《與妻書》時,林覺民滿懷悲壯,已下定慷慨赴死的決心,義無反顧,在信的第一句,他就毅然決然地告訴妻子“吾今以此書與汝永别矣!吾作此書時,尚是世中一人,汝看此書時,吾已成為陰間一鬼。”
5、寫信時,他“淚珠與筆墨齊下,不能竟書而欲擱筆”,心中滋味無以言表。為“助天下人愛其所愛”、“為天下人謀永福”,他置生死于度外,抛卻與愛妻的兒女情長而“勇于就死”,大義凜然、無所畏懼地積極投身到推翻清政府黑暗腐朽統治的武裝起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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