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的李偉(化名)為提升學曆,報名某培訓機構課程,自訴因“無答案可抄”未能全部通過自考本科的科目,将培訓機構訴至法院,要求退還培訓費用。南通如臯市法院近日一審駁回了李偉的訴求。目前判決已生效。
來源: 中青網青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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